书城历史三国刘循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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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凤鸣山(四)

杨七郎看到对面曹军发起了冲锋,在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一方,同样发动了攻击,虽然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右武卫分裂成了两军,中间让出了一条道来。

其实战前早就有安排了,只是被杨七郎给忘记了而已。

杨七郎一骑当先,他并没有选择撤退,而是杀向了曹军骑兵。

杨七郎口中大喊:“杀。”

此时他身后最近的士兵都要有两三百米的距离,他居然就这么孤身一人杀进了曹军骑兵队伍之中。

刘循在后面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杨七郎已经立功了,其实没必要冲杀的这么快,他的作用已经起到了。如果他能跟随右武卫士兵一起行动,那发挥出来的作用是相当大的。

野牛骑兵最前面一将,手中一杆大铁枪,正是罗士信,罗士信咧着嘴笑。

刘循身边虽然有不少将军,但合适的也就是罗士信一人,可他并没有过多的指挥这支骑兵,这支骑兵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冲垮敌人的骑兵部队。或许难了一点,但是必须要从敌人的中间撕开一条路来。

不说打败曹军,但起码要让曹军的骑兵阵营混乱起来,否则对于益州军来说,会是一个大麻烦。

冲锋的战马是最恐怖的,一旦这骑兵停下来,那这气势就弱了不少。

野牛骑兵奔跑起来,这地震强度直接到了八级,这还是一千头野牛奔跑的声音。要是美洲数千万头野牛奔跑,那简直不敢想象,即使在坚固的城池能顶得住野牛吗?

刘循都在想,有生之年能不能到地球另外一边的大陆上去看看。

野牛骑兵已经冲出了益州军阵营,要知道美洲野牛奔跑的速度可不慢,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奔跑速度,或许也只有上好的战马才能比得上了。

汤和再一次下令,“象骑兵出击。”

象骑兵,没错,这又是益州军中的一支特殊兵种,从南蛮带回来的那支象骑兵,刘循一直没有使用。这一次这支一千人,一百头战象的象骑兵也被调到了最前线,其实从汉中之战开始,就一直在汉中了。

亚洲象的体型没有非洲象那么高大,但是益州军中的这些亚洲象,每一头的身高都超过了三米。这些亚洲象都是优中选优才带过来的,现在是夏季还能使用,到了冬季就不行了,西凉这一块地方可比汉中要冷的多了。

冬季,大象短时间在外面还好,但是长时间的话就不行了。

呜呜,大象的叫声有点刺耳,但是一百头大象一起发出声音,那声音还是刺耳。

刘循都捂住了耳朵,咚咚咚,大象奔跑的速度很慢,但是由于体型很大,奔跑起来很有气势。要是数量在多一点就好了,但想要训练大象可没有那么容易,小的时候或许还可以,成年的毕竟有野性。

汤和也是第一次使用象骑兵,他不知道主公都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些奇怪动物。先是野牛,现在又是大象。

战象上面一共三名士兵,坐在大象脖子上一位,这是骑手,操控大象前进的方向。象背上两名士兵,中间的是弓箭手,后面的是长枪手,他手上的枪要比枪兵的枪还要长不少。

三人有点拥挤了,但挤一挤还是能坐下的。

象骑兵是一千人,还有七百人则是配合象骑兵,跟在象骑兵的身后,解决突破象骑兵两边的敌军。就如同坦克车需要步兵的配合一样,象骑兵也是需要步兵的配合。

汤和对于这一战不是很有把握,他给刘循的建议是找个地方埋伏起来,打武威援军一个措手不及。右武卫是益州军中精锐中的精锐,汤和依然没有把握用一支步兵去对抗骑兵。

汤和的建议是没错,刘循也支持汤和的意见,只是两人都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突然碰上曹军。

“长枪列阵,两翼弓箭手射击。”这一次的指挥是汤和,刘循亲自带兵过来,主要是想凑个热闹,鼓舞一下士气,可也正是因为刘循在战场上,导致了汤和非常郁闷,这一战十分危险,汤和非常担心主公的安危。

刘循心里的想法就是想看看,野牛骑兵和象骑兵的威力到底如何。

既然是步兵对阵骑兵,自然是要用长枪兵的,总不能都是拿刀剑的步兵,那不是自己在找死了。

中间由于野牛骑兵和象骑兵在冲锋,因此没有布置弓箭手,如果盲目的射击,会射中自己人的。汤和把弓箭手布置在两边是很合理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汤和是细心之人。

“杀”

“杀”

“杀”

右武卫士兵面对三万骑兵的冲锋并没有显的慌乱,三声杀,壮壮胆子。杨七郎在交战之前就已经杀了敌方四员大将,刘循很是满意,益州军士气可用。

“鼎臣放轻松一些,相信我们能赢的这场战争,来笑一下。”刘循笑着说道。

汤和可没有主公的好心情,说道:“主公,这里是战场,您还是退到安全的地方吧,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明白,你只管指挥自己的,不用管我。”

“主公。”

“从现在开始,这里没有主公,只有将军和士兵,明白吗?”刘循也是大声吼道。

刘循自然明白汤和的意思,战争要严肃对待,这也是汤和对于战争的准则。

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已经影响到了汤和的指挥,可是作为主公来说,不能现在就撤退,这对于益州军来说回事一个灾难。

即便是现在,也是一个大的灾难。

冲在最前的野牛骑兵,已经攻入了曹军骑兵当中。曹军的骑兵看到这些野兽,并没有惧意,毕竟美洲野牛只不过长的不一样,它的外貌特征,和牛还是一样的。

可是他们想错了,这些野牛的两个角看起来不是很大,但是穿透力很强,往往是被两个牛角顶到的战马。都会被顶出一个窟窿,献血直流。

野牛的力气远远超过战马,硕大的牛头往边上一甩,战马就被甩开了。

一千头野牛如同一把剑一样,刺入曹军骑兵的中心,他们把曹军撕裂成两半。

想要击杀野牛可不简单,或许会更加的激发野牛的愤怒,但是杀野牛身上的益州军士兵还是很容易的。

不少的野牛背上,其实上面已经没有了士兵,他们已经战死。可是野牛并没有停下来,它们依然在冲锋,它们在跟着它们的头领。

而这一群野牛的头领正是罗士信骑的那头牛,相对来说,他很少会骑坐骑。罗士信的体格来说,野牛也正合适当他的坐骑。可是罗士信的记性也不是很好,很容易忘记自己还有坐骑可以骑乘。

哪怕是千里马,都承受不了他的重量,在加上盔甲和武器的重量,战马都驮不动。

“滚开。”罗士信手中大铁枪只要碰到对面的曹军士兵,不是死亡,就是一枪被扫飞。

想想看,罗士信手中的武器重达一百多斤。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武不动。但是在罗士信的手中,就如同一个木棍一样。

刘循也试过罗士信的大铁枪,他也只是拿的起来而已,想要挥舞两下,算了吧,差点没砸到自己的脑袋,这一铁杆子下去,不是也残啊!

这一百多斤的东西,砸在头上,那可是会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