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童兵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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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新闻学基础研究(13)

为了真实报道,陆定一指出,资产阶级新闻学中关于新闻要有五要素、新闻记者要亲自到发生事件的地点去踏看、多搞摄影的报道等主张是正确的。在当时的政治生态下能够这样肯定资产阶级新闻学的相关内容,是难能可贵的。陆定一又指出,光这些主张是非常不够的。他说,新闻记者要当好人民的学生,尊重他们用书面或口头告诉记者的事实真相,以他们为师来了解事实,来检验新闻的真实性。陆定一强调,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报纸,与人民有密切联系的报纸,才能得到真实的报道。

(二)反对资产阶级新闻理论中的错误观点和法西斯新闻学

陆定一指出,资产阶级新闻理论中的“性质说”,认为新闻的本源不是事实而是某种渺茫的东西即“性质”。但是,新闻的性质是由事实决定的。离开了事实,就没有新闻,自然更不会有什么新闻的“性质”。

陆定一指出,不能把事实同新闻的性质的关系颠倒了。任何情况下,事实总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这种位置关系千万不能搞错。

陆定一还指出,“大后方反动派特务崽子们,在提倡所谓三民主义的新闻原理,这就是德意日法西斯‘新闻理论’的变种。

在这种‘原理’之下,特务们提倡‘合理的谣言’,公然伪造民意,压制舆论。”陆定一对这类资产阶级新闻理论和法西斯新闻观点进行了无情抨击和深刻批驳。这种抨击和批驳,既反对了反动与错误的观点,又坚持了唯物主义新闻观。

(三)对新闻工作者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

对广大新闻工作者来说,延安整风和《解放日报》改版,实际上又是一次生动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对于来自海外和国统区的青年新闻工作者来说,更是一次肃清资产阶级办报思想影响、树立无产阶级办报理念的新闻思想教育活动。陆定一的这篇论文,从坚持唯物论新闻观,反对唯心论新闻观;克服“无冕之王”影响,树立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的思想;树立既做学生又做先生,首先要当好学生的观点;要有群众观点,不要有“报阀”观点等许多方面,对新闻工作者尤其是对来自海外和国统区的带来了旧的思想意识和新闻学理论的年轻新闻工作者,进行了有说服力的教育和热情诚挚的引导。

总之,陆定一的《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是延安《解放日报》改版时期的重要新闻工作文献,是构筑中国共产党党报理论重要的学术着述,是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重要的基础性教材,是根据地新闻改革和新闻思想教育运动重要的理论总结。这篇论文伟大的历史性贡献,永远闪烁着时代的光辉。

四、当代意义:新闻改革和新闻教育的指南陆定一的《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发表已经整整60周年。今天我们再次研读这篇论文,依然被它所涉及的理论范畴和雄辩的说服力所折服,不由得想起马克思说过的一句话:理论之树长青。

思维对存在、精神对物质的地位问题:什么是本原的?是思维或精神,还是物质自然界?是哲学的最高问题。恩格斯指出,“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派别。”陆定一早在60年前就尖锐、明确地提出新闻传播中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唯物论的新闻观与唯心论的新闻观。60年来,新闻方针的种种论战,新闻采编中的种种分歧,坚持真实报道和玩弄虚假报道的全部经验教训,新闻人才培养的不同思路,归根结底莫不同这两种新闻观相关。

决定这两种新闻观的根本之点,就是以事实为新闻的本源,还是以精神、思维为本源。今天如此,今后也将如此。坚持唯物论新闻观还是唯心论新闻观,是任何新闻学必须回答的第一问题,是新闻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提出“第一问题”并进行深刻的论证,是陆定一论文最重大的当代意义和不灭的理论魅力。

费尔巴哈说过,作为起源,实践先于理论;一旦把实践提高到理论的水平,理论就领先于实践。列宁还说过,社会主义者如果不愿意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马克思主义这门科学向前推进。今天,我们一方面要运用陆定一论文提出的基本新闻观点分析与解释出现的新闻现象和理论课题,另一方面又要用不断涌现的新经验与新成果丰富和发展陆定一所论述的新闻学观点。

20世纪80年代初,当人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下开始新闻学研究时,有人对陆定一这篇论文提出过质疑。

他们说,陆定一依据唯物论新闻观提出的新闻定义“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失之过宽:新近发生的一切事实都值得报道吗?

除了报道,新闻机构与新闻记者对这些事实就不加评论吗?还有人提出,陆定一的新闻定义,同西方新闻学者的新闻定义如约斯特的定义相差无几,有受资产阶级新闻学影响之嫌。

笔者对上面的质疑不以为然。笔者当时的看法有三点:新闻定义的基本要求是能够界定古今中外一切新闻。“报道”所包含的内容,不仅指客观反映,也隐含着对该事实的评价,至于如何衡量与选择事实,不该是“新闻定义”的任务,应由“新闻价值”去承担。国人在给新闻定义的时候,不必顾忌西方学者是否有类似的提法,重要的是,是否是我们自己的研究成果。笔者觉得有必要给陆定一写信,向他报告自己关于新闻定义的粗浅想法,和当时学界关于这些问题的不同意见。

当时陆定一已经75岁高龄,仍在参加全国政协工作,不久笔者就接到老人的回信,答复我的问题。回信如下:

童兵同志:

九月十四日来信收到。

所说关于新闻定义的意见,我都同意。

这文是在延安写的,住的是窑洞,点的是蜡烛,看不到外国有什么新书。

当时我的参考材料很可怜,只有一本戈公振的新闻学。但当时有大批青年从苏区外面来,他们在辩论新闻学,各执一辞,总起来说,就是所谓“性质论”。这种唯心主义的东西,花样甚多。但原理很简单。情况就是如此。你说的约斯特的书,我至今不知道。

即致

革命敬礼

陆定一

1981.10.4

陆定一的回信说明了当年他撰写《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的历史背景,强调这篇论文的重点是批驳唯心论的新闻本源观“性质论”,介绍他的主要观点是针对延安报界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是自己独立思考的理论成果而不是从西方学者那里搬用的。同时,他再次声明自己的新闻定义不变。这封信表明了一个新闻工作领导人和新闻学者经过60年的观察与思考,对自己基本新闻理念的坚持。这种坚持已经渗入了60年间更多的事实与经验的总结,也再次彰显陆定一论文的理论生命力。

概括地说,陆定一论文的当代意义在于,它提出的下列基本观点和主张,对今天的新闻工作者依然充满着不可或缺的理论启迪和实践指导作用:

第一,任何时空条件下,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唯物论新闻观,反对形形色色诸如“性质说”之类的唯心论新闻观。

第二,向公众提供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是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重要使命,即使要影响公众的思想,也必须由新闻所报道的事实来体现。

第三,必须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新闻报道完全真实,不能用主观臆想代替事实的客观报道,要老老实实理解事物,按其本来面目而不加任何曲解、任何加添和减损。

第四,新闻记者不当“无冕之王”,不以“先知先觉”自居,做人民群众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平心而论,几十年来对于上述四点,我们不是做得很好,而是做得很不好。党报和新闻工作的改革进行了二十几年,至今尚无根本性改变,说明中国新闻顽症的严重与克服的不易。因此,老老实实对照陆定一论文的要求,踏踏实实地从抓好新闻做起,是推进新闻改革的务实之路。这是陆定一论文重要的现实意义。

陆定一当时是新闻官,但他从学术着眼,从阐发新闻学基本观点入手,论述新闻工作基本规律,开展新闻思想教育。这种探求真理,以理服人的做法,值得我们,尤其是各级新闻主管机关和领导人员深思与效法。这一点,似乎也应视作陆定一论文的一点现实意义吧。

文尾,让我们以60年前陆定一的号召作为本文的结束:

“办出一个头等的报纸,使任何资产阶级的报纸望尘莫及,开中国报界的新纪元。”

新闻传播真实性要求的现实把握

新闻传播,是在传播的客观规律支配下传受双方的有机运动过程。无论是传方抑或受方,都必须遵循必要的规则,而这些规则,是由新闻传播的基本要求提出并受这些要求制约的。了解和认识这些基本要求,观察与分析新闻传播实践中违背要求的若干现象及其原因,正确把握贯彻基本要求的方法,处理好运用这些要求时同相关因素的界限,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新闻传播的基本要求有五个,即真实、客观、公正、全面、快捷。对于这些要求的认识与总结,凝结着传播工作者的智慧与经验,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宝贵理论积累。其中的真实性要求常常被视为“新闻的生命”。

题记:笔者始终主张把新闻传播真实性看得复杂一些,现实把握时做得全面一点。本文刊于2000年第1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一、新闻传播必须真实

新闻传播的真实性(authenticity),指新闻报道与所反映客观事实的相符程度。新闻报道是客观事实在传播者头脑中的反映,通过某种符号向受传者发布的物化产物。这种认识的外化物(认识主体),必须同报道对象(认识客体)完全一致,否则就是对被反映的客观事物的歪曲,就是假报道或失实报道。

新闻传播必须真实,说到底是传播效果的要求。传播必须致效,这是一切传播活动的终极目的。无论是传方还是受方,他们投入新闻传播,无非是知的一方欲把新闻事实变动的信息告诉未知而欲知的一方,而惟有真实的报道才能“传通”,使有效的信息被对方接受,以便有利于或有助于后者求取生存发展的根本需求。如果双方传受的报道是假的或部分失实的,那就无助甚至有害于后者的需求,并由于传方公信力的丢失而最终导致传播管道的丧失。

新闻传播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为使传播致效,必须做到并确保:传播的事实有根有据,传播过程实事求是,传播结果与事实原貌完全一致。这三个环节绝不容许出任何差错,不然就不会有完全真实的新闻传播。

具体说,新闻传播必须真实,是由于这样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传受双方都要求新闻传播的全过程实事求是,不增添任何附加的成分。无论是传播的根据——事实,还是报道的过程,都能够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不仅不是无中生有,而且没有一丝一毫的夸大或缩小。

第二,这是新闻传播基本规律的要求,只有通过提供真实的新闻报道,才能实现新闻传播的使命。违背这一客观规律,会受到惩罚,丧失新闻传播的意义。

第三,如实报道新闻,是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在新闻传播中的运用,也是这一科学方法论对传播工作者的要求。立志在新闻传播行业贡献一生的人员,必须自觉地用科学认识论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据实报道。

二、新闻传播真实性的科学含义

新闻传播真实性的科学含义,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在操作层次上又有不同的要求。

第一,要求作到事实真实,即每一个具体的新闻报道中的每一项事实,都做到完全准确无误,持久有据。这其中又包括:1)

新闻报道中相关的新闻事件的主要新闻要素,即新闻写作中所说的“5个W”,诸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故(原因),都要引之有据,确凿可信;2)不仅要素完全真实,而且对这些要素的全部细节描绘,也要有根有据,不容许有丝毫“合理想像”,或“笔下生花”。比如写到人物,关于这个人物的姓名、性别、年龄、外貌、职业、语言、动作、内心世界的活动等等,都必须持有相关素材,令人信服;3)新闻报道中引用的一切资料,也要求有可靠的来源,如信件、日记、笔录、作品、录音、传真、电子邮件……必要时要有明确的交待。

事实真实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这种真实要求遍及新闻传播的全部事实,事实的一切层面,每个层面的所有细节。因此,事实真实,也可称之为“细节真实”。事实真实即细节真实,是确保新闻传播完全真实的基础。这一层次都做不到的话,就遑论下面的层次要求了。

第二,要求做到总体真实,即不仅新闻传播的某一个事实,新闻媒介上的某一个报道是真实的,而且要求新闻报道的全部事实,新闻报道中事实与实际生活中的同类事实,要完全真实,完全一致。这个要求,是对传播者对于总体事实真实、全面把握而提出的。比如一个地区的工业生产,在一个阶段中可能是生产状况较好的工厂与较差的工厂分别为8成与2成。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媒介如果天天发表生产较差或天天发表生产较好的工厂的报道,会给人留下该地区生产很差或很好的印象。显然,这种传播效果同实际情况是不符合的。如果用前面“事实真实”(细节真实)的要求对照,报道者在报道每一家较差或较好工厂的生产时,都是真实的,材料都是引之有据的。但是如果用“总体真实”的要求来考量,发现报道的每个具体事实(每家较差或较好的工厂)同这一地区的事实总体(好的占8成,差的占2成)的状况不一样了,显示出总体真实上出了偏差。

由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总体真实涉及对事实宏观认识与新闻传播中报道总量的科学把握的问题。要在总体真实上达到要求,新闻传播者必须做更为深入的调查与分析,对所报道的同类事实有总体的了解与认识,并努力使公开传播的事实,同现实生活中的同类事实大致平衡,使受传者通过受传行为,对社会生活中的这类事实有全面的了解,而不致受到误导。

第三,要求能够通过事实的报道而揭示该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本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世相,人们对新闻传播的事实的基本要素需求有所增加,不仅要求提供5个W,还要求说明H(How,“为何”),即揭示该事实出现的动因(为什么)。中国新闻主管机关明确要求,新闻报道者必须正确揭示事物的本质。1957年以后,某些新闻学者更把这个要求称之为“本质真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有人指出,一定的现象反映一定的本质,因此本质无所谓真实与否,而只能是所揭示的本质是否正确。所以“本质真实”的提法,并不科学,但是鉴于人们对此已经习惯,都了解“本质真实”只是要求传播者要正确地揭示事实的内在本质,所以有些教科书里继续延用“本质真实”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