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童兵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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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监督·教育·港台·序(4)

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调研员、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办公室主任)交谈;同海南省的新闻传媒负责人《海南日报》群工部主任王业富,副主任、读者来信版主编符永祥,海南电视台副台长符国存,新闻中心负责人王坤,《海南经济报》总编辑王太喜,副总编辑陈京军,《海南特区法制报》、《南方法制报》主持人丁汀座谈;同《海口晚报》负责人(社长欧大雄、总编辑蔡旭)及从事舆论监督工作的采编人员(社会工作部主任丁咛、新闻直通车负责人寒冰、专题部负责人王卫国等)交谈。调查人还阅读了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意见等文件,阅读了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1999年、2000年的工作总结,海南省新闻协调小组撰写的新闻报道参考信息及王业富、王卫国、寒冰、丁咛等同志写的个人总结材料。

二、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成立

新闻舆论监督,本是新闻传媒一项基本的、重要的功能。但长期以来,我国一些新闻传媒,存在着舆论监督功能弱化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身的权威性和战斗力。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中宣部也提出了1998年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典型宣传、热点引导、舆论监督”三大工程要求。在这种形势下,海南省为了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力度,以舆论监督来推动实际工作,于1999年5月29日,经海南省委书记杜青林提议,由海南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海南日报》、海南人民广播电台、海南电视台共同参与组成的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正式成立。

(二)省委对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规定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于1998年5月18日发出编号为琼办发[1998]16号的《关于成立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意见》。文件规定,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是在省委领导下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机构。

1.组织机构

新闻舆论监督中心设在省委宣传部,由省委宣传部直接领导。中心在《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海南人民广播电台设立分部,分别由上述一报两台抽调人员负责,同中心协调行动。

2.中心职能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选择工作阻力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组织协调省级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工作重点是运用新闻舆论工具对党政机关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批评和揭露,推进反腐倡廉,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同时对党的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中的楷模人物进行表扬,从而起到披露典型、促进工作、解惑释疑、针砭时弊、弘扬正气的目的。

3.实施方法

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信息,了解社情民意,配合中心工作和热点问题的解决,选取典型事例,通过一报两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信息采集,采取:1)在中心本部和一报两台各分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投诉;2)同省纪检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以及其他党委、政府、司法工作部门加强联系,获取舆论监督信息,把握舆论监督主题。

舆论监督信息处理,采取:1)中心将收集到的人民群众投诉,分别发送给投诉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重要的内容要求有调查处理结果的反馈;2)有选择地编写内参,呈送省领导参阅;3)精选有代表性的、能够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舆论监督主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般情况下应在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后,分别在一报两台曝光并跟踪报道,必要时组织讨论,以扩大社会效果。

4.协调机制

中心对一报两台的舆论监督行动进行协调和指导,并负责组织重大选题的报道,以便形成合力,扩大影响。

各新闻单位应发挥各自的优势,继续独立地开展经常性的舆论监督。对于敏感的、把握不准的问题的报道,要提前向中心报告,以便中心及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重要的新闻舆论监督选题,由中心牵头组织各新闻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由各新闻单位配合报道,形成集团优势;也可以由新闻单位单独进行。各新闻单位要从版面和播出时间上给予保证。

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心负责人、各新闻单位负责人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省委宣传部召集,不定期地研究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了解各领导机关在开展工作中需要新闻舆论监督给予配合的内容,讨论舆论监督重要选题的实施。

5.注意事项

1)新闻舆论监督要着眼大局,围绕中心,服务人民,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改革和推动工作。2)批评报道不要过分聚焦,要注意掌握好度,不要片面追求轰动效应,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不宜报道的问题,一时还把握不准的问题可先编发内参。

追踪报道、连续报道要认真策划,做到及时准确,善始善终,向积极方面引导。3)新闻舆论监督必须严格掌握在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6.领导支持

各级领导要确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思想,把党和政府的大事及时告诉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要善于运用舆论监督来改进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于舆论监督中心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拦调查,不准利用职权横加干涉,不要护短,不准压制批评报道。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相信群众,尊重事实,不怕批评,主动接受监督,把事业搞得更加兴旺发达。

三、中心成立后全省舆论监督的变化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成立之前,海南省已开展了舆论监督工作,某些工作在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海口晚报》记者寒冰对于被迫害致残的妇女邢月欧事件的连续报道,对于被车祸压断双腿的黎族少女王翠荣事件的披露等;记者丁咛对于城监队员向街边店强索“红塔山”事件的揭露等。从总的看来,舆论监督的开展属于个别记者或个别媒体单枪匹马的行动,没有统一部署。故监督规格较低、难度较大、力度较弱,没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记者和个别传媒还因此受到围攻打击。

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成立以后,在中心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新闻传媒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强化了新闻舆论监督的气势,监督规格明显上升,监督注重实效,从而使监督质量大大提高。

(一)监督对象规格上升

中心成立时,省委就确定了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各级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省委书记杜青林指出,“谁搞腐败,舆论监督的锋芒就对准谁;谁搞不正之风,监督的矛头就指向谁;谁欺压群众,监督的火力就对准谁。”在中心的组织和协调下,一报两台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广大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问题决定选题。重点监督对象由过去的菜商压秤、非法促销、乱收费等侵害公众利益的现象转移到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使舆论监督明确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如中心成立后,《海南日报》的第一个选题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政府公款吃喝问题,这在海南是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早已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海南日报》

抓住这个典型开刀,集中火力,气势大,对那些滥用公款吃喝的行为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已被揭露的单位赶紧清退吃喝欠款,尚未触及的单位也赶紧主动偿还欠款,对狠刹海南特区公款吃喝风,制止奢侈浪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舆论监督气势强大

中心成立之后,仅《海南日报》于1999年6月初至9月底,就刊发批评稿件110篇,监督问题39个,其中重点批评报道有7组60多篇。这些舆论监督报道,对于扬善抑恶,促进“党风、政风、民风”建设,推动特区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和省委主要领导的赞扬。对于重大的舆论监督报道,在中心的组织下,由海南日报社牵头,会同海南电视台、海南人民广播电台,采取共同采访、分头制作、同时刊播的联合作战方式,而且大多以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的连续报道形式推出。由于三家新闻媒介各有所长,既有文字,又有声音、图像;

既有消息、通讯、评论,又有现场报道、录像报道、专题分析报道,三家媒介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规模大,气势大,威力大,很快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对被监督对象起到督促甚至威慑作用,从而促使问题很好地解决。如三家新闻单位联合作战、连续报道的乌烈镇政府公款吃喝问题,陵水县机构膨胀问题,万宁公安系统乱进人问题等,都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从而促使问题得到转化和解决,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三)舆论监督质量提高

在中心的协调下,新闻媒介进行舆论监督。一方面做到适度,把握分寸,留有余地。做到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监督不办案;另一方面又务必使每个选题都有比较完满的结局和效果。

如《海南日报》在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过程中,十分强调重点题材要跟踪报道,要有下文,要有成效,不能放虚炮、哑炮。报社在确定选题时,注意选题涉及的事件是否经过努力可以解决;

在组织策划时,考虑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采编稿件时,力求取得成效;刊登批评稿件时,一旦遇到阻力、压力,报社领导和编辑部不退却、不放弃,想方设法予以排除,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如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条件很好,物产丰富,但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盲目增设机构,超编进人,一个只有31万人口、年财政收入3000余万元的小县,竟设大小行政机关事业单位460多个,靠财政拨款发工资的达1万余人。陵水县也因吃“皇粮”的人多而落为全省人均财政收入最少、连工资都不能正常支付的穷县。《海南日报》记者在刚开始采访陵水县的问题时,该县个别领导有抵触情绪,对采访不合作、不支持。《海南日报》的第一篇稿件《吃“皇粮”大军把陵水吃穷了》刊登后,来自各方面对记者的阻力、压力很大,个别领导甚至派人到省城做工作,要求中断报道;原任县领导到报社托人情,希望手下留情,不要“升温”;以后甚至发展到对记者的采访不提供情况,对陪同记者采访的当地新闻干事发出要免职的威胁。《海南日报》没有被这些所左右,挺起腰杆,该抵制的抵制,该谢绝的谢绝,坚持继续报道,跟踪到底。从1999年7月6日至14日,刊发各类稿件15篇,其中系列分析报道一组3篇,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了陵水县机构膨胀问题以及带来的危害、产生的根源、治理的对策等,促进了机构消肿减员工作的开展。目前,该县实施了机构消肿的方案,严重超编的教育系统已有1183人离岗分流。

在报道刊发期间,陵水县城街头出现干部群众抢购《海南日报》的热烈场面,这组报道获得了全省从上到下的一致好评和强烈反响。

四、新闻舆论监督中心的工作方法

自1999年5月29日新闻舆论监督中心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

1999年,中心共收到投诉信件1139封,投诉电话2015个,接待来访人员780人次。2000年中心收到群众投诉信件240封,电话457个,接待来访人员378人次。投诉内容主要有:行政垄断寻租、干部以权谋私、农村土地租包的账目不清、土地承包使用纠纷、法院判案不公、干警执法粗暴、交警违章收费、农村基层组织松散、个别招聘记者变相诈骗以及毁林开发等。其中投诉反映强烈的是农村干部私分租包土地款,办案人员徇私、办案不公,交警违章收费,特别是对车管部门的投诉最多。

中心根据投诉内容,分别进行转办、呈报、曝光、实地监督、劝说解释、协调等处理方法。

1.转办

中心根据投诉内容提出意见,把投诉材料原件转送给投诉对象的上级主管单位查处,并及时向中心反馈查处情况。1999年共转送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的投诉达750件。

2.呈报

中心从投诉中选择工作阻力大,群众反映强烈,本来应该办而且可以办,但因某些人为因素就是顶着不办,在群众中影响极坏的事件编写《舆情反映》,呈报省委主要领导参阅,启动领导监督机制,促使新闻舆论监督与省委、省政府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1999年共编写《舆情反映》23期,省委书记杜青林作了4次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朱明国作了2次批示,省委常委洪寿祥作了6次批示。2000年编写《舆情反映》8期。这些舆情反映得到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从而使那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曝光

中心抓住群众投诉较多且事关全局,倾向性、典型性较强的突出事件,组织协调省级新闻单位的记者深入采访,以促进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目的,选好角度进行报道,努力做到在披露邪气的同时,宣扬先进,弘扬正气。1999年,中心共协调各新闻媒体报道的17件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事件,群众反映较好。2000年,中心根据省委书记杜青林的批示,按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洪寿祥关于“不懂法、不守法和执法不严要吃亏”的指示精神,组织省级新闻媒介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严重违法违章现象进行了专项采访报道。按照省委杜书记在游客投诉书上的批示,组织开展对省旅游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进行舆论监督的采访报道。依据省委创建生态示范省的工作部署和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的提议,组织对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新闻舆论监督,先后组织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了文昌市毁林开矿,破坏生态环境;乐东、昌江、通什等县市毁林和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的情况。

4.实地监督

中心以投诉材料中提出的事实为线索,派人进行实地暗访,核对事实后,对当事单位或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监督,促使其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1999年,通过实地监督,妥善处理了9件投诉事件。

5.劝说解释

1999年,到中心上访的人员有干部、工人、农民、教师、商人、公司法人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上访的事件,几乎都是多次到政府或司法部门投诉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因而直接来人投诉和采用电话投诉,他们多数要求派记者去现场采访、录像,予以曝光,而且希望能像拨打110那样迅速。中心工作人员均热情接待,细心听取反映,认真做好笔录,耐心解释,努力做好疏导工作,并且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尽量以最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6.协调

2000年,中心按省委宣传部长洪寿祥的批示,及时对尖峰岭自然保护区采石批评报道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中心曾先后派人带着投诉者的要求与新闻媒体已曝光的问题,到省人大、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局、旅游局、公安厅、检察院等部门和文昌市、通什市、乐东县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同分析投诉事件,商榷解决新闻媒体已曝光的问题,调解被监督者与单位的关系,使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一项开拓性的事业——关于珠海市新闻舆论特别报道组的调查报告

一、赴珠海调查新闻舆论监督

特别报道组的目的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