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俄罗斯十年:政治经济外交(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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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叶利钦的政治生涯和政治思维(3)

切尔诺梅尔金和普里马科夫的共同点是:(1)都是受命于经济剧烈动荡之时,为稳定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都是在经济状况稍有好转时被解除了职务;(2)两人推行的都是稳健的经济政策,而不主张搞激进变革;(3)他们依靠的主要是传统力量,如切尔诺梅尔金依靠的是“厂长兵团”,普里马科夫建立的是与反对派广泛合作的联合政府;(4)两人均反对“金融寡头”干政,后者甚至想对经济犯罪分子进行清算;(5)他们与议会有着良好关系,逐渐成为政治平衡人物,在任职后期享有越来越高的政治威望,被舆论认为是有可能接替叶利钦的人选。

叶利钦不能容忍他们的根本原因有三:第一,叶利钦主张“决定性的外科手术”式的激进变革,反对渐进式改革,用上面已引用的他自己的话说,他不能容忍背弃“休克疗法”即盖达尔的经济政策,因为“这样一来,叶利钦所有的方针政策都会被划上一个大叉”;第二,他不能容忍自己的政府与所谓“红色议会”即与反对派合作,因为这种合作会导致与自己的政治选择相背离的发展道路;第三,他不能容忍从自己的政权内部发展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他不仅仅是嫉妒自己的总理“功高盖主”,更主要的是不能允许他们羽翼渐丰,以致尾大不掉,影响对总统继任者的选择。

(第三节)叶利钦政治思维的基本点及其矛盾性

叶利钦不是理论家,他没有对自己的政治思维做出过理论概括和说明,但我们仍可以从其言行中归纳出下述七个基本点。这些基本点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体系,构成了对其政治行为特别是执政行为的总指导。

1.反共主义。在政治生涯的早期,叶利钦从党内激进改革者一步步蜕变为“反共斗士”,成为苏共和苏维埃联盟的“掘墓人”;在执政期间,他与俄共互为死敌。叶利钦靠反共起家并以反共为己任,因此他与苏共和俄共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仇恨。他的执政行为,不论是政治行为还是经济行为,一个根本的出发点就是防止共产主义东山再起。任何“红色”或“粉红色”人物,均在他排斥之列。

2.西方式制度原则。叶利钦所代表的是那些希望以西方为楷模、以西方式的发展道路为方向的政治力量。这种政治力量彻底否定苏联70年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以西方模式作为自己的社会选择,并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在叶利钦执政时期,除个别时间,如1993年十月流血事件期间和1996年大选期间,为了保住政权,他采用了一些反民主的做法外,在其余的长时间里,他一直在形式上(即宪法意义上)维持着西方式宪政制度原则,目的是防止苏联式国家垄断主义的再生。

3.激进经济变革。叶利钦采用的方法是,依靠政权的力量,强行植入新经济因素以构建新制度的经济基础。他上台伊始立即推行的“休克疗法”和大规模私有化改革,是要完成向市场经济快速过渡和破除“财产国家垄断”两大任务。自由市场经济、私有化、快速过渡,构成了叶利钦整个执政时期经济改革战略的三个基本方面,前两点为目的,后者为手段,但不论目的或手段都是偏激的。这种激进变革是由当时的主客观条件决定的:一方面社会政治形势(苏共失败和“民主派”

崛起)和社会主流意识的变化要求尽快改变危机日重的经济状况,由于苏共改革失败,渐进式变革已不为大多数人所理解;另一方面,以叶利钦为首的“民主派”本身是激进变革的倡导者,他们幻想着一夜之间过渡到市场经济,完成对社会的经济改造和政治改造,并坚信在经过“休克疗法”和大规模私有化的短暂阵痛之后,俄罗斯的经济创伤会很快得到治愈。在实践中,当着激进经济改革遭遇严重困难时,叶利钦不得不起用切尔诺梅尔金,经济政策转为和缓,但没有脱离“休克疗法”的总路数;当着1997年经济停止下降时,他立即起用丘拜斯、涅姆佐夫“两个年轻人”任第一副总理,并于次年3月用更年轻的基里延科取代切尔诺梅尔金,试图靠“年轻人的冲劲”加快改革步伐;这一进程后为金融危机所打断。

4.培育私有者阶层。“形成私有者阶级”是叶利钦政权的重要目标。这个政权不可能依靠因激进变革而沦为贫困的广大民众,它依靠的是激进变革中的受益者——私有者阶层。私有者阶层构成叶利钦政权最基本的社会基础,用叶利钦的话说:

新生的私有者“没有其他的路可走,无论怎样都是我的支持者”。叶利钦政权对俄罗斯私有者阶层的培育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证券私有化”时期,大量国有资产的无偿分配为私有者阶层的发育提供了可能,并很快开始了资本积聚与集中过程;第二个阶段始于紧随而来的“现金私有化”

时期,资本的积聚与集中迅猛发展,出现民族大资本。利用政权的力量无偿和低价出卖国有资产,是叶利钦政权培育私有者阶层和民族大资本的基本方式。为了快速实现这一目标,叶利钦政权甚至不惜把外国资本挡在门外。因此,从执政之日起,叶利钦政权便与私有者阶层和民族大资本结下了共生共死关系,成为后者的权力代表,而私有者阶层也始终是这一政权的坚定支持者。由此不难理解,叶利钦何以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最终倒向与“金融寡头”紧密结合的“寡头政治”。

5.亲西方。叶利钦骨子里是亲西方的。在当反对派时他就积极寻求西方的承认。在执政之初,他希望西方提供大量援助,希望能与西方结盟。当着结盟目标失败时,他又致力于与西方结成“伙伴关系”。北约东扩使叶利钦彻底改善与西方关系的努力受挫,使他面对威胁不得不起来反抗,但他最终仍期望能与西方达成妥协。从他的回忆录可以看出,他把俄罗斯加入西方“七国集团”和与西方国家领导人建立良好私人关系视为最重要的外交成就。奉行亲西方政策不仅仅是因为他与西方有着共同的意识形态——反共主义,或者因欠西方大量外债和国力衰败而不得不委曲求全,更主要的是:他在国内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始终得到了西方的坚定支持,包括政治支持和大量财政支持;同时,与西方结盟、融入西方,也与他所设想的俄罗斯未来的国际定位有关,他把俄罗斯民族的发展前途同与西方的全面合作联系在一起。

6.大权独揽。1993年十月流血事件中叶利钦取得了对议会的胜利,确立了总统制,形成总统大权独揽的局面,议会和司法对行政权力特别是总统权力的监督薄弱。此后,叶利钦一方面回击议会对他权力地位的挑战,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更换总理的办法,防止行政权力内部独立政治力量的形成,一直牢牢地控制着大权,以确保俄罗斯沿着他所确定的政策路线向前发展。

7.路线和权力的继承性。叶利钦常说,他的政策目标是使“改革不可逆转”,是要“建立新的俄罗斯”。为了使他的政策路线能够延续下去,为了避免他离任后反对派的“反攻倒算”,特别是在他第二任期内,他十分重视路线和权力的继承性问题,对切尔诺梅尔金和普里马科夫的撤换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叶利钦最欣赏的人物是盖达尔、丘拜斯、涅姆佐夫、基里延科,以及第一任外长科济列夫等“年轻人”,但这些人均因“过早暴露”而名声受损。对继承人的选择一直持续到他任期的最后时刻,普京是他在任期时间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做出的最后选择。紧接着,他以出人意料地提前辞职导致提前大选的办法,确保了普京的继任。

上述七点是叶利钦始终坚持的原则,体现了他的基本战略。尽管有时他会做出实用主义的调整,如把激进经济政策变得和缓一些,对西方的态度变得强硬一点,但他的战略始终没有变。正是在这种政治思维的指导下,叶利钦构成了他执政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致性,这就是在俄罗斯创建新社会的制度基础。这个新的社会以私有制作为经济基础,以自由市场经济作为经济运行方式,以西方式宪政制度为其上层建筑,以反共主义作为基本意识形态,以融入西方为其国际定位。概括地说,叶利钦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社会法统并保证其延续性。

正是出于在其任期内要完成建立这种新的社会法统的目的,叶利钦致力于社会激进变革,从而拒绝渐进式发展道路,以致把整个社会推入动荡和贫困的深渊。也正是出于这一目的,叶利钦不能不遵循“政治决定一切”的原则,首先致力于政治斗争,为此不惜牺牲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睦。

正因为如此,叶利钦才会无视其任期内社会剧烈动荡和经济严重衰退的现实,不承认犯有战略性错误。他在2001年12月底对俄罗斯电视台“明镜”节目发表的谈话中说:他“没有犯影响到俄罗斯历史和其发展的战略性错误”;正是在他的任内,“俄罗斯走上了正确道路,它的面貌已焕然一新”。他所说的“面貌焕然一新”,指的就是这种新社会的法统建设。

叶利钦政治思维与社会发展现实的巨大反差,说明二者之间存有矛盾。这些矛盾表现为:第一,反共主义与历史继承之间的矛盾。叶利钦的反共主义以彻底否定苏联70年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为出发点,它所寻求的不是社会的自然发展,而是强行转向;对历史的态度不是扬弃,而是割裂,是把“洗澡水和婴儿一起泼掉”。因此在实践上这种反共主义不能不与俄罗斯所继承的国情发生巨大冲突。

第二,西方式宪政制度与其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早在苏联解体前后俄罗斯便仿效西方建立了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但却不存在这种西方式宪政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它赖以产生的经济条件仅仅是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失败,而新制度的经济因素并没有在旧制度的母体中孕育成熟。因此这种新制度是不牢靠的,它所面对的仍是传统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这种上层建筑与社会经济基础的非一致性造成了二者间的尖锐矛盾。

第三,激进经济变革与经济发展规律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这在政治上表现为保住政权的紧迫性),叶利钦为首的执政集团寻求快速经济变革,以自由市场经济和私有化为目的,推行严酷的“休克疗法”改革,试图一举打破传统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这种激进变革违反了历史给定的社会发展条件,既违反了国情,也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导致社会剧烈动荡和经济严重衰退。

第四,培育私有者阶层与社会公正之间的矛盾。激进变革的主要社会目的之一是培育私有者阶层,以构成叶利钦政权的社会基础。从客观上讲,它也是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但是,这种社会差异的形成不是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普遍提高为基础,而是以经济总量不断下降、大多数居民普遍贫困为代价,也就是说,它靠对大多数居民的剥夺(包括对原先社会所有的国家资产的剥夺)来养肥少数人。因此,在俄罗斯不存在社会效率与社会公正的矛盾,是既没有效率,也没有公正,是在没有社会发展效率的条件下对社会公正原则赤裸裸地破坏。其必然结果就是引起社会分裂,引发激烈的阶级斗争,引发持续不断的政治权力之争。

第五,大权独揽与民主政治之间的矛盾。激烈的社会阶级斗争客观上要求执政阶级压制反对派的权利而总揽大权,这不能不与西方式宪政制度(即西方式民主政治制度)原则发生冲突。叶利钦与所谓“红色杜马”之间几乎没有过真诚合作,更谈不上相互尊重,只是你死我活关系以及咬牙切齿之恨。他在形式上维持西方式宪政制度原则的同时,通过大权独揽尽可能把议会权力压缩到最低限度,同时也损害了司法独立,导致“三权”之间的失衡。

第六,亲西方与民族利益之间的矛盾。在国内激烈的政治斗争中,西方的臂助是对叶利钦政权强有力的支持。但是,叶利钦推行的亲西方政策对内固然有利于保住政权,对外却无助于实现国家利益。在西方政治、经济以及地缘扩张的压力下,俄罗斯外交步步退让,其民族利益一而再地受到损害和威胁,其融入西方的目标仍遥不可及。国家民族利益是客观的,其中的核心内容不会因政治制度的变迁而改变,也不会因实行亲西方政策而自动得到实现。

总的来讲,叶利钦政治思维的根本问题,是新制度法统建设与民族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之间发生了矛盾。他以新制度法统建设为根本目的,这导致目标的错位。背离了民族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的终极目标,法统建设就变成了为法统建设而建设,变成了政治目标高于社会发展目标,这正是叶利钦政治思维的根本错误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