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现代社会保障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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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社会保障概述(4)

所谓保护功能,就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保护人类种的繁衍和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的功能。人类的基本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首要前提。人类的基本需要直接表现为人的生活需要,是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不断繁衍后代以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人类只有获取了基本的物质资料,才能得以生存并进而从事满足自己其他需要的劳动,如果丧失了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人类就无法生存。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基本的生活需要所面临的主要威胁是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无论哪一种风险都可能使人类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无法满足,从而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特点在于能够在个人或家庭等较小群体面临无法抵御的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时,能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使他们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走向未来。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人类种的繁衍和劳动力的再生产的保护功能,关键在于它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不仅考虑个人的直接生存需要,而且考虑其他未直接参与社会生产过程的人群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都曾经专门对此进行过论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提出,在把社会总产品中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恩格斯更具体地说过,“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说明,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必须考虑到种的繁衍和劳动力的再生产问题。这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从纵向看,人的一生可以划分为劳动力的准备阶段、劳动力的使用阶段和劳动力的终养阶段。人的一生都是作为消费者存在的,但作为生产者主要存在于劳动力的使用阶段。当一个人处于劳动年龄阶段,他不仅要生产出自身消费所必需的劳动产品,同时也生产出剩余产品作为他丧失劳动能力以后赖以维持生活的储备。这种储备在传统社会里,主要是自我储备和家庭、家族储备,现代社会则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劳动者在退出劳动过程后,其基本生活需要仍然能得到坚实的保障。从横向看,即使在人的劳动年龄阶段,人也不一定都能够作为生产者的角色存在,当人们丧失劳动能力时,或者失去劳动机会时,都不可能作为一个现实的劳动者身份出现。此时同样需要社会在人们患病、伤残、失业时维护其基本社会生活,社会保障制度正是适应了这种需要,对社会成员起到一种保护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社会成员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就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能够有效地消除贫困,使每个公民都能生有所食、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使每个公民都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调节功能

由于社会成员禀赋和能力的差异以及人们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的不同,任何社会都无法避免社会成员之间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所遭遇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完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不平等更突出表现为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因此,为了避免由于严重的不平等和两极分化所引发的社会动荡,确保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社会需要一种制度化的调节手段,在贫富之间进行有效的调节。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直接干预社会的分配与再分配过程,在社会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起到一种“劫富济贫”的效果,从而有效地调整了社会关系,在一定限度内减弱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状况,促进了社会公平。

现代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实施的重要社会政策,是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它所采取的基本措施是:一方面以累进的方式向高收入阶层(如雇主)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另一方面以累进的方式向贫困者提供资助,收入越少的人得到的越多。这种调节有助于克服社会分配不公和缩小贫富差距。如1982年英国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与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纳税前的最初收入比为120∶1,经过纳税和各种社会保障补贴的增减后,其最终收入比变为4∶1。这说明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调节能力是相当大的,经过纳税和社保,贫富之间差距缩小的幅度是相当大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收入的均等化,缓解了社会矛盾。

社会保障制度的收入调节功能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劳动者个人不同时期的收入进行调节

劳动者在职期间收入的一部分,以保险费(税)的形式纳入社会保险基金参与再分配,遭遇劳动风险时由社会保险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则影响收入再分配的力度。保险基金在现收现付制下,是以代际转移的方式实现个人收入再分配,经济增长对工资水平的带动也影响到养老金的水平。下一代人创造的财富中,有一部分以养老金随经济增长的形式转移给上一代,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力度大。储蓄积累制下,个人收入再分配是对个人生命周期内收入的分配与调节,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力度小。

2.对同代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调节

社会保障可以在不同收入水平的社会成员之间和不同地区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收入调节。社会保障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收入再分配方法。对劳动者强制缴纳保险费,根据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原则补偿收入损失者。缴费标准一般是个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高工资者必须承担更多的义务。对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者,不要求其缴费,实行单方面给予。

三、稳定功能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表现在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和健全的社会化的生活安全网,消除社会竞争机制运行中产生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及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震荡,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社会稳定是社会保障的最根本的功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扶贫开发等等手段和措施,调节收入差距,消除社会成员面临的自然和社会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推进社会的共同富裕,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维护团结、促进社会经济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目的。正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大的社会稳定功能,才使它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推行。

社会是一个组织系统,是由许多要素按一定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自我调节和自我反应的功能。社会系统主要由动力系统和稳定系统两大子系统组成。从社会运行机制看,社会的动力系统与稳定系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任何社会都必然要同时追求发展和稳定两大目标,两者之间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稳定是为了发展,发展需要稳定。但任何社会的稳定都不是靠外力和强力所能达到的,它必须建立在协调的社会关系和稳健的社会政策基础上。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等国家强力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固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任何社会的根本稳定,都不可能完全寄托在这种强力机构的作用基础上。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在于它能有效地调节社会的贫富关系,切实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因此,凡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国家,都能够保证社会的有序发展和良性运行,形成一种和谐的社会环境。因此,人们说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阀”与“稳定器”,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功能,已被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是有效的。

战后发达国家由于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后盾,社会一直保持稳定,阶级矛盾得到缓和,保证了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即使在石油危机和经济滞胀时期,也没有发生以前的周期性社会震荡和政治危机。

四、促进功能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同时也对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具有很强的促进功能。

首先,社会保障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从宏观的角度讲,劳动者有了社会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就能够有效地激发其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全社会的经济增长,从而使社会稳定机制中生发出对经济的促进功能。社会保障实施收入再分配的目的是维护公平。社会保障在促进公平的同时,也促进了效率,适度的社会保障能从长远和整体上提高宏观经济效率。社会保障制度还通过对积累与消费的调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被西方发达国家视为与所得税和农产品经济资助相同的对国民经济进行自动调节的“内在稳定器”,可以对国民收入在积累投资与消费基金方面进行自动调节分配,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平稳发展。当经济不景气时,更多的人因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而需要社会保障,使社会保障支出大于收入。由于社会保障支出的增加,居民的消费水平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从而达到通过需求的增加拉动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缓解经济萧条程度的效果;当经济繁荣或膨胀时,就业增加并导致居民收入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积累加快,使社会保障支出相对减少,收大于支,这对过旺的消费需求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其次,社会保障对转变人们的观念具有促进作用。例如,养老保障有利于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中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当养老完全社会化以后,养儿防老的观念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完善,必然会淡化传统的养老观念,提高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从而有效地抑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再如,发达国家的生育、抚育子女和教育等津贴的保险,又会鼓励人们的生育观念。

在西欧,由于人口出生率降低,已严重影响了劳动力资源,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所以,西欧各国都提高了对有子女家庭的补助,减轻抚养子女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多子女的家庭因此而受益,从而刺激劳动力的再生产。在我国,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政府通过对独生子女给予补贴,完善养老保险,降低人们的生育意愿。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养老保险体系,人们仍抱着养儿防老的观念,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就不如城镇。因此,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计划生育成功的关键,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最后,社会保障对提高人的素质与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促进作用。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但就受保人个体而言,则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劳动成果的缴纳形成的共同基金。当某一受保人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利益大于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时,实际上他就得到了其他社会成员的资助;而当某个受保人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收益小于其对社会保障的缴纳时,他就对享受社会保障资助的其他社会成员提供了帮助。社会保障在横向上是各社会成员间的彼此互助、互济;在纵向上则是不同年龄劳动者的代际赡养、抚育,是代际互助、互济。这种互济、互助有利于社会成员间的团结,有利于代际的沟通,有利于社会道德观念的维护和延续,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关系,从而有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五节)社会保障理论一、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与演变的理论背景

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逐步形成的社会制度,经济学界对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有非常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直接推动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德国的社会改良思想

19世纪末,面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高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日益深入人心的形势,资本主义国家内部兴起了一股社会改良思潮。一些学者受社会主义学说的影响,提出了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条件下,由政府通过立法,实行某些社会政策,提高工人的物质生活待遇,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德国新历史学派就是由这样一批以鼓吹劳资合作、实行社会政策的经济社会学者所组成的。他们提出了各种社会改良主义的政策主张,认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节约还不能解决问题,还必须从意识形态上加以改良。1872年,在施穆勒等人的发起下成立了“社会政策学会”,参加该学会的学者都属于新历史学派,也称之为“讲坛社会主义者”。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国家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而不是干预经济活动。布伦坦诺等人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进行了修正,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之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职责。他们主张由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如实行社会保险、发展公共教育、改善卫生、实行遗产税等。新历史学派所谓的福利,就是通过国家的活动,举办一些公共福利事业,间接地对收入实行再分配,以缓和与协调当时的阶级矛盾。正是在新历史学派的理论影响下,德国实行了自上而下的经济社会改革,在世界上率先建立起一整套社会保险制度。

(二)英国的福利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