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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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2)

自乌孙分立两昆弥,汉用忧劳,且无宁岁。时康居复遣子侍汉,贡献,都护郭舜上言;“本匈奴盛时,非以兼有乌孙、康居故也;及其称臣妾,非以失二国也。汉虽皆受其质子,然三国内相输遗,交通如故;亦相候司,见便则发。合不能相亲信,离不能相臣役。以今言之,结配乌孙,竟未有益,反为中国生事。然乌孙既结在前,今与匈奴俱称臣,义不可距。而康居骄黠,讫不肯拜使者;都护吏至其国,坐之乌孙诸使下,王及贵人先饮食已,乃饮啖都护吏,故为无所省以夸旁国。以此度之,何故遣子入侍?其欲贾市,为好辞之诈也。匈奴,百蛮大国,今事汉甚备;闻康居不拜,且使单于有悔自卑之意。宜归其侍子,绝勿复使,以章汉家不通无礼之国!”汉为其新通,重致远人,终羁縻不绝。

元延三年辛亥,公元前一零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壅江三日,江水竭。刘向大恶之,曰:“昔周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

二月,丙午,封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上将大夸胡人以多禽兽。秋,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西自褒、斜,东至弘农,南驱汉中,张罗罔羋罘,捕熊罴禽兽,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以罔为周阹,纵禽兽其中,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获,上亲临观焉。

元延四年壬子,公元前九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中山王兴,定陶王欣皆来朝,中山王独从傅,定陶王尽从傅、相、中尉。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佗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是时诸侯王唯二人于帝为至亲,定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赵皇后、昭仪及票骑将军王根。后、昭仪、根见上无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三月,上行幸河东,祠后土。

陨石于关东二。

王根荐谷永,征入,为大司农。永前后所上四十馀事,略相反覆,专攻上身与后宫而已;党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亲信也。为大司农岁馀,病;满三月,上不赐告,即时免。数月,卒。

绥和元年癸丑,公元前八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上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右将军廉褒、后将军朱博入禁中,议“中山、定陶王谁宜为嗣者”。方进、根、褒、博皆以为:“定陶王,帝弟之子,《礼》曰:‘昆弟之子,犹子也。为其后者,为之子也,’定陶王宜为嗣。”光独以为:“礼,立嗣以亲。以《尚书·盘庚》殷之及王为比,兄终弟及。中山王,先帝之子,帝亲弟,宜为嗣。”上以“中山王不材;又礼,兄弟不得相入庙,”不从光议。二月,癸丑,诏立定陶王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谏大夫冯参为宜乡侯,益中山国三万户,以慰其意;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定陶王谢曰:“臣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臣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藩。”书奏,天子报闻。戊午,孔光以议不合意,左迁廷尉;何武为御史大夫。

初,诏求殷后,分散为十馀姓,推求其嫡,不能得。匡衡、梅福皆以为宜封孔子世为汤后,上从之,封孔吉为殷绍嘉侯。三月,与周承休侯皆进爵为公,地各百里。

上行幸雍,祠五畤。

初,何武之为廷尉也,建言:“末俗之敝,政事烦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上从之。夏,四月,赐曲阳侯根大司马印绶,置官属,罢票骑将军官;以御史大夫何武为大司空,封汜乡侯。皆增奉如丞相,以备三公焉。

秋,八月,庚戌,中山孝王兴薨。

匈奴车牙单于死;弟囊知牙斯立,为乌珠留若韑单于。乌珠留单于立,以弟乐为左贤王,舆为右贤王,汉遣中郎将夏侯藩、副校尉韩容使匈奴。

或说王根曰:“匈奴有斗入汉地,直张掖郡,生奇材木箭竿,鹫羽;如得之,于边甚饶,国家有广地之实,将军显功垂于无穷!”根为上言其利,上直欲从单于求之,为有不得,伤命损威。根即但以上指晓藩,令从藩所说而求之。藩至匈奴,以语次说单于曰:“窃见匈奴斗入汉地,直张掖郡,汉三都尉居塞上,士卒数百人,寒苦,候望久劳,单于宜上书献此地,直断割之,省两都尉士卒数百人,以复天子厚恩,其报必大。”单于曰:“此天子诏语邪,将从使者所求也?”藩曰:“诏指也;然藩亦为单于画善计耳。”单于曰:“此温偶騜王所居地也,未晓其形状、所生,请遣使问之。”藩、容归汉;后复使匈奴,至则求地。单于曰:“父兄传五世,汉不求此地,至知独求,何也?已问温偶騜王,匈奴西边诸侯作穹庐及车,皆仰此山材木,且先父地,不敢失也。”藩还,迁为太原太守。单于遣使上书,以藩求地状闻。诏报单于曰:“藩擅称诏,从单于求地,法当死;更大赦二,令徙藩为济南太守,不令当匈奴。”

冬,十月,甲寅,王根病免。

上以太子既奉大宗后,不得顾私亲,十一月,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以奉恭王后。太子议欲谢;少傅阎崇以为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不当谢;太傅赵玄以为当谢,太子从之。诏问所以谢状,尚书劾奏玄,左迁少府;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初,太子之幼也,王祖母傅太后躬自养视;及为太子,诏傅太后与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国邸,不得相见。顷之,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帝曰:“太子承正统,当共养陛下,不得复顾私亲。”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于是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姬以不养太子,独不得。

卫尉、侍中淳于长有宠于上,大见信用,贵倾公卿,外交诸侯、牧、守,赂遗、赏赐累巨万,淫于声色。许后姊宐为龙雒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宐私通,因取为小妻。许后时居长定宫,因宐赂遗长,欲求复为婕妤。长受许后金钱、乘舆、服御物前后千馀万,诈许为白上,立以为左皇后。宐每入长定宫,辄与宐书,戏侮许后,嫚易无不言;交通书记,赂遗连年。时曲阳侯根辅政,久病,数乞骸骨。长以外亲居九卿位,次第当代根。侍中、骑都尉、光禄大夫王莽心害长宠,私闻其事。莽侍曲阳侯病,因言:“长见将军久病意喜,自以当代辅政,至对及冠议语署置。”具言其罪过。根怒曰:“即如是,何不白也”?莽曰:“未知将军意,故未敢言!”根曰:“趣白东宫!”莽求见太后,具言长骄佚,欲代曲阳侯;私与长定贵人姊通,受取其衣物。太后亦怒曰:“儿至如此!往,白之帝!”莽白上;上以太后故,免长官,勿治罪,遣就国。

初,红阳侯立不得辅政,疑为长毁谮,常怨毒长;上知之。及长当就国,立嗣子融从长请车骑,长以珍宝因融重遗立。立因上封事,为长求留,曰:“陛下既托文以皇太后故,诚不可更有它计。”于是天子疑焉,下有司按验。吏捕融,立令融自杀以灭口。上愈疑其有大奸,遂逮长系洛阳诏狱,穷治。长具服戏侮长定宫,谋立左皇后,罪至大逆,死狱中。妻子当坐者徙合浦;母若归故郡。上使廷尉孔光持节赐废后药,自杀。丞相方进复劾奏“红阳侯立,狡猾不阃,请下狱。”上曰:“红阳侯,朕之舅,不忍致法;遣就国。”于是方进复奏立党友后将军朱博、巨鹿太守孙闳,皆免官,与故光禄大夫陈咸皆归故郡。咸自知废锢,以忧死。

方进智能有馀,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缘饰法律,号为通明相,天子器重之;又善求人主微指,奏事无不当意。方淳于长用事,方进独与长交,称荐之;及长坐大逆诛,上以方进大臣,为之隐讳,方进内惭,上疏谢罪乞骸骨。上报曰:“定陵侯长已伏其辜,君虽交通,《传》不云乎:‘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君何疑焉!其专心壹意,毋怠医药,以自持。”方进起视事,复条奏长所厚善京光尹孙宝、右扶风萧育,刺史二千石以上,免二十馀人。函谷都尉、建平侯杜业,素与方进不平,方进奏“业受红阳侯书听请,不敬,”免,就国。

上以王莽首发大奸,称其忠直;王根因荐莽自代。丙寅,以莽为大司马,时年三十八。莽既拔出同列,继四父而辅政,欲令名誉过前人,遂克己不倦。聘诸贤良以为掾、史,赏赐、邑钱悉以享士,愈为俭约,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以为僮使,问知其夫人,皆惊。其饰名如此。

丞相方进、大司空武奏言:“春秋》之义,用贵治贱,不以卑临尊。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臣请罢刺史,更置州牧以应古制!”十二月,罢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议者以为善祥。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让之容,以风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礼。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死伤,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为其俎豆、管弦之间小不备,因是绝而不为,是去小不备而就大不备,惑莫甚焉!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自京师有悖逆不顺之子孙,至于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绝,由不习五常之道也。夫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馀敝,民渐渍恶俗,贪饕险诐,不闲义理,不示以大化而独欧以刑罚,终已不改!”帝以向言下公卿议,丞相、大司空奏请立辟雍,按行长安城南营表;未作而罢。时又有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岁馀,复如故。

刘向自见得信于上,故常显讼宗室,讥刺王氏及在位大臣,其言多痛切,发于至诚。上数欲用向为九卿,辄不为王氏居位者及丞相、御史所持,故终不迁,居列大夫官前后三十馀年而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