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有狐自家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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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泰顺在山下的小旅馆里等了半个月,他每天天一亮就坐到旅馆大门口的小茶桌边上,一边陪旅馆老板八十八岁的老母亲聊天,一边等着他该等的人。

八十八岁眼神不好但精神很足的老太太每天都要问他一遍,“小伙子,你又在等你师父呐?”

通常这个时候泰顺都会摸出一包葵花子放在老太太面前,笑着应一声,“是啊。”

然后他们俩便能对坐着磕上一天的瓜子。

今天唯独不一样的是,旅馆老板也跟出来凑热闹,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大汉,身板壮硕硬朗,蹲在干瘪矮小的老母亲身边时就像一座小土包,他问泰顺,“你学什么手艺?”

泰顺眨眨眼,笑道:“捉妖。”

旅馆老板惊叹地瞪着泰顺,“小小年纪看不出来啊!”

泰顺哈哈笑,“这种事不是看年纪的,是要看天分的!”

老太太用粗糙的手摁开葵花子,将里面的肉塞进干燥的嘴里,一边抿一边推挡住她的儿子,好不容易露出菊花似的一张脸,忙问道:“你昨天跟我说的那故事,后来怎么样了?再跟我说说。”

旅馆老板好奇问道:“什么故事?”

老太太笑道:“一只狐狸和一个小女孩的故事!”

旅馆老板立即笑道:“不会是聊斋把?可别欺负我妈妈没念过书!”

泰顺也笑,“哈哈,不是聊斋。”

老太太不满地推自己儿子,“你别打岔!”

前头来了住宿的客人,老板赶紧跟过去,大门口又只剩下讲故事的泰顺和听故事的老太太。

傍晚起了风,卷着小道上的落叶和碎纸呼啦啦的响,旅馆老板来接老太太回屋,回头冲泰顺笑道:“我媳妇做了菜,一起来吃点?”

泰顺摇摇头,俯身收拾着茶桌上的瓜子壳,风一吹,垫着瓜子的报纸被刮远,泰顺急忙去追。

报纸转了几个圈落在地上,泰顺弯下腰刚要捡,一双脚出现在他视野里,他诧异地抬头,立即看到青狐怀里横抱着的少女。

那女孩紧紧闭着眼,离开前黑亮顺直的一头黑发已经被杂乱的短发取而代之。

“师父……。”泰顺惊诧地扑到青狐面前,“师父怎么了?”

青狐的声音喑哑暗沉,“她没事……泰顺,我们需要休息。”

“哦哦!”泰顺忙带路,“跟我来!”

陈霁睡得很沉,这期间,青狐将发生在咒术村里的事简单的告诉了泰顺,泰顺听到陈霁受蛊差点自尽却又被枪射中心脏时,既愤怒又难过,“师父的头发就是那时候割掉的吗?”

青狐点头,“嗯。”

泰顺长叹一口气,“希望这一切能够彻底结束……诶!他们知道师父没死吗?”

青狐微微笑,“如果叶忘还有一点点良心,他就会当青青是个死人。”

“那师父呢?她身体里的这颗狼心会给她带来什么?”泰顺的眉头始终忧虑地皱在一起,“那只狼呢?他会回来找师父吗?”

青狐摇头,“不知道。”

泰顺看向床铺上睡得悄无声息的陈霁,烦躁地扒扒头发,“唉!”

青狐安慰道:“其实我挺满足的,青青是半妖,虽然在妖类里成不了大气候,但是想要长生不死却是没问题的,那只狼是彻底解救了青青的宿命,凭这一点,我就会感激他一辈子了。”

泰顺点点头,“你们妖怪的事我不懂,总之,你们能活着回来就可以了!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叶三十五呢?”

青狐似是早已想过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呆在这边,虽说叶忘现在掌了权,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如果让叶一发现青青的行踪,他会再疯狂一次……更何况……我连叶忘都不能信任。至于叶三十五,我一走,他一定能猜到是青青有了线索,凭他的能力,他很快就会追上来的。”

“行!”泰顺立即应道:“那我们明天天一亮就走!”

“嗯。”青狐看着就要出门去超市采购的泰顺,忽然笑了,“泰顺。”

泰顺捏着钱包回头,“嗯?”

青狐微微笑,“这一路上,谢谢你照顾青青。”

泰顺去了趟超市,提回来两大袋的物品,有食物也有衣物,把陈霁从老家一路背来的背包塞得鼓鼓囊囊,他甚至带回来一只鸡,借了老板家厨房亲手为青青和青狐炖了锅鸡汤,当他忙完一切,手端着两碗鸡汤回到房间里时,陈霁已经醒了,正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外头的夜色,听到他的声音,她回过头,原本黑亮幽深的眸子竟然变成莹莹的蓝。

泰顺一瞬间想起隔了两个店铺的宠物诊所里的那只哈士奇。

“你在想什么?”陈霁穿着一件灰色的无袖背心,露出的两边胳膊上青青紫紫地布满伤痕,她穿着条黑色的运动短裤,裸露出来的一条大腿上裹着厚厚的白色纱布。

泰顺没有询问这些伤口,他放下鸡汤,邀功似的笑,“师父,喝鸡汤。”

“鸡汤?!”窝在角落单人沙发上打瞌睡的青狐忽然睁开眼,“我闻到鸡的味道了!”

窗边的陈霁低低笑了一声。

泰顺也笑。

青狐不管他们两个,他嗅着香味扑到桌边,开心地直咕噜,“鸡汤鸡汤!青青!我好幸福啊!”

泰顺看着蹲在矮桌旁兴高采烈的青狐,喉咙间忽然涌上一股想要叹气的冲动,这个样子的青狐是他没有见过的,他记忆里的青狐一直在受伤,尽管也会卖萌耍赖,但是环境不允许他放松,以至于那种紧绷着的开心都像离弦之箭上的蚂蚁,渺茫得没有尽头,而在现在的青狐身上,尽管还是有压力,但心境上的放松所呈现出的笑容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比拟的。

是光芒便总会灿烂。

喝过鸡汤后,青狐平躺在床上睡觉,泰顺边收拾餐具边和陈霁聊天,“师父,新心脏感觉怎么样?”

陈霁坐在床边休息,听了他的问话,不由分说握住他的手,笑问道:“感觉怎么样?”

泰顺大吃一惊,不为陈霁的动作,而是她握着自己手臂的掌心竟然烫得像火,只不过被她握了一会儿,他手臂上的肌肤就有一种灼热的烫伤的痛。

陈霁松了手,转着手腕无奈地笑,“青狐说等我的身体和这颗心真正融合以后,这热就会退掉,现在除了忍耐外,什么也做不了。”

泰顺目瞪口呆地盯着陈霁,他想了半天,最后说道:“你可真不容易啊……。”

陈霁“扑哧”一笑,“哪有谁是容易的呢?诶,你要和我们一起回家吗?”

“回家?回你们的家?”泰顺震惊地看着陈霁,“为什么?”

陈霁微笑,“要不然你以为我们接下来要去哪?”

泰顺愕然。

是啊,天下之大,我们最终都是要回家的。

泰顺挠挠头发,笑道:“嗯,我送你们回家。”

天一亮,泰顺就把陈霁和青狐唤醒了,他们要赶去汽车站搭乘最早的一班车前往市区,再到市区火车站买票回家。

从小县城到市区的大巴颠簸了两个小时,山地里的公路总是不停地绕圈,绕得一夜没睡好的泰顺恍恍惚惚像是吞了半瓶感冒药,整个人晕得厉害。

陈霁在身体状况上和泰顺一直都是难兄难妹,她虽然不至于没睡好,但是大巴里封闭的空调空间不但没让她体内的热气减散,反倒驱使它们更加嚣张地四处蹿动,她的背后不停地冒汗,刘海也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只能不停地拿纸巾擦干。

等到车子好不容易停在车站,青狐一前一后把他们俩扶下车,让他们站在阴凉的屋檐底下,自己去买票。

空旷的车站外阳光猛烈,许多行人都往屋檐底下走过,泰顺护着陈霁往后退,没注意到身后结伴而来的一对小情侣,三个人立即撞到一处。

泰顺晕头转向地站起来,“对不起对不起!没事吧?”

被撞的女孩摇摇头,“没事。”

那对小情侣拉着行李箱往前走,陈霁注意到地上的一样东西,唤泰顺道:“他们掉了手机。”

泰顺忙捡起手机,拿在手里掂了掂,“应该是她……。”

前头不过十米的距离外,那被泰顺的少女忽然尖叫,“我的手机没了!”

泰顺与那女孩对上眼,汽车站的阳光太耀眼,灿烂得让他眼花,于是他低下头,想等这一阵晕眩过去再把手机还回去。

反正已经找到了失主,不急。

可就在泰顺低头的下一秒,那女孩的尖叫声在喧闹的人群里再次响起,她指着泰顺大喊:“抓小偷啊!”

一刹那,整个汽车站外的人群全都将目光集中在泰顺与陈霁身上。

连陈霁这般经历过风雨的人,此刻都倍感荒唐地瞪圆了眼,在她身边,泰顺手里的手机无声滑落在水泥铺出来的坚硬地面上,那黑亮的屏幕“磅”地一声碎出丑陋巨大的裂缝。

就像那女孩瞬间扭曲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