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把它们安置在哪儿好呢?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它们花开烂漫,自己从房间的窗户一次又一次地欣赏如画美景的日子来。要不是种在地上,我又怎能有幸看得到如此风光?要不是它们的枝叶延伸到花园小径,我又如何能将这丛纷纷攘攘的花朵全部收入眼底?那些种在“合适”之地的玫瑰,我们每天又能几次走到后院,欣赏几次它们的芳影?
有时,偶尔有点错位,比起永远循规蹈矩的各就各位来说,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欢愉。
我将铲子丢到一边。
我想,只要我们还住在这座房子,我就会让这丛玫瑰呆在那儿了。每个春天,我们都会急不可耐地守望着它的第一枚花苞,然后美美地在它慷慨的开放里沉醉一个春季。
这花种错了地方吗?也许。
可它却找到了最好的地方,真的。
枯叶蝶与荆棘鸟
紫蝶
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张枯叶蝶的照片。那纯粹就是一片枯叶——灰黄的翅翼状若栀子叶,毫无生气地停歇在一枝枯茎上。它没有蝴蝶娇艳如花的容颜,没有蝴蝶轻盈柔曼的舞姿,也没有蝴蝶轻纱般精巧华美的翅翼,更没有蝴蝶临风微颤的金色触须……似乎一只蝶所应有的一切,它都没有。与生俱来的只是这么一身憔悴的装束。
它是蝶,一只失去了美丽的蝶。似乎已不再是一只真正意义上的蝶,它只有一个听起来凄美而又形象的蝶的名字。
为了生存,它放弃了所有的美丽,宁愿在同伴们五彩斑斓的翅影里,飘逝成一道枯黄而又孤单的弧线,宁愿在同伴们飞扬翩跹的舞蹈中,坠落成一片毫无美感可言的枯叶……
它很明智,仿佛一个恬淡隐忍的智者,一个在天下大乱时闲居深山的隐者。它果断地用美丽换取生命。其果断干脆,可敬可叹。
然而,不知当它栖息在枯枝上,悠然地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时,是否会怀念那缤纷的身影?是否会记起那摇曳的舞姿?它是否会从心底隐隐泛起一声怅然的叹息……枯叶蝶,一种凄凉而又散淡的生命。
它,走到了归隐的极致。
与枯叶蝶恰恰相反,我想起了荆棘鸟。
那是怎样的一种鸟啊。整齐的翅羽被梳理得一尘不染,高傲的头颅总是面向遥远的地方,目光坚定而炯然。它的歌声动人心魄,却极少鸣叫。它耗费一生的精力去寻找荆棘树,唱出那销魂的歌。只一首,就死在长长的尖刺下,让血盛开成一朵嫣红的玫瑰……
盛大的死亡,华丽而又壮美,似乎任何修饰的言语,在它面前,都变得苍白。
凄美豪壮的一生,它活得轰轰烈烈,它不畏死,不避死,短暂的生命洋溢着义无反顾的绝美。它,将生命幻化成永久的绝唱。它渴望歌唱,它寻找歌唱,它歌尽而亡。
荆棘鸟不明智,不理性。它好像一位在逐鹿群雄中奔走呼告的士大夫,一位驰骋沙场纵横捭阖的将军。它可以死,它期盼死,只要死得其所……荆棘鸟,一种绚烂而又悲壮的生命。
它,走到了豪壮的极致。
然而,无论是枯叶蝶,还是荆棘鸟,它们的生命都是短暂的。须臾之间的生命,不允许迟疑。于是,有了枯叶蝶,有了荆棘鸟。于是,一个延续了生命,一个收获了绝唱。于是,一个失去了美丽,一个永远地飞翔。
也许,宇宙中的法则就蕴涵在自然之中。鱼和熊掌总是无法兼得,“生”与“义”也许永远无缘,所以,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杀身以成仁——想要得到,必须有所放弃;想要收获,必须有所付出。
选择归隐,还是选择豪壮?枯叶蝶与荆棘鸟,你愿意是哪一个?
快乐藏在自己的内心
池莉
经常有记者问我:“请问你有什么个人爱好?”早年我经常被这样的提问堵在那里。后来我有经验了,接口就回答:“没什么。”其实,怎么会没有什么爱好呢?只是因为说不清。个人爱好既不是大众爱好,也并非流行时尚,这一点许多人不懂。
很多记者希望你的回答是“登山”“打网球”或者“开车”“时装”等。其实我的个人爱好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甩手闲逛。
一般都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出门,两手空空,神态超然,好似出家。每次的路线不一样,但有一个基本规律:首先在我们生活区转悠一圈,之后出大门,步伐矫健地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行走。这一趟下来,大约两个小时。结果是血液循环良好,全身温暖通透,心平气和,神清气爽。
一路上,我看见家家户户的电视都开着,有的还是大屏幕的,我就很快活。因为我既没有花钱买这么大的电视机,又不用花电费,还不怕静电、辐射,以及久坐不动肚腩长肉,还不用经常后悔为一些格调不高的节目浪费宝贵时间。我看见人家围坐客厅打麻将,心里也快活,因为我不会打麻将且不喜聚众热闹,又少了一些应酬多了一些自己的时间。
在路边,我看见一个中年女子在拍照,背景是原野、夕阳、国道与时髦的登山车。只见她搔首弄姿,一再匀粉拍脸,却把灰尘扑满旅行鞋,大概这是要发到网上去的,主题要叫“骑自行车穿越中原”吧!我很快活,为自己对于当代社会状态窥一斑见全豹,也为自己一向不爱照相也不爱以照片示人感到满意:多不矫情啊,多不虚荣啊,多省钱啊,多省表情和精力啊。
再看大路那边,川流不息的车又出事故了,追尾、碰撞、吵架,狼烟升腾,气急败坏,交警车呜呜地鸣笛赶来。我真是非常同情驾车人,尤其同情女性,刚才还洋洋得意,转眼斯文扫地。不过抱歉的是我依然很快活,因为我没有车,也从来不曾想要车,因此我就不会遭遇有车的危险和麻烦。少花多少钱,少操多少心,少着多少急啊!
天渐渐黑去,我逐渐远离人烟与城市灯火,沿路遇上蟾蜍、多脚蛇和小虫虫们。
我不怕。我不伤害它们,我敬畏它们,我的脚步声和气息都在传达我的心意,它们都懂。小时候也曾怕荒野,长大了却害怕闹市。尤其现在,打劫和被打劫的,偷盗和被偷盗的,都集中在闹市,至少也是在公园。我行走的荒野没有任何物质,是富人与穷人都不可能存在的地方。我自己也身无分文,无任何金银首饰,还不佩手机、不戴手表,真是一干二净心里宽啊!快活!
原来樟树的换叶季在春天,几乎是一夜落尽枯叶,枝头却先孕花蕾。是那种含蓄的花蕾,摸摸,一手的樟木香,捡起地上的黄叶,闻闻,依旧充满樟木香。遂拾得一捧,装进口袋,好生晒晒,岂不也是很好的天然熏香吗?快活!却可怜竹子,换叶是这样难,叶片要一点点地枯黄,难怪潇湘馆的林妹妹,最难消受的正是春了。
看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雅士生活原则,也是要因人而异的。几日不见,樱桃已经结出小果子,野苇子春风吹又生了。看大堆的建筑垃圾也有趣味,只要它们堆积得时间久一些,便有野草野藤悄然攀爬,默默地展开怀抱,大有呵护的意味,便觉得草木真是有情意的东西啊!
就这样,我每次甩手闲逛,都是快活的。回到家里,我总是情不自禁地说:“太好了!”是什么太好?我要说:是一切!是眼睛看到的,是手摸到的,是鼻子闻到的,是心里想到的。学会放弃身外之物,这就是好。一个人身外之物越少,精神空间就越大;物质越少,累赘就越小。
老屋
李汉荣
老屋已经很老了,它确切的年龄已不可考,它至少已有一百五十多岁了。修筑它的时候,遥远的京城皇宫里还住着君临天下的皇帝,文武百官们照例在早朝的时候,一律跪在天子的面前,霞光映红了一排排撅起的屁股,万岁万万岁的喊声惊动了早起的麻雀和刚刚入睡的蝙蝠。就在这个时候,万里之外的穷乡僻壤的一户人家,在鸡鸣鸟叫声里点燃鞭炮,举行重修祖宅的奠基仪式。坐北朝南,负阴抱阳,风水先生根据祖传的智慧和神秘的数据,断定这必是一座吉宅。匠人们来了,泥匠、瓦匠、木匠、漆匠;劳工们来了,挑土的、和泥的、劈柴的、做饭的。妇人们穿上压在箱底的花衣服,在这个劳碌的、热闹的日子里,舒展一下尘封已久的对生活的渴望;孩子们在不认识的身影里奔来跑去,在紧张、辛劳的人群里抛洒不谙世事的喊声笑声,感受劳动和建筑,感受一座房子是怎样一寸一寸地成形,他们觉出了一种快感,还有一种神秘的意味;村子里的狗们都聚集到这里,它们是冲着灶火的香味来的,也是应着鞭炮声和孩子们欢快的声音来的。它们,也是这奠基仪式的参加者,也许,在更古的时候,它们已确立了这个身份。它们含蓄、文雅地立于檐下或卧于墙角桌下,偶尔吐出垂涎的舌头,又很快地收回去了,它们文质彬彬地等待着喜庆的高潮。哦,土地的节日,一座房屋站起来,炊烟升起,许多记忆也围绕着这座房子开始生长。我坐在这百年老屋里,想那破土动工的清晨,那天大的吉日,已是一个永不可考的日子。想那些媳妇们、孩子们、匠人们、劳工们,他们把汗水、技艺、手纹、呼吸、目光都筑进这墙壁,都存放进这柱、这椽、这窗、这门上,都深埋在这地基地板里,我坐在老屋里,其实是坐在他们的身影里,坐在他们交织的手势和动作里。
我想起我的先人们,他们在这屋里走出走进,劳作、生育、做梦、谈话、生病、吃药;我尤其想起那些曾经出入于这座房屋的妇人们,她们有的是从这屋里嫁出去,有的是从远方娶进来,成为这屋子的“内人”,生儿育女、养老送终、纺织、缝补、洗菜……她们以一代代青春延续了一个古老的家族,正是她们那渐渐变得苍老的手,细心地捡拾柴薪,拨亮灶火,扶起了那不绝如缕的炊烟。我的血脉里,不正流淌着她们身上的潮音?我的手掌上,不正保存着她们的手纹?我确信,我手指上那些“箩箩”“筐筐”,也曾经长在她们的手指上,她们是否也想象过:以后,会是一双什么手,拿去她们的“箩箩”“筐筐”?
我坐在老屋里就这么想着、想着,抬起头来,我看见门外浮动着远山的落日,像一枚硕大、熟透的橘子,缓缓地垂落、垂落。
我的一代代先人们,也曾经坐在我这个位置上,从这扇向旷野敞开的门口,目送同一轮落日。
暮色笼罩了四野,暮色灌满了老屋。
星光下,我遥看这老屋,心里升起一种深长的敬畏——它像一座静穆的庙宇,寄存着岁月、生命、血脉流转的故事……
两棵树的守望
慧子
一粒树种被埋在瓦罐下已有些时日了,昏昏沉沉中,她忽然听到一声很轻微的爆裂声,她一下子被同类的这种声音鼓舞了,开始没日没夜地试着冲出黑暗。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在这个春天即将结束的时候,她终于咬破了瓦罐的一丝缝隙,顶出了一片嫩黄的叶子。
好不容易探出头来的她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就开始迫不及待地寻找先她破土而出的那粒种子。她发现他就在离她不远的院子里,已有半米多高了,自己却被压在一堵高墙下。
为了往上长,她拼命地吮吸着阳光和雨露,不管雷雨大作还是狂风肆虐,她都挺直腰杆努力向上。尽管瓦罐刺破了她的脚掌,墙壁磨伤了她的肌肤,她都心无旁骛,甚至拒绝了一棵向日葵的献媚,一株剑兰的示爱。冬天到来的时候,她终于长到半米高了,他却早已越过墙头,任她怎么努力也够不着他一根细细的枝条。
这个冬天似乎特别漫长,她常常在寒风中抖动着细细的枝条向他招手,他却根本没有发现她对他的仰慕。既然牵不到他的手,那就缠绕住他的根须吧。于是,她竭尽全力将根须向他的方向爬去,全然不顾瓦片的锋利和墙壁的挤压。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她细小的根须终于接触到了他的根须。
一股轻轻怯怯的缠绕终于使他注意到了她的存在,他这才发现她和她满身的伤痕。他把自己有力的根须小心地从那些伤口绕过去,再将她密密地包裹起来。
春去春又来,他的枝叶已覆盖了半个院子,他已能傲视整个院子里所有的花草树木了。望着他伟岸挺拔的身躯,再看看自己尚嫌弱小的身体,她似乎永远也无法达到和他并肩的高度,她有些灰心也有些胆怯了。他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根须更加有力地攀紧她。她被他有力的筋骨提携着,一点一点地变高变粗。现在,她也能越过高高的墙头,和他一起倾听微风的呢喃,细数天上的白云了。
那是一个狂风大作的深夜,风狞笑着一次次向她发起进攻,每一次摇动都会使她的肌肤和石墙发生摩擦并留下道道伤痕,根部更是撕裂般的疼痛。为了减轻她的痛苦,他的身子尽量向她倾斜,像老鹰保护自己的雏儿一样把所有的枝条伸展开,全力为她抵挡向她席卷而来的风暴,他的条条根须像一根根细小的绷带,将她密密麻麻地缠绕起来。数不清的根须你缠我,我绕你,已分不清谁是谁。在暴风雨面前,他们已融为一体。
斗转星移,一个月华如水的秋夜,纷纷扬扬的米粒般的花苞轻轻悄悄地洒满了她的树冠。整座院子飘满了幽雅的清香,他一下子被这少有的奇香唤醒了,他想要叫醒她,和她一起分享这份美好。但是,他呆住了:她正以前所未有的美丽向他微笑,她身上的每一朵细小的花瓣都盛满了这醉人的清香。
他默默地注视着她,为她的美丽、她的绽放而感动。只有他知道,为了这一天,她付出了多大的痛苦和代价,那些斑斑驳驳的伤痕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大亮的时候,一些人推倒了院墙,比比划划地来到他们跟前:“这棵桂树的花可真香啊,就留下吧,把白杨刨了。”
随着锄头的深入,他们缠绵交错的根须展露在人们面前,怎么分都分不开。
“真是奇怪,两棵树的根怎么也分不开。”人们不知道,为了能彼此拥有,他们付出了多少努力。
在白杨倒下的一刹那,所有的桂花纷纷坠地,洋洋洒洒仿佛下了一场桂花雨。
过了没几天,人们发现桂树死了,倾斜着倒在白杨残余的树干上。
马与斑马
〔英〕迈尔斯·金顿
从前,非洲的草原上有一群斑马,它们遇到了一匹在野外游荡的马。马想加入它们的队伍。斑马愉快地接纳了它。
马对身边的斑马说:“你们为什么都有黑白条纹?我从没看见过这样糟糕的伪装。别人在几英里以外就能发现你们。如果你们是我这样的暗棕色,在任何地方都能隐藏得很好。”
斑马说:“斑马天生就是这样,我们也没办法。可你怎么会变成野马?我还以为野马早已不存在了。”
马说:“不,我其实不是野马。我原来生活在农场里,可我为了争取自由就跑掉了。我绝对不会再回去。”
就在这时,斑马群遇到一群猎人。他们看到这匹棕马与这些黑白条纹的斑马一起奔跑。在猎人展开一番追逐之后,马被捉住了,因为在那一大群斑马中它看起来比较珍稀。
斑马对它喊道:“唉,我的朋友,如果你长着黑白条纹,就不会出这种事儿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显眼是唯一有效的伪装。
玫瑰树根
〔智利〕米斯特拉尔
地下同地上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爱和憎的生物。
那里有黢黑的蠕虫,黑色绳索似的植物根,颤动的、亚麻纤维似的地下水的细流。
据说还有别的:身材比晚香玉高不了多少的土地神,满脸胡子,弯腰屈背。
有一天,细流遇到玫瑰树根,说了下面的一番话:“树根邻居,像你这么丑的,我从来没有见过呢。谁见了你都会说,准是一只猴子把它的长尾巴插在地里,扔下不管,径自走了。看来你想模仿蚯蚓,但是没有学会它优美圆润的动作,只学会了喝我的蓝色汁液。我一碰上你,就被你喝掉一半。丑八怪,你说,你这是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