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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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国际货物航空运输(6)

⑥5000—5999 Non—metallic minerals and manufactures:非金属矿物质及其制品;

⑦6000—6999 Chemicals and related products:化工品及相关产品;

⑧7000—7999 Paper,reed,rubber and wood manufactures:纸张、芦苇、橡胶和木材制品;

⑨8000—8999 Scientific,professional and precision instrument,apparatus and supplies:科学、精密仪器、器械及配件;

⑩9000—9999 Miscellaneous:其他货物。

(3)指定商品运价的使用规则

在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运输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之间已经有公布的指定商品运价;

②托运人所交付的货物品名必须与指定商品运价的货物品名相同;

③货物的计费重量必须达到使用指定商品运价的最低重量要求。

并且要注意,当使用指定商品运价计算航空货运的运费时,其航空运单的运价等级(Rate Class)一栏使用“C”表示。

(4)指定商品运价的计算

例如从北京向大阪空运一批苹果样品,每箱毛重50千克,共10箱,每箱长、宽、高分别为100厘米、50厘米和45厘米。

则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①计算体积重量:(100×50×45)×10÷6000=375(千克);

②选择计费重量:因为总毛重为50×10=500千克,大于体积重量375千克,所以最终计费为500千克;

③选择运价:若根据计费重量500千克,适用运价的选择首先要查找TACT的运价表,发现适用于苹果的是品名编号为0008的货物,即“FRULT,VEGETABLES-FRESH”,此时的指定商品运价为18.80 CNY/kg,计算后的运费为:500×18.80=9400(CNY)。

5.等级货物运价(Commodity Classification Rates,CCR)

(1)等级货物运价的定义

等级货物运价指适用于指定地区内部或地区之间的少数货物运输,通常表示为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一定的百分比。也就是说,等级货物运价实际上是对某些特定商品或货物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进行提价或降价的价格。

(2)等级货物运价的种类

等级货物运价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等级运价加价(Surcharged Rates),用S表示。适用的商品包括活动物(Live Animals)、贵重物品(Valuable Cargo)、尸体(Human Remains),这些物品的运价是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比。另外一种是等级运价减价(Rebates Rates),用R表示。适用的商品包括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Newspaper,Magazine,Books etc)、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Baggage Shipped as Cargo),这些物品的运价是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减少一定的百分比。

根据IATA的规定,对于参加国际联运的等级货物,要判断中途的某位承运人是否已经公布有等级货物运价;如果存在这种情况,要根据在特殊航段承运人公布的等级货物运价采取分段计费的方法。对于其它航段的运费则根据IATA的运价进行计算。

(3)等级货物运价的适用范围

适用等级货物运价的货物通常有:

①活动物、活动物的集装箱和笼子;

②贵重物品;

③尸体或骨灰;

④报纸、杂志、期刊、书籍、商品目录、盲人和聋哑人专用设备和书籍等出版物;

⑤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

其中①—③项通常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增加一定百分比;④—⑤项在普通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减少一定百分比。具体内容的介绍见下文。

(4)活动物运价(Live Animals)

Ⅰ、名称解释

BABY POULTRY,幼禽类,指出生不足72小时的幼禽;

MONKEYS and PRIMATES,猴类和灵长类;

COLD BLOODED ANIMALS,冷血动物类;

ALL LIVE ANIMAL,指除上述三类以外的所有活动物。

表中的“Except”表示一些区域的运价规则与表中规则有例外的情况,使用时应严格按照TACT-Rules的规则要求,计算正确的航空运费。

Ⅱ、运价规则的运用说明:

“Normal GCR”,使用45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如无45千克以下的普通货物运价,可使用100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不考虑较高重量点较低运价;

“Normal GCR or Over45kg”,使用45千克以下普通货物运价,或者45千克以上普通货物运价;即使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也不可以使用;

“Appl.GCR”,使用相适应的普通货物运价;

“as a percentage of Appl.GCR”,按相应的普通货物运价附加某个百分比使用。

②活动物运输的最低收费标准

Ⅰ、IATA三区内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200%;

Ⅱ、IATA二区与三区之间的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200%;

Ⅲ、IATA一区与三区之间(除到/从美国、加拿大外)的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200%;

Ⅳ、从IATA三区到美国的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110%;

Ⅴ、从美国到IATA三区的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150%;

Ⅵ、IATA三区与加拿大之间的活动物运价为相应M的150%;

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两点:一是运输活动物的笼子等容器、饲料、饮用水等的重量要包括在货物的计费重量之中;二是对于例如蛇类、鳄鱼在内的冷血动物的运输,要根据相关航线所涉及区域的特殊规定办理。

③活动物运价的计算

例如从北京运往温哥华一只老虎,重375.0千克,体积尺寸长、宽、高分别为240×130×80厘米。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Ⅰ、查找活动物运价表,从北京运往温哥华,属于自三区运往一区的加拿大,运价的构成形式是“150%of Appl.GCR”。

Ⅱ、计算体积重量:(240×130×80)÷6000=416(千克);

Ⅲ、选择计费重量:因为动物毛重375千克,小于体积重量416千克,所以最终计费为416千克;

Ⅳ、计算运费:若根据计费重量416千克,适用运价的选择首先要查找TACT的运价表,发现适用于老虎的指定商品运价为“150%of Appl.GCR”,计算后的运费为:416×150%×38.79=24204.96(CNY);

Ⅴ、由于计费重量已经接近下一个较高重量点500千克,用较高重量点的较低运价计算:500×150%×35.77=26827.5(CNY)。

对比Ⅳ与Ⅴ取运费较低者,因此,运费为CNY24204.96。

(5)贵重物品运价(Valuable Cargo)

①贵重货物的范围

贵重货物主要包括以下货物:黄金、白金或其它白金类稀有金属(铱、钛、铑、锇)、白金合金、钻石(包括工业钻石)、红宝石、蓝宝石、天然珍珠、现钞、有价证券、股票、旅行支票、手表(用贵金属和宝石两类贵重品制成的手表)等。当托运物品时每票货物包括上述一种或几种物品,并且所声明的价值如果每公斤超过USD1000或每公斤超过GBP450的货物(中国民航规定为1800元),即被视为贵重物品。

②贵重物品运价的标准

Ⅰ、所有IATA 区划内贵重物品的运价为按照45千克以下普通运价的200%收取(All IATA Area 200%of the Normal GCR);

Ⅱ、对于1000千克或1000千克以上贵重货物的运费,当在IATA一区与三区之间且经北或中太平洋(除朝鲜半岛至美国本土各点外)运输时,按普通货物45千克以下运价150%收取(150%of the NormalGCR);

Ⅲ、贵重货物的最低运费按照普通货物最低运费M的200%收取,但不得低于50美元或其等值货币(中国民航规定为不得低于75元)。

③贵重物品运价的计算

例如从北京运往伦敦一件金表,重35千克,体积尺寸长、宽、高分别为80×40×30厘米。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Ⅰ、计算体积重量:80×40×30÷6000=16(千克)。

Ⅱ、选择计费重量:因为该贵重物品的毛重为35千克,大于体积重量16千克,所以最终计费为35千克;

Ⅲ、计算运费:若根据计费重量35千克,适用运价的选择首先要查找TACT的运价表,发现适用于贵重物品的指定商品运价为“All IATA Area 200%of the Normal GCR”,计算后的运费为:35×200%×63.19=4423.3(CNY)。

Ⅳ、由于计费重量已经接近下一个较高重量点45千克,用较高重量点的较低运价计算:45×200%×45.22=4069.8(CNY)。

对比Ⅱ与Ⅲ取运费较低者,因此,运费为CNY4069.8。

(6)尸体或骨灰(Human Remains or Cremated Remains)

对于尸体或骨灰的特殊要求主要包括:

①骨灰

Ⅰ、应放入专门的容器(丧葬专用的罐、瓮等)并放置衬垫物以保护容器不致损坏。

Ⅱ、通常情况下骨灰的运输可被任何飞机接受而无需订舱。

我国规定: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托运人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

②灵柩

Ⅰ、灵柩必须放入密封的铅制或锌制并经过焊接的内棺,外包装用木制的容器,最外层还应用帆布或防水油布包裹以防止容器受损,外包装上应装有牢固的把手以便装卸,许多国家要求尸体必须经过防腐处理。

Ⅱ、灵柩不可与其他货物混运,除非整票集运货都是灵柩,另外灵柩应装在全货机或有独立货舱的客机上并经过事先订舱。

③尸体或骨灰运价的计算

Ⅰ、此类货物的运价对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采取N运价,有的采取N运价的200%收取。此类货物不得办理运费到付的业务,也不得作为混装货物发运。

Ⅱ、尸体按适用普通货物45千克以下运价,骨灰按适用的普通货物运价;

Ⅲ、最低运费按公布的普通货物的最低运费计收,不得低于USD65或其等值货币。

(7)书报、杂志类运价(Newspaper,Magazine,Books etc)

①书报、杂志类货物的范围

书报杂志类货物包括报纸、杂志、期刊、图书、目录、盲人读物及设备。

②书报、杂志类运价的标准

Ⅰ、在IATA业务一区内或在IATA业务一区与二区之间,按照普通货物运价的67%计收运价;其它业务区按照普通货物运价的50%计收运价(With IATA Area l;Between IATA Area l and 2:67% of the Normal GCR,All other Areas:50% of the Normal GCR);

Ⅱ、最低运费按公布的最低运费的M收取;

Ⅲ、可以使用普通货物的较高重量点的较低运价。

(8)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运价(Baggage Shipped as Cargo)

①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的内容:作为货物交运的行李仅包括旅客衣物,个人用品(包括手提乐器、手提打字机、手提体育器械、但不包括机械、机器零件、货币、证券、珠宝、手表、餐具、皮毛、胶卷、照相机、票、文件、酒精、香水、家用装饰品、广告商和推销员的样品)。

②此类货物的收运条件:

Ⅰ、凡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只能在旅客所按客票中列明的各地点机场间运输,并不得迟于旅客起飞前交运;

Ⅱ、旅客必须提供发运和海关要求的一切文件,在货物到达后由旅客或其代理人交付各种追加的费用和海关费用并办理海关手续;

Ⅲ、应将客票、航班号和日期填入货运单内;

Ⅳ、行李按照承运人所安排的航班运出;

Ⅴ、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运价不得与任何普通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相加组成,以致造成低于适用规定运价或组成的货物运价;

Ⅵ、除上述收运条件外,适用与任何存在由普通货物运价和特种商品运价的任何其它航线。

③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运价的适用范围

Ⅰ、在IATA业务二区内(全部航程但欧洲分区例外);

Ⅱ、在IATA业务三区内(至或从美国领地除外);

Ⅲ、在IATA业务二区与三之间(至或从美国领地除外);

Ⅳ、在IATA业务一区与二区之间(至或从美国、美国领地至或从格陵兰岛例外);

Ⅴ、从IATA业务三区至IATA业务一区。

④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运价的标准

Ⅰ、所有IATA业务区按照普通货物运价的50%计收运价(All IATA area:50% of the Normal GCR)

Ⅱ、最低运费按公布的最低运费的M收取。

Ⅲ、可以使用普通货物较高重量点的较低运价。

6.集装货物运价(Unit Load Device Rates,ULDR)

除上述运价形式外,航空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还会公布利用航空集装设备运输货物的运价,这种运价形式主要适用于能够通过托盘或集装箱运输的货物、行李和邮件。

(1)使用集装设备的规定

集装货物的集装设备的使用有两种情况:一是使用航空公司的集装器;二是使用托运人或代理人的集装器。目前第二种方式在我国不适用。使用航空公司的集装器时,是将整个集装器交给托运人或代理人装好货物后交给航空公司进行运输。航空公司对此有以下规定:

①装载集装货物的集装器内不得装有危险品、动物、贵重物品、尸体和骨灰;

②装箱/板、拆箱/板、取送箱/板,以及重新调整箱板一般由托运人或代理人负责。如果航空公司也开展此项业务,可向托运人或代理人收取服务费;

③托运人、收货人或代理人在始发地机场或目的地机场使用航空公司的集装器装卸货物,48小时内不收取费用,超过48小时要收取滞留费,每一个集装器每天收取25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时间计算的方法是:在始发地机场按照托运人或代理人将航空公司的集装器取走之日午夜24时算起;在目的地机场按照货物运达后第二天午夜24时算起,星期六、星期天和法定休假日不计算在内。

(2)大宗货集装货物的运费

将货物集装在指定型号的集装器内,使用TACT Rules 4.3所列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特别费用,被称为大宗货集装运费(Bulk Unitiztion Charge,BUC)。

这种运输以一个集装器为单位,规定一个最低收费重量和最低收费金额。如果超过最低重量,就要收取超重量运费,各种规格的集装器至不同地区,其最低重量和最低收费金额不同。使用航空公司集装器的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运费=最低费用(适用于所有的集装器)+超过基重每千克货物运价×所超重量级(千克数)

超重=毛重-集装器皮重-基重

其中基重为对装有货物的集装器所规定的最低收费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