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人所从事的职业都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工作只有性质不同,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不论任何人,首先要有一个端正的职业态度,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好。而且职业态度的好坏成为对人们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劳动贡献的大小也就成为衡量人们职业道德价值的标准。
谦和
对人要谦虚和蔼。和蔼可以使人感到至亲至善至美。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应做到说话和气,对人亲热,有问必答,有错必改,百问不烦。这是职业态度的起码要求。
诚实中肯
对人对事要诚实中肯,不弄虚作假,不欺骗人,更不敲诈勒索。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在社会服务中,要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克服职业态度中的不道德行为
当前,在职业态度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群众有问题找上门来,他们不是热情接待,而是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端正职业态度的同时,必须采取教育、纪律和法制等手段,同职业态度中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不懈的斗争。
11.如何履行职业责任
职业责任是指行业和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对社会和他人所负的职责。社会上的每一个行业都对社会或其他行业担负着一定的使命和职责,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也对本职工作担负着一定的职业使命、职责、任务。职业责任往往是通过具体法律和行政效力的职业章程或职业合同来规定的。能否履行职业责任,是一个职业工作者是否称职、能否胜任本职工作的根本问题。
一般说来,责任就是义务,职业责任就是职业义务,这两个概念是相同的,但职业责任、职责义务与道德义务并不完全相同,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主要是指:都要求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们必须敬业乐业、积极工作、努力完成自身职业所赋予的各项任务。它们的区别主要是:第一,职业责任、职业义务是靠外在的强制力量推动人们的职业行为。如果一个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业责任与义务,就要受到政治的、经济的或法律的制裁。道德义务则是在人们的内心信念驱使下自觉履行的,虽然有时强大的社会舆论也会对人的行为产生重大作用,但这和外在的强制和政治、经济、法律的强制有着不同的性质。第二,履行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与得到某种权利或报偿紧密联系,而履行道德义务不是为了权利和报偿。在道德上尽义务,就是要自觉地做出有利于他人的、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当个人利益与他人或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就要牺牲个人利益以实现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所谓道德义务,就是人们自觉认识到的并自觉履行的道德责任,它高于职业责任与职业义务。
职业责任规定了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具体内容,是从业人员履行职业义务的依据。职业劳动者只有认识到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把它变成自己内心的道德情感和信念,才能自觉自愿地从事本职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因此,职业道德教育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使职业劳动者自觉认识到自己对社会、对本职和对他人所承担的职业责任,并自觉地转化为自己的职业道德义务。
12.怎样强化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是指职业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和完成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知识文化水平、技术熟练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各种能力。它是从事职业工作的重要条件,是职工实现职业理想、追求高尚职业道德的具体行为内容。如果一个职业劳动者只有做好本职工作的愿望,而无过硬的技能,职业道德的感召力就无从谈起。崇高的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职业责任、实现职业理想的愿望,还表现为高超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是每个劳动者对社会应尽的道德义务。在职业劳动中,人们正是凭借自己所学的知识、所掌握的技能,为社会、为他人服务,成为社会需要、人民欢迎的职业道德履行者。因此,职业技能具有深刻的道德意义,是职业道德体系的内容之一。
科学技术知识与业务能力是职业劳动必备的条件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职业劳动者的职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精。职工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首先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为了提高人们的职业技能,除了鼓励个人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外,还要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各种岗位培训。在培训过程中,一方面要更新观念,学习、掌握新的技能;另一方面,还要借鉴、吸收他人的先进技能包括国外的先进技能。在掌握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要把所学理论和实际操作紧密结合起来,也就是在本职工作中充分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用所学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环节。所以,一切从事社会主义职业活动的劳动者,不论是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城乡劳动者,还是高级专家、教授,都要把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摆在重要位置上。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实践,不断创新,这不仅是个人学识问题,而且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国富民强的重大道德问题,也是我们应尽的道德责任。
13.怎样理解职业纪律
职业纪律是指为了维持职业活动的正常秩序,保证职业责任的履行,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规矩和准则。它是调节劳动者与他人、职业集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成了社会的主人,从事各种劳动和职业都是光荣的。社会以及职业生活中局部与全部关系的重要方式。它常常表现为规章、制度等形式。
职业纪律具有法规强制性和道德自控性两方面的特征。职业纪律成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容,不仅因为职业纪律是保证职业活动正常开展的手段,而且因为遵守职业纪律的意识和行为是人们职业品质的重要内容。自觉遵守职业纪律是个人自由意志的体现,是个人对自己与职业集体关系、与社会整体利益关系的“自觉”认识的体现,它表明了个人对正常职业生活及社会集体生活需要的服从。
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差异性,又有统一性。一个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人,也必然是一个严格遵守职业纪律的人。也就是说,职业纪律与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的共同要求,二者密切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同时,它们之间又有差异性。职业道德是用榜样的力量来倡导某种行为,而职业纪律以强制手段去禁止和惩处某种行为。纪律的执行和检查往往由专门机构来保证,而职业道德是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的手段来实现的,其目的在于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情操。
总之,社会主义职业纪律是建立在与人民群众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同全体职业劳动者对社会主义事业责任心相联系的纪律,是在社会实践中充分发挥个人独创性和主动性的纪律。因此,职业纪律要求我们不断强化职业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持之以恒,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
14.如何完善职业良心
职业良心是在履行职业义务中人们内心所形成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对自己职业道德行为的自我评价、自我调节能力,是一定的职业道德观念、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职业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现象,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在阶级社会中,良心虽然人人都有,但由于人们所处的地位不同、道德观念不同,人们的良心也不相同。共同的良心是没有的,而且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了生活方式的不同,也造成了良心的差别。
职业良心与职业责任的区别,主要在于它是一种“道德自律”,是存在于内心的自我道德信念和要求。因此,职业良心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劳动者的自我体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修养。社会对职业劳动者的一系列道德要求只有经过自我思想意识,把客体的道德律令转变为主体的道德律令,才能形成职业良心。职业良心是职业人员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
职业良心一旦形成,往往左右着人们职业道德的各个方面,贯穿在职业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对人们的职业活动有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在职业行为之前,职业良心依据职业责任的道德要求,对职业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予以肯定,对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进行抑制或否定,从而作出正确的动机决定。在职业行为进行中,职业良心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对道德的行为给予肯定,对不道德的行为给予调整改正。在职业行为之后,职业良心能够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影响作出评价,对履行了职业义务的良好后果和影响给予肯定,感到内心的满足和欣慰;对没有履行职业义务的不良后果和影响,深感内疚,进行内心的谴责,以至下决心纠正自己的错误。
15.怎样珍惜职业荣誉
职业荣誉就是对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公认的客观评价及正确的主观认识。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社会用以评价劳动者行为的社会价值的尺度,也就是对劳动者履行职业责任的道德行为的赞赏和评价;另一方面是指劳动者对自己职业活动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良心中所包含的自爱和自尊心。
职业荣誉所包含的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对某种职业行为的公认与褒奖,作为社会评价的尺度,是社会的舆论,是荣誉的客观基础;在个人意识中的荣誉的意向,则是社会评价的主观感受和自我评价,是通过社会舆论把客观的评价转化为主观的意向。从客观方面说,荣誉是社会对一个人履行职业义务的德行和贡献的评价,是道德行为的价值体现或价值尺度;从主观方面来看,职业荣誉是职业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它能使职业劳动者自觉地按照客观要求的尺度去履行职业义务,宁愿做出自我牺牲,保持尊严、荣誉和人格完美,也不愿违背良心,做出可耻、卑劣和损害人格的事情。
职业荣誉与职业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履行职业义务,也就谈不上职业荣誉。如果职业劳动者认真履行职业义务并做出了贡献,必然会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褒奖;社会的肯定与褒奖又反过来强化这种行为,促使职业劳动者更加认真地履行职业义务,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职业荣誉与职业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之所以强调职业荣誉,最主要的目的在于把社会对于职业道德的客观评价转化为广大劳动者的自我评价。这样,劳动者就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业义务,全心全意做好工作,即使没有得到表扬,但内心却无愧地得到安慰与满足。
16.如何养成良好的职业作风
职业作风是指职业劳动者在其职业实践和职业生活中所表现的一贯态度。在人们的职业活动中,职业作风作为一种习惯力量,支配着职业劳动者的思想和行为。人们一旦形成良好的职业作风,就能在其职业活动中自觉按照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行事,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一个职业集体有了优良的职业作风,就能互相教育、互相影响、互相监督、形成风尚,使好的思想、行为、品质得到发扬,使不良的思想、行为、品质受到抵制。
职业作风是职业道德的重要范畴。社会上各种职业都有自己的作风,作风都包含着道德的内容。职业作风是人们在长期职业实践中自觉地培养起来的。职业作风的好坏,决定于人们的思想和目标。确立了崇高的目标,在实践中就会形成优良作风;反之,如果思想上腐朽没落,必然产生腐败作风。
职业作风是一种巨大的无形的精神力量,对职业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很大。一个具有优良作风的职业集体,能够感召人们去战胜困难,取得胜利。一个有许多缺点的人,加入这样的集体,可能会被改造过来,变得作风正派。相反,一个职业作风败坏的职业集体,也可能会把一个单纯或正派的人毒害成为一个腐化堕落者。
树立好的职业作风,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忠诚坦白、平等待人,发扬民主、团结互助。劳动者在职业实践活动中既为社会、为人民提供了服务,实现了社会价值,从而也实现了自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