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王皇族中封以王爵始于南北朝。隋朝时,凡皇帝的叔伯、兄弟、皇子均封为亲王。清朝时,亲王为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一等,有加和硕封号者。世袭罔替待遇的亲王,其长子可袭封亲王。岁银一万两。
世子清朝亲王之嫡子称世子,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二等。岁银六千两。
郡王始封于晋朝,隋唐均有郡王爵位。除了皇族,臣子也有封为郡王的。至清代,称多罗郡王,无郡名。位在世子之下,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三等。岁银五千两。
长子清朝郡王正室之子封长子,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四等。岁银三千两。
贝勒全称多罗贝勒,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五等。岁银二千五百两。
贝子全称固山贝子。贝勒正妻之子降等袭贝子爵位,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六等。岁银一千三百两。
镇国公有入八分公与不入八分公之区别。入八分镇国公称奉恩镇国公。贝子正妻之子降封镇国公。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七等。岁银七百两。
辅国公有入八分公与不入八分公之区别。入八分辅国公称奉恩辅国公。镇国公正妻之子降封辅国公,辅国公正妻之子仍袭辅国公。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八等。岁银七百两。
不入八分镇国公凡特恩封公、亲王余子封公、有过降为公及世子嫡子封公的镇国公都是不入八分镇国公。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九等。
不入八分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嫡子降袭不入八分辅国公。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十等。
镇国将军明朝镇国将军位在郡王之下;清朝又分镇国将军为一、二、三等。不入八分辅国公正妻之子降等袭三等镇国将军。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十一等。
辅国将军明清两朝均为宗室封爵。清朝又分辅国将军为一、二、三等。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十二等。
奉国将军明清两朝均为宗室封爵。清朝又分奉国将军为一、二、三等。为清代十四等爵位的第十三等。
奉恩将军清代十四等爵位最低一级。奉恩将军正妻之子可袭爵,余子只能成为闲散宗室。闲散宗室用四品顶戴。
封爵方式有两种:一种以军功受封叫军功封,一种以皇帝直系子孙受封叫恩封。以军功封者,无论王、贝勒均世袭,永不降封。以恩封者,一般则每一代降封一等承爵。亲王最低降至镇国公,郡王降至辅国公,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贝子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公降至镇国将军,辅国公降至辅国将军,以后则世袭罔替,不再递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