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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臧文仲请赏重馆人

【名言】

臣闻之日:“善有章,虽贱赏也;恶有衅,虽贵罚也。”今一言而辟境,其章大矣,请赏之。

——《鲁语上·臧文仲请赏重馆人》

【要义】

章,彰明、显着的意思。衅,征兆的意思。辟境,意思是开辟了疆土、扩大了国境。这段话的总体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善行显明彰着,即使他地位卑贱,也应该赏赐他;如果一个人有了恶行征兆,即使他是地位尊贵的人,也应该惩罚他。现在因为我们重地馆人的一句话而扩大了我国的疆域,他的功劳鲜明彰着,请君王奖赏他。

本篇记叙的是鲁国的臧文仲听取了重地馆人的建议,使国家得益。他认为这是重馆人的功劳,就请求鲁僖公不要因为该人的地位卑微而有功不赏,而应赏罚分明。

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无别贵贱,这是治国、为官的一条重要原则。

但是在事实中,却常常因为贵贱等级等原因而造成有功不赏、有罪不罚的情况。臧文仲主张赏罚分明,在古代等级严明的社会里,明确反对以贵贱为赏罚的标准,具有深刻的意义。他清醒地认识到,只要公正地对待民众,才能使人民信服,才能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为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这种思想的进步性是显而易见的。

【故事】

在战国中期,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比中原的各诸侯国落后。邻近的魏国就比秦国强大,还从秦国夺取了河西的一大片地方。

这种形势逼得秦国不得不进行改革。周显王八年(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振兴秦国。他知道国家的繁荣富强离不开人才,所以他下了一道命令,无论是什么人,只要能有办法让秦国富强起来,就重用他。

秦孝公这样重视人才,自然吸引了不少有才能的人,卫国的商鞅就是其中最着名的一位。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打算富强,必须注重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理好,就必须赏罚分明。赏罚分明了,朝廷就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但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自己又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置起来。又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之后,就任用商鞅开始进行变法改革。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新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他就想了个点子取信于民。他叫人在国都市井的南门外树立起三根三丈长的木头,向百姓宣布说:“谁能把这三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他十金。”不一会儿,南门外就围了一大群人,大家你瞧我,我瞧你,议论纷纷,都觉得这三根木头谁都扛得动,根本用不着赏十金,可能是官家同百姓开的什么玩笑,又怕贸然去搬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所以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扛木头。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便又宣告说:

“谁能把这三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他五十金。”赏金越高,百姓们越觉得不合情理,还是没有人去扛。这时有一个胆子大的人,从人群中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便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即派人赏给了扛木头的人五十金。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民众们都知道商鞅是说话算数的,决不欺骗民众。然后商鞅就把新的法令颁布了出来,民众都遵令而行。

这样大规模的改革,当然会触及到许多人的利益,引起激烈的斗争。

新法令推行了一年之后,国都里不少人议论新法不方便,一些贵族大臣更是不满,太子还公然触犯了法令。商鞅认为,法令之所以贯彻起来有困难,就是因为贵族们自恃位尊权大,犯了法也无人敢管,所以随意犯法,在百姓们中间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要想树立法令的权威,就必须从依法严格对待贵族们做起。为了严明法令,商鞅毅然决定依法处治太子,但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于是就处罚了太子的两个师傅。这一来,其他贵族大臣果然不敢触犯新法了。

于是新法得以顺利推行,在十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但农业生产增加了,军事力量也强大了,秦国人民家家丰衣足食,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城乡大治。为以后秦国平灭六国、一统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