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成就一生的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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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纳税管理——个人税务筹划(1)

一、你应该知道的纳税知识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拥有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税收引起的这种特殊的分配关系集中反映出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其具体含义包括以下方面:国家是税收的统一分配主体,它是一种以国家强制执行为前提的一种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全社会的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收来源于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正常运作;分配的结果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不同国家税收的本质。

税收具有四个明显的特征:

1.强制性

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其政治权力,用法律、法规等形式对征收捐税加以明文规定,并依法强制征收。

2.无偿性

国家征税后,税款即成为国有财政收入,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支付给任何报酬。

3.固定性

国家在征税前,以法的形式预先规定了纳税对象、额度及方法等。

4.服从性

国家制定的税法政策,以及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纳税对象、额度及方法,纳税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

公民应负担的税种有哪些?

根据税法规定,征税客体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业税。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以此为据加以征收的税。流转税主要是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发挥调节作用。目前,我国现行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

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纯收益额或总收益额为征税对象,同时减去法定项目后加以征收的税。该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者、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我国现行收益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四种。

财产税是以法定财产为征税对象,根据财产占有或财产转移的事实加以征收的税。这种税面向财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无税负转移作用,所以又被称为“直接税”。我国现行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两种。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搞国有资源开发,因资源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资源税主要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

行为税是指发生特定行为,依据法定计税单位和标准,对行为人加以征收的税种。我国现行行为税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

就大多数公民而言,个人所得税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最为密切。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个人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依据不同的所得项目,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划分,有三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按年计算。按年计算纳税的收入项目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二种是按月计算。按月计算纳税的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取得连续性同一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收入和财产租赁所得。

第三种是按次计算。按次计算应纳税款的收入项目有劳务报酬等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等应税项目,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对“次”是这样规定的:

1.劳务报酬所得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前者如客户设计家庭住宅图纸、按照客户的设计要求完成设计后,根据协议所取得一笔收入。后者如某评书演员应约在电视节目中演播评书,每日皆安排一次,每次25分钟,连续演播了3个月,在这种情形下,应该以其一个月内演播评书获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为一次。

2.稿酬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报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报酬,均应合并全部报酬所得,然后按一次计算纳税。如果作者将同一作品既出书,又在报刊上连载,则应将出书和连载取得的收入分两次计税。如果在同一作品出版后,又增加该作品印数,并取得加印稿酬,应将该加印稿酬与以前取得的稿酬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应合并连载同一作品的所有所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时限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财产租赁所得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财产转让所得

以一项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7.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只有了解了相关的税收知识,我们才能够在理财过程中合法、合理的纳税。而政府为了体现税收的奖励和照顾政策,也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分别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和减税政策。

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设立的一项国家政策。这项政策全面反映了政府行为。

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手段加以利用。不过,处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和地区,税收鼓励的范围、重点和方式会有所不同。

只有明确了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后,才能针对自己所处的地区优惠政策去挖掘节税潜力。税收优惠政策对节税潜力的影响表现为:税收优惠的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法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活动空间也越大。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和我国的国情需要,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和减税的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的免税,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社会事业、支援经济建设的项目:

1.免税和减税的优惠政策

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等。

个人取得的各类奖金所得能否享受免税照顾,这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取得的奖金是否符合税法所列免税奖金的条件。就依税法规定而言,免税奖金必须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国内发放奖金的单位,其级别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来源于境外的奖金必须是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所正式颁发。其二,纳税人从上述单位取得的奖金必须符合税法所列举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七个方面的条件。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至于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能否免税,关键要看其利息的来源。对于金融债券利息,则要看个人所取得利息的债券是否经过******批准后而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在判定金融债券利息时,要尤为注意其与银行部门代理发行的各类企业债券利息之间的区别。

第二类,对纳税人的生活需要照顾的。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目前,经******批准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仅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资深院士的津贴,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深院士的津贴和政府特殊津贴。因此,就目前来看,除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资深院士津贴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深院士津贴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从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特定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由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从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如果不属于上述范畴,即使其资金来源符合税法的规定,也不能予以免税。

3.保险赔款

这是指保险部门对个人因遭受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失,按照规定给予相应数额的赔偿款项。

4.其他补助对象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第三类,对特定或需要鼓励的对象所得免税。这类免税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比如:

1.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由民政部门发放定期救济款扶养的城镇孤老困难户,乡镇的五保户,盲、聋、哑、肢体残障人员以及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个人所得部分,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县(市)税务局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按条文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预先申请,省税务局审批,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3.稿酬所得,对稿酬所得,按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不征或暂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项目

1.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40元/人、月);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

误餐补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的顿数,按规定的标准所取得的误餐费。

2.个人股票转让所得。

3.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的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收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的。

4.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个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

5.对个人取得由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6.军队干部取得以下补贴、津贴暂不征税。

(1)军人职业津贴;

(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

(3)专业性补助;

(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

(5)伙食补贴。

7.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退役后按有关规定符合在城镇安置就业条件的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必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除上述免税、减税、不征税的所得项目以外,其他任何组织或单位都无权做出对个人所得税免征、减征或不征的规定。所以要合理合法的不纳税、少纳税,只能是从上述项目或者法律中找出符合自身条件的条款。

三、如何缩小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是纳税(就是指赋税,一般将征收赋税称为课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

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分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在价值形态下,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纳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等作为计税的基本依据。在实物形态下,纳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纳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纳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是纳税对象量的表现。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计税的依据,实行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者不征的累进式征收方法,同时规定起征点、免征额及扣除项目,可以照顾低收入者,合乎支付能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