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具有两重属性,人类性行为显然也具有两重属性,社会属性才是人类性行为的本质特征。正因为性不是一种单纯的生物行为,所以人类的性行为和动物的性行为有着本质区别。很多社会学家都从文化的角度论述了对性的看法。福柯《性史》的主题就是社会如何构建了人们的性。福柯认为性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对种族、家庭和个人进行再生产的手段,人类的性状态演变过程的排序是这样的:在性的机器和性之前,人们多拥有的只是肉欲,这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产生了性的机器,那是在18世纪;最后,在第三阶段,人们才拥有了性,那时已是19世纪了。①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利(CharlesHortonCoodley)在《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中有一段精彩的比喻:也许我们用一条河流和沿着这条河流的一条公路来比喻这两条生命的传递线更为恰当。河流是遗传或者动物传递,公路是交流或者社会传递。河流里传递的是生物种质,公路上传递的是语言、交流和教育。公路比河流出现得晚,它是一种发展,在早期的动物生命进程中是不存在的,但后来沿着河流出现了模糊的痕迹,渐渐显露和充实起来,最后发展为精制的公路,承受各种车辆,达到和河流相等的运载量。性行为固然是人生来就具有的一种本能,但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这种本能行为已经被打上了深深的社会烙印,人们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都要受到种种社会文化的限制,性禁忌就是社会文化对人们①李银河主编:《西方性学名著提要》,第456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第2页,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的性观念和性行为进行的约束之一。二、性禁忌及其历史发展性禁忌不是随着人类社会一起产生而是在人类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早期人类的性活动不存在任何禁忌,当时人类的性交不受任何限制,与动物本能性交有很大的相似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了狩猎时期,就出现了最早的性禁忌---乱伦禁忌。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人类社会从原始的蒙昧期过渡到野蛮期,然后是文明期,关于性的禁忌也不断增多,特别是出现了阶级分化后,禁忌与阶级权力结合进一步成为一种阶级统治的工具。因此,性禁忌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社会的、文化的产物。
威克斯(JefferyWeeks)认为,所有关于“性”的陈述中都涉及两类关系:一是性的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二是“性”与“社会”的关系。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预设了两种存在:“性”、自然、个体和认同的范畴;“社会”、文化模式、社会法则和历史的范畴。①性禁忌显然也不例外。性禁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通常是由风俗、习惯、道德和法律所规定的。一种性禁忌一经产生,就要在社会教化中被个体的社会成员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一旦个体触犯这个禁忌,轻则受到社会道德舆论和个人内心的谴责,重则受到社会规范的惩罚。基于道德层面的解释并不能完全概括性禁忌的涵义,性禁忌从表面上看是一种道德约束,但从其实质上说,是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保护,尤其表现在乱伦禁忌和贞节禁忌中。
性禁忌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和文化地域范围内产生约束作用,甚至在其存在约束力的时期和地方,也不乏挑战者。弗洛伊德就曾在《图腾与禁忌》中写道:“禁忌的禁律完①李银河主编:《西方性学名著提要》,第207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全缺乏正当的理由,而且不知其起源。”①举例来说,“扒灰”是指公公和儿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是一种伦理上的性禁忌。《红楼梦》第十二、十三回讲述了秦可卿之死,曹雪芹并没有在书中明确指出秦可卿久病难医最终身亡的真正原因,但却通过两个丫鬟的行为暗示秦可卿由于同公公暧昧不清的性关系而郁郁成疾,最后不治而亡。曹雪芹生在清朝,当时的性伦理观念根深蒂固,“扒灰”的道德约束力非常强大。同样的故事发生在唐朝,却有着迥然不同的结局。武则天本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妃子,却被其子高宗娶为皇后;杨玉环本是寿王李瑁的妻子,却被其父唐玄宗纳为贵妃。可见性伦理在唐朝的约束力不及在清朝强大。
尽管性禁忌的权威可以被怀疑,但性禁忌的客观存在和发展却不容忽视。性禁忌发展的历史过程,主要同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发展相联系。一般说来,一个禁忌的存在和破除通常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勇于挑战者被处以极刑。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女子如果被发现有不贞的行为,常常被祠堂处以“浸猪笼”的死刑,这是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的情。第二阶段,挑战者虽然受到法律的宽容,却要承受道德伦理的诟责或医学的指责。以同性恋现象为例,在我国同性恋并没有被明令禁止,但同性恋却只能生活在主流社会文化圈之外,大多数人仍然无法对同性恋者持宽容的态度,艾滋病的传播也常常使同性恋被推到社会指责的前端。第三阶段,在伦理观念上禁忌也被许可,禁忌终于破除。西方社会曾奉行严格的终身婚姻制度,男女一旦缔结婚姻,只能终身为伴,除非配偶死亡,才能另行娶嫁。《简爱》中的男主人公罗切斯特娶了一个疯太太,但法律不允许离婚,他只能将婚姻秘密地隐藏起来,直①转引自方刚:《21世纪的两性关系---预测、反思、对策》,第100页,花城出版社2001年版。
方刚:《21世纪的两性关系---预测、反思、对策》,第94页,花城出版社2001年版。
到他的疯妻在一次大火中丧生,他才真正有权娶简爱为妻。今天,离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权利,让人担心的不再是不得不维持失败的婚姻,而是如何保证高质量的婚姻。因此,性禁忌只是特定文化和历史阶段的产物,只要禁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土壤贫瘠了,旧的禁忌就会被破除,但是还会有新的禁忌产生。只要人种还存在,只要人还需依赖社会才能生活,性禁忌就不会完全消失。
从古至今,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性禁忌,即使“性”本身也曾被视为一种禁忌。
在初民社会,性被视为一种禁忌,主要发生在特定仪式、活动的执行时期。由于自然条件恶劣,早期人类对自然充满了敬畏,认为只有做出某种牺牲才能获得神的庇护。所以除了一般的祭祀,原始人做出的比较重大的献祭就是对性的某些禁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进行某种重要活动的一段时期内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始人认为性是人最大的快乐,做出的牺牲越大,获得的庇护也就越大,因此这样的牺牲最有价值。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早期人类的科学知识还极为贫乏,他们对人的生殖器官和性行为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将之看得非常神秘。他们认为性活动中的有些事物是不洁的,或者要受到诅咒,因而将其禁止。
在儒家文化中,“淫”是一个极具贬义的词,有“万恶淫为首”的说法。《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被正统文化评价为“古今不肖无双”,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在抓周时“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从此被其父贾政斥为“将来不过是酒色之徒”。后至《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一回,警幻仙姑说:“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宝玉听了,吓得慌忙答道:“仙姑差了。我因懒于读书,家父母尚每垂训饬,岂敢再冒‘淫’字?”①儒家伦理的等级制度森严,崇尚天地君亲师,主张先大家后小家,发展到宋代的程朱理学时,佛教的禁欲主义和儒学的伦理思想融合在一起,更是要将人的这种①曹雪芹:《红楼梦》,第57页,沈阳出版社1998年版。
本能欲望扼杀得干干净净。西方的基督教主张禁欲主义。《荆棘鸟》的男主人公拉尔夫终生都在忍受内心的折磨,因为当他决定献身天主教后,他就必须压抑自己的爱情和欲望。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后被上帝逐出伊甸园,禁果本身就是性的代名词。基督教认为淫乱会导致很多可怕的后果,常将一些自然灾害和瘟疫的产生都归结为欲望的泛滥。虽然人是依照上帝的模样制造出来的,但人是堕落版的上帝,当人对自己的欲望不加节制时,上帝便要用各种手段对人进行惩罚,性欲因此成为七宗罪之一。
西方性文化较之中国要开放一些,但同样是宗教的原因,西方社会也曾有过很长一段历史的性压抑。西方性习俗大致经历了如下历程:从性快乐主义时代到性压抑时代,再到性革命时代,然后是持续至今的性回归阶段。福柯认为在纪元之初的两个世纪,是一个一向被人们指责为非道德和荒诞的时期,但此时“性节制的主体不仅存在,而且严格和日益增强”。①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快乐主义被斥为纵欲主义或淫荡世风,并不得不转向禁欲主义。道德的努力在古罗马帝国的初期变得特别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婚姻和制度,优待家庭,限制纳妾和严惩通奸在内的法律措施的确伴随着一种观念运动,它反对当时宽松的气氛,提倡复归古代严格道德的必要性毫无疑问,在这些措施和观念中发展出最终导向一种利用制度和法律更加严格地限制性自由(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的数百年演变过程的开端。”尽管在纪元之初,社会增强了对性的约束,但这种约束与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公权干预还相去甚远。在那时,没有人会想到用法律、法规、政令等强制性手段来明确限①[法]福柯:《性史》,第368页,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法]福柯:《性史》,第369页,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制人们的性自由,只是要求人们不断自省,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并检点自己的行为。在中世纪,性快乐一向被视为一种原罪,尽管性作为种族繁衍之必须而勉强得到认可,但任何情欲感受和表达方式都被禁止。宗教改革时期,路德(Luther)和其他新教改革者将婚姻中性的作用神圣化,并明确反对其他任何形式的性关系。在理性时代和启蒙运动时期,这种对人们,尤其是对女人的性欲望的压抑和否定,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英国社会。凯查杜里安认为,在性与社会稳定的关系上,试图约束性爱的社会力量有两个基本观点:第一,对性的宽容会导致性放纵,它侵害家庭、破坏社会结构、削弱国家力量并使社会解体。第二,无制的性行为会消耗掉人们本可用于建设和创造的精力。一种政治体制越具有控制力,越倾向于独裁,那么它就越缺少对性的宽容,反之亦然。但是由于性压抑严重违背了人的本能意愿,后来遭到了很多批判,①“自然的快乐让我们忘掉上帝”就是经典的口号。性革命始于19世纪末,西欧、北美从17世纪以来建立的基督教新的性文化,遭到了激烈对抗,标志是西方的性革命。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性革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并进而影响到世界各地。随之而来,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开始了西方社会的“性革命时期”,特别是60年代进入转型期,各种价值观争论不休,新右派和道德清教徒主义都认为60年代是“道德坍塌”的关键时期。60年代的遗产就是随着性选择的扩大而引发的性病蔓延,言论越来越自由的同时,性侵犯也过度泛滥,人类关系发生了质变。但是,弗洛伊德和很多人都认为性在某种意义上是解开现代文明的钥匙,“现代文明是压抑的,但把性表达从其束缚中解放出来将会产生某种深远的①李银河主编:《西方性学名著提要》,第11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李银河主编:《西方性学名著提要》,第194~195页,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解放”。①
今天,还有很多信教的人在某些特定的宗教节日里沐浴斋戒,暂时停止性活动。除了性本身被视为一种禁忌,还有很多性行为在历史上曾被视为全人类的禁忌,其中,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是乱伦禁忌和贞节禁忌,后者还包括处女禁忌。
三、乱伦禁忌乱伦禁忌是人类产生的最早也是最重要的性禁忌。英文乱伦一词incest源于拉丁文incestus,意思是不贞节。在原始社会,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限制,人们的性欲望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人身上得到满足。不同辈分之间的亲属,包括父女、母子、兄妹之间都可以有性行为。恩格斯说:“杂乱的性关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现在或较早时期通行的禁规在那时是没有效力的。”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类社会诞生了第一个性禁忌---乱伦禁忌。乱伦禁忌作为最古老的性禁忌,其目的是禁止血亲之间的性交。一开始是禁止父母同子女之间的性交,接着发展到禁止兄妹之间的性交,再到禁止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岳母和女婿、公公和儿媳之间的性交,最后扩大到同姓人之间。
乱伦禁忌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血亲杂交只存在于人类蒙昧时代的初期,从中期开始就已经有了乱伦禁忌。根据民俗学家的考证,在女娲造人神话出现之前,还有一个更早的“伏羲女娲共同造人”的神话,只是这个神话的流行不及前者。伏羲、女娲在历史典籍的记载中有时是夫妻,有时是兄妹,可见当时还没有出现兄妹性关系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