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性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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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性冲突(1)

在性的世界中,一个最主要的统治与从属的结构来自性别的差异。性别问题是与性问题联系最紧密的一个问题;性别也是研究性问题不可或缺的一个角度。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学术界一般都认为性别角色是一种“先赋角色”(亦称“归属角色”),当时的理论倾向是强调性别的生物属性,认为性别是先天的,后天的努力很难改变它。随着社会性别这个概念的创立和发展,学术界开始强调“性别”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并且是社会所造成的,而不仅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必然产物。由于男女两性在生理、心理和社会角色上存在着差异,这就必然导致两性冲突的存在。性冲突从狭义上来讲是男性和女性在性生活上的冲突;从广义上来讲也可理解为两性间的冲突,即由于两性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冲突。本章从两性的分化与冲突着眼,着重分析了性的文化冲突、权力冲突,并在最后对性革命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论述与分析。

分化与冲突

一、二元系统

“在妇女史出现之前,大部分历史研究的对象为男人,是男人的行动及思想使之进入史学记载。”①大部分史学资料的作者是受①[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历史中的性别》,第112页,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

教育的男人,他们把妇女看成是无差异的群体,可以轻而易举地对之发表看法,做出归纳、概括。从有记载的历史开始,他们就对妇女进行思考并且在文章中进行描述,试图分析使妇女有别于男人的因素,并且规定了女性行为及外貌的典范。而当这些男性作者转而注意自己的性别时,他们认为男人因年龄、财富、教育、社会地位、能力以及其他因素而千差万别,无法形成一个单一的范畴。换句话来说,男人将妇女群体看做“他方”,是供他们分析的目标,但却将自己的性别看做“我方”,是占主导地位的一方。

这种轻视女性重视男性的单性模式从根本上体现了男女两性在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这点在过去的科学和医学著作中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西方文化里源于希腊思想家的著作。亚里士多德就非常支持“单性模式”。在这个模式中,男人和女人被看成是同一种类,女人被看成是不完善的私生(男)人,她的体内缺乏热量而使得她的性器官留在体内,而不是像更为完善的男人一样被推出体外。在西方医学理论里,热量是人体内最强的力量,妇女本属于男性,但由于体内缺乏热量而呈现出了与男性不同的特征;然而,男性永远不可能变成女性,因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自然本性总是朝完善的方向努力。印度也有着类似的思想,但却带着更多的宗教味道。“在后期吠陀文学中产生了一种思想,即所有胎儿都是男性,直到恶魔将其中一些人变成女性。”①所以在印度出现了生育男孩的仪式,这种仪式现在有时还进行,一般是在怀孕的第三个月期间举行,人们认为经过这一仪式,能够控制恶魔,保证男孩的出生。

单性模式在欧洲受到另一种观点的反驳,16世纪后这种观点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一观点可以概括为二元模式,它认为男女在性别上同等完善、各有特点、相互补充。人们开始发现两性之间巨大的性别差异,这种差异使得他们认识到女性不应该从属于男性,而①[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历史中的性别》,第116页,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

应该是另一个独立的性别。在这一时期医生和科学家开始探究人类差异的原因,通过实验与测量,他们发现男性大脑大于女性,男性骨骼强于女性,而女性大脑按其与身体的比例实际比男性大。19世纪新的知识领域如心理学和人类学经常描写与讨论性别问题,人们更为清楚地找到了人体中的性别差异。

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区如北美的一些土著部落,强调性别的互补使他们产生了较为平行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但是在其他地区却导致了另一种思想的出现,即性别差异充斥着人类经历的每一个方面,包括生物的、道德的与社会的。从某方面来讲人们认识到了两性的差异,同时这一认识又导致了两性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史学记载了一系列的规定性别不公平的意识形态、规范和法律。大部分的书面规范和法律中的性别不平等十分惊人,清晰的性别界线存在于其中,妇女出行和行动的能力受到严重限制,违规的妇女要受到批评和惩罚。现在被视为最极端的习俗与规范一般都涉及对妇女流动性的限制。其中,中国的裹脚习俗很具代表性,这一习俗约始于公元1000年,到了1200年这一习俗在少数上层和中产阶级中得以牢固确立。在中国北方裹脚习俗非常顽固,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一些家庭仍然让女孩裹脚。裹脚是让女性迎合于男性的审美观,并从身体上把她们束缚在家里,从而使她们远离公众视野,成为男性的私有财产。而在其他一些没有这种习俗的国家,则形成了一系列的表明妇女依赖地位的准则。如在日本,妇女在公开场合要低垂眼睛避免与男性目光接触。在世界上许多成文的法典中,妇女都不具备作为个人的法律地位,这些法典有时把妇女看成是某种形式的财产。19世纪或20世纪之前,大部分国家的婚姻都明确确立了夫权妻从的关系。这一关系象征性地体现在婚礼中:婚礼上,妻子宣誓服从丈夫或把身体的一部分置于丈夫的脚下或手中。

限制妇女活动,将妇女置于服从于男性的准则和法律中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于是许多个人或群体形成了性别平等和改善妇女状况的思想。19世纪中期以来,这些思想慢慢地引起了法律上的变化,虽然禁止性别歧视的法律通常没有真正实施,但在20世纪它们开始发展成大部分宪法和法律法典的一部分。这种引起社会变化的思想一般被称之为“女权主义”,女权主义者们开始认识到,我们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个二元的系统,而且更应该是一个二元平等的系统。在现代社会中女权运动高潮不断,女权运动的许多要求开始受到社会的承认,如同工同酬、接受教育、法律上男女平等。世界上许多地方的基层妇女组织利用当地法庭抑制家庭暴力,并从宗教和文化传统中寻找学说来支持给妇女更大机会的观点。这些运动的过程,正是两性冲突激化并不断寻求解决方法的过程,也是一个推翻单性模式,力图建立二元平等系统的过程。只有通过这一过程才能缓和两性冲突,实现两性的和谐相处。

二、性的性别差异两性之间在性这个问题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由于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原因,使得两性在性欲、性观念、性的行为模式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两性性欲的差异

“第一代性学家艾宾的一个关于男女两性在性方面差异的观点流行了数百年,很能代表人们对这个问题的传统看法,他认为,在男女两性之间,男性拥有更强的性欲望。”①不仅是西方文化,而且世界上许多文化对男女性差异都持着这样一种观念。实际上通过实证调查发现女性的性欲和性能力并不是低于男性,而是由于女性的性欲望和性能力受到了社会规范的压抑从而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来。从表面现象看,男性的性欲望和性能力似乎是强于女性的,但如果观察这种现象背后的社会运行机制,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区别并非来自两性心理的区别,而是来自社会规范的影响。双重标准的①李银河:《性的问题·福柯与性》,第138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

社会规范几千年以来一直向女性灌输这样的观念:男性的性欲望比女性更强,性能力比女性更大,于是不仅男性相信这种说法,就连女性也对此信以为真。

在现代的性观念中,男女性欲相近的观念已为大部分人所接受。“早在1863年,美国的摩舍博士(CleliaMosher)就做过一项关于女性性行为的调查。调查发现,占样本80%的女性自述有性欲望;72%经历过性快感;64%有避孕经历。”①她的研究成果表明,即使处于社会气氛极为压抑的维多利亚时代,一些女性还是能够享受到性的快乐,能够表达出她们对性的欲望。男女两性性欲虽然相近,但由于生理的原因,还是具有不同的特点。女性性心理发育比男性早,但性欲发展是渐近的,一般到20岁以后才渐渐感到性欲的强烈,而男性在17岁时性欲就达到较高水平。男性的性欲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因此绝大多数男人婚前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手淫习惯。女性的性欲有封闭性、半封闭性的特点,女性的性欲取决于经验性的倾向很大,因此女性一般都能感觉到自己婚前、婚后性欲的明显差异。男性性欲易受视觉刺激而引起性冲动,女性性欲则主要依赖于触觉刺激。男性性欲在18~30岁时最为强烈,30岁后便开始下降。女性性欲的强烈期在35岁前后,40岁达到顶峰。

2性观念的差异男女两性在性观念上最大的区别是对偶然性关系的态度,如对毫无感情投入的“一夜情”的态度,换句话说就是对待爱与性之关系的观念。男性对“一夜情”的赞成程度一向高于女性。在西方社会,男性往往将爱与性相分离,女性则往往将爱、忠实、亲密和性画等号。女性从小就被教育为性关系以人为中心,性与爱是不可分割的;男性则被教育为性关系以身体为中心,性的目标是肉体的满①李银河:《性的问题·福柯与性》,第141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

足。许多女性认为,只有在有感情的情况下,婚前性行为才是可以接受的;而对于男性来说,有感情当然好,但爱并不是非有不可的。

两性的性观念差异还体现在贞操观上。“一项以32个国家为对象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62%的国家中男性对于性伴侣的童贞要求高于女性,其中包括美国;其余38%的国家男女对于性伴侣的童贞要求相等---或者都认为重要,或者都认为不重要。”①大多数男性有着处女情结,并且在婚后,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往往比男性受到更多的舆论谴责。约束男性性行为的是国家的法律,约束女性性行为的是道德、伦理、舆论和贞操观等。

此外,前面所提到过的性欲观的差异也是两性性观念差异的一种。尽管女性已经意识到了男女两性的性欲是相近的,但很多女性并没有将这一观念内化,在性生活中,她们仍然压抑着自身的性欲望。对于她们而言,性的目的更大程度上是生育,而不是获取快乐。这种女性主体对自身性欲望的压抑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性关系中不愿意表现主动性,不关注自身的愉悦;第二,对性活动本身的自我压抑;第三,性欲低下。

性观念的差异主要是由社会因素导致的,与两性的生理差异并无关系。由于传统社会中,女性一直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是一个客体而不是主体,因此她们的性观念也具有从属性。性欲的差异是无法消除的,而性观念的差异则是可以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渐消除的。

三、性的行为模式差异

在19世纪,男女两性的性行为模式差异表现在:男性比女性更多地消费色情产品,男性嫖妓、手淫的比例比女性更大,频率更①李银河:《性的问题·福柯与性》,第140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

高。一般而言,男性对各种性活动的容忍度和对性活动感兴趣的程度都高于女性。例如,男性对各种性关系类型的容忍程度均高于女性;主动提出性活动要求的男性多于女性;男性中以肉体快乐为性活动目的的人数高于女性;男性婚外性关系的比例高于女性;男性假定他人对性感兴趣的比例高于女性;男性对强迫性的性关系的容忍度高于女性;男性成为强迫性性关系受害者的比例低于女性。这些行为模式的差异是由性观念的差异引起的。在那个时期由于相信女性基本上是非性的,使得那个时期的男性为他们不合格的性表现及忽视性伴侣的需求找到了理由。而男性的这种表现,又进一步加剧了女性与性的疏离。

随着现代性观念的发展,女性性压抑的状态得到了改善,男女两性的性行为模式差异开始减小。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男女两性的性活动模式其实是十分接近的,只是男性比女性稍微大胆一些:搂抱行为男孩始于14岁,女孩始于15岁;爱抚活动男孩始于16岁,女孩始于16岁半;初次性交男性17岁半,女性18岁;男女两性从拉手到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平均都在4年上下。日本青年从20岁开始与异性接触,但过程较短:男性平均从20岁初吻,到21岁性交;女性平均从20岁初吻,到22岁性交。一项对239项调查资料(调查对象共128363人,美加地区,1966~1990年)的二级分析表明,虽然总的看来,男性对于各种类型的性行为的宽容程度还是略高于女性,对婚前性交尤其是非固定关系的性交的宽容程度也略高于女性,但是这种两性区别以极快的速度缩小直至消失。①四、两性其他方面的差异两性之间不仅在“性”上有着显著差异,而且在日常的心理和行为方式上也非常不同。在国外有专门研究性别差异的心理学,称①李银河:《性的问题·福柯与性》,第141~142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