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可可恹恹的看着手里只剩半瓶的可乐,准确无误的投进了五米开外的垃圾桶。
“乐偷偷,你真是个烂俗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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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家迁到这,想来已经接近三年了,提笔想起从前的事,就像在回忆一部年代久远的电影,主角是我。
有人说:“我们需要不时的回忆,因为曾经的回忆会是现在伤口的解药。”
那人是乐偷偷...
秋后入学我认识了刁阳公主,认识了轲雨黎,还有我的那群410的室友们。虽然我在入校的那天撞上了把北京放到南面去的钱可可,让我一度为她倒洗脚水而懊恼,但是如果她真的去了北京...我不禁冷了一下...
我是一个不怎么喜欢交朋友,不是不喜欢,而是除了钱可可以外,我不知道怎么和别人相处。在别人眼里,我是个特别而怪异的,我脾气是真的不是很好的那一类。
所以我现在经常网路上逛,我把自己装扮成一个男人,而却是一个变态的同性恋!
不要惊讶,我脑袋没什么毛病,大概是我想尝试了解一下第三种人的生活吧。
至于我的署名还是乐偷偷,突然觉得这名字怎么这么中性啊!
我在资料里的个性签名上写着,我是一只失风的蝶,飘哪,落哪。
可是我在圈子里转了一星期,也没一个人搭理我,难道是我的资料填写的太烂?
于是我在上面加了一个烂俗的心情故事。
钱可可趴在我身上差点被磕到,“乐偷偷,你神经啊,没事上什么同志网啊,而且还做这么变态的事。”
“钱可可,你要死啊,不知道我无聊啊!”我转头狠狠的给了她一个白眼。
“你无聊,就要欺骗人家幼小而纯洁的心灵啊!”钱可可把昨天买的裙子抛到我头上。
“幼小纯洁?钱可可你脑子有问题啊,他们都同性恋了,还谈什么纯洁啊!”我像看见白痴一样,露出惊讶的表情。
“人家也有...”
“等等,有人上钩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