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知识
【古文】1.指古汉字,即甲骨、金文、大篆、石鼓文、小篆等古代汉字。2.汉代人称当时所发现的战国后期在秦以外的东方诸侯国通行的汉字字体为古文。《说文解字》收录的“古文”便是。
【六书】战国、汉代人分析汉字所归纳出的汉字的六种类型。(“六书”之名,见于《周礼·地官》,东汉的郑众注《周礼》时,指出“六书”的细目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许慎《说文解字·后叙》中所列六书的名目次序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许慎的解说比较切合六书的性质。清代以来大都兼取许慎所说的名称和班固所列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的理论基本符合当时汉字的情况,对帮助人们理解汉字曾起了积极作用,即可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情”,现在也还可以用来帮助认识古字。但它概括的基础主要是小篆,因此难以说明古汉字中的复杂现象。
【象形】“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说的是描摹客观事物形貌特征的造字方法。所造的字称象形字。象形字有别于图画,它不对事物作细致描画,而是从一定的角度,用简单的笔画,表现对象的特征。它是具体的表意符号,所书写的词一般是表示实物的词。如古文字中的“日、月”,分别像太阳和弦月之形。形体如下:日一①(甲骨文)凸(金文);月一p(甲骨文)囚(金文)。
【指事】“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视而可识,察而见谊(意),上、下是也。”意思是:看了就可以识别形体,考察一下就可以见到造字的本意。用象征性笔画,或在已有的象形字上附加指示性笔画来体现词义,以书写某个词的造字方法为指事。所造的字,称指事字。如古文字中“上”字,是在一画之上加一短画以表在上的方位;“下”字则是在一画之下加一短画以表在下的方位。字形如下:上一二(甲骨文)口(金文);下一二甲骨文)(金文)。象形字与指事字的区别在于:象形字是具体的意符,它所标志的都是具体的东西。如(山)、>H(木)、卿(草)、(车)等等;指事字是抽象的意符,因此无法确指其为何物。如人(入)、门(通常作“幂’)、口(通常作“围”)等。《说文解字》中指事字的数目最少,因为用这种符号变换的方式毕竟是有限的。
【形声】“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以事取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说:“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可知形声字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意符,用以表示这个形声字的义类,即该字所标志的事物所属的范畴;一部分是声符,表示这个形声字的读音。所谓取譬相成,就是找一个与这个形声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去标志这个形声字的读音。如“江、河”,水旁表示江河二字在意义上与水有关,“工”字表示“江”字读音与“工”字相同或相近,“可”字表示“河”字读音与“可”字相同或相近。形声字由于既有形符,又有声符,具有汉字以表意为主,又兼能表音的特点,所以它可以避免单纯依靠字形来表达字义的缺陷。形声字孳造新字的能力特别强。它在汉字中所占的比重也特别大,估计占全部汉字的90%以上。形声字在字形上兼有形符和声符这一特点,对于辨认字的意义和读音很有帮助。碰到生疏的字,可以从形符来分辨字义,从声符来推测字音。但由于意义上的引电、假借的关系,形符的表意作用逐渐减弱,又由于古今音的变化,声符的有效表音率也逐渐降低。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形声字的特点,指导学生辨认汉字,提高学习效率;一方面也要知道形声字的局限性,防止片面地依赖它的形符、声符而搞错音义。
【会意】“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会意者,比类合谊,见以指妫(hui,即麾),武、信者也。”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符有目的地组合起来合成见义,叫作“比类全谊”;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符的结合中,指向一个义,叫作“以见指妫”。“”(武)是由“止”和“戈”两个意符组成的,以武来“定功戢兵;(见《说文·十二篇下》),表示“制止干戈”的“武”的义,即通过必要的斗争以创建安定和平的局面。这个意义是“武”的本义。“信”是由“人”和“言”这两个意符组成的,表示人心以诚信为贵。“武”和“信”都是会童字.又如“爪、木”组合起来,表示手在树上摘东西,便是“采”,将“田”组合起来,表示专长在田中的草类,便是“苗”。会意字是复合的表意符号,它提高了象形、指事字的使用率,扩大了造字的范围。但它体现的意义要通过一定的联想才能认识。
【转注】“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同屑一个部首,在读音上有联系,意义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字,词义可以互相解释的叫转注字。如“考”与“老”意义基本相同,语音上声母变换,韵母仍同,实际是语音转化形成的同义词。再如,以“戋”为首,“浅、盏”都有“浅小”义。从一组同义词的一些字都以其中的某一个字作部首这个角度说,是“建类一首”;从它们与部首的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角度说,是“同意相受”。如“老”和“考”本是同义字,既已造了“老”字,就用“老”作部首,附加一个“”作声符,构成“考”字,“考”对于“老”来说是转注字。转注的“注”,具有两种意义:一是“灌注”义,一是“注释”义。字义引申转变的结果,往往使得不同的字,由原来不同的意义变为相同的解释,这就是在不同的字中灌注进一个相同的解释,使它们相互之间可以展转注释。因此,“转注”这种用字的原则,一方面使得同义字增多,另一方面使得多义字不断产生。对“转注”前人解释不一,以上所说只是其中的一种解说。
【假借】“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意思是说,语言中某个词不专门为之造字,而借用另一个现有的同音字(另一个词的书写符号)来标明该词的一种变通办法。如“令”本是“号令”的令的专宇,“长”本是“久远”的长(引申为滋长、长幼之长,见《段注》)的专字。后来把大县的长官叫令,小县的叫长(zhdng),不再造字,就借用“号令”的“令”和“长远’的“长”来书写它。又如对亲戚的“戚”不另造字,而借用表示大斧的“戚”字来做它的书写符号;对第二人称代词“女”不另造字,而借用女性的“女”(上古女性的“女”与第二人称的“女”同音)来做它的书写符号。从词义上看,它们之间有的有引申关系。但作为字例之条,不另造字,就用原来已有的字去书写,便是假借。假借对文字的数量起了节制作用。被借来的字对于所书写的词纯粹是表音,字形不反映词义。
【本义】词的本来意义。在词义的发展中,本义是引申义的基础。它是造字时所赋予的意义。如“行”,甲骨文、金文都作,像十字道路。“道路’就是“行”的本义。“走”、“流通”、“可以”、“能干”、“将要”都是它的引申义。又如“向”的本义是“朝北的窗户”,“方向”、“朝着”、“接近”等义都是从本义发展出来的。掌握词的本义有三点作用:1.抓住本义,对引申义的产生就能找到线索,能以简驭繁,把许多好像不相干的意义,理出一个词义系统。2.掌握本义,对古书中用的本义和一切引申义的解释就有了根据,不至于随文释义甚至主观臆断。3.掌握词的本义,可以使我们对于词义的理解更深入、透彻,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引申义】在一个字的本义的基础上,派生出与它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新义,就是引申义。在引申义的基础上再派生出新义,就是引申义的引申义。由本义引申的叫近引申,由引申义引申的叫远引申。引申的方式有两种:1.并列式。由一个本义向各个不同的方面引申,每个引申义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成为辐射式。如“节”,本义是“竹节”。由这个本义产生许多引申义:用于其他植物,指草木的节;用于动物,指关节,用于高山,义为层叠;用于音乐,义为节奏;用于时令,义为节气;用于纪念,义为节日;用于数量,义为一段等等。2.递进式,由本义产生一个引申义,再由这个引申义产生另一个引申义,接连引申,成为链条式。例如“朝”,本义是“早晨”。古代臣子在早晨拜见帝王,便引申为“朝见、朝拜’。由此又引申指朝见的地方“朝廷”。由此又引申帝王在朝廷执政的全部时间为“朝代”。引申不止用一种方式,而是两种情况都有,并且彼此交错。一词多义的现象是通过引申义产生的。
【词义扩大】词义演变的一种现象。有些词的意义原来的范围小,后来范围大。如“哭”,原指“哀哀之声”;“泣”,原指“无声出涕”。现在“哭”的意义是:“因痛苦悲哀或感情激动而流泪,有时还发出声音”,也就是说,它既指有声的,又指无声的。又如“江”原专指长江,后来成为一切大水流的通称。“河”原专指黄河,后来泛称一般水流。“诗”原专指《诗经》,后.来泛指一切诗歌。
【词义缩小】词义演变的一种现象。有些词的意义原来的范围大,后来范围小。如“金”原是一切金属的通称,后来专指黄金;“子”原义包括男儿和女儿,后专指男儿,“臭”古代是“气味”的意思,包括好闻的香味,现在只指不好闻的气味。
【词义转移】词义演变的一种现象。有些词的原义被新义所代替。如“兵”原指兵器,既在用来指“士兵”;“走”原义是“奔跑”,后用来指“步行”;“涕”古代指“眼泪”,现在指“鼻涕”。
【古语词】现代汉语中很少用的已由别的词替代了的词。如“呜呼”、“哉”、“莞尔”等,有一些历史事物、制度的名称只在叙述历史需要时才用,如“可汗”、“诸侯”“斋戒”等。
【同类字】由同一偏旁组成的一组意义上有联系的字。同部首的字往往是同类词,因为部首表示丁意义的范畴。如十部一“忆、忧、怀、怅、怖、恼、恨”等字都从“十”,它们都是同类字。f部一一“汁、汗、污、汛、汤、池、泊、浇”等字都从“氵”,它们都是同类字。扌部一“扑、扒、扔、扛、扣、抛、拧、拉”等字都从“扌”,它们都是同类字。
【同源字】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音同义近的字,叫作同源字。这些字都有同一来源,有同时产生的,如“背”和“负”;有先后产生的,如“氅”(牦牛)和“旄”(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同源字常常以某一概念为中心,通过读音或字形的细微差别来表示相近或相关的几种概念。如水缺为·决”,玉缺为“块”,器缺为“缺”,门缺为“阙”。“决、块、缺、阙”都是同源字。又如马惊为“惊”,引申为警觉。“警”是警戒,“儆”是使之有所警戒,“敬”是做事严肃认真,警惕自己,以免犯错误。“惊、警、儆、敬”都是同源字。
【偏义复词】由两个近义词或反义词为词素构成,其中一个词素表示意义,另一个词素只作陪衬,不表示意义,这样的词叫偏义复词。如“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前出师表》)中的“异同”为偏义复词,词义在“异”上。“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孔雀东南飞》)中的“公姥”为偏义复词,词义在“姥”上。“今有一人入园圃,窃其桃李”((非攻》)中的“园圃”就是偏义复词。“园”指种树的地方,“圃”指种菜的地方,这里只有“园”表示意义。这类词义很浮动,往往因文而异,要根据文章仔细辨析,才能正确领会其确切含义。如“故遣将守关者,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与·“如有妄行出入及高声言语者,立斩”(《失街亭》)都有“出入”一词。前例中的“出入”的词义重在“入”,“出”的字义已虚化,属偏义复词。后例中的“出入”包含“出”和“入”两字的字义,泛指士兵擅自进出的活动。这句中的“出入”属于兼义复词。
【兼义复词】由两个近义词或反义词作词素,构成一个词,这个词包含这两个词素的意义,这样的词,叫作兼义复词。如“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黔之驴》)中的“往来”,包括有“往”和“来”两个字的意思,指“往来(走动)”或“走来走去”,是兼义复词。又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中的“小大”,包括有“小”和“大”两个字的意思,指“大大小小的案件”,是兼义复词。·
【一词多义】一个词有几个意思。一词多义在古汉语里是很普遍的现象。同一个词的意义之间,关系有很密切的;也有不密切的;甚至有很疏远的。因此,用法也不同。一个词的意义,只有在具体语言环境里才能确定。
如“传”,在“朔气传金柝”(《木兰诗》)中当“传送”讲;在“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游褒禅山记》)中当“流传”讲;在“得壁,传之美人,以戏弄臣”(《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当“传递”讲;在“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中当“传授”讲。又如“绝”,在“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劝学》)中当“横渡”讲;在“群响毕绝”(《口技》)中当“停止”讲;在“至于夏水襄陵,沿诉阻绝”(《三峡》)中当“断绝”讲;在“佛印绝类弥勒”(《核舟记》)中当“完全”讲。
【联绵词】多数为单纯的双音词。特点是;1.它的两个音节表示一个完整的意义;2.不能分开解释(少数可以);3.有多种写法。如“匍匐”,可以写作“蒲服”、“蒲伏”、“匍伏”、“俯伏”、“扶服”等。“逶迤”也有十几种不同的写法。联绵词可分五种:双声联绵词、叠韵联绵词、双声叠韵联绵词、非双声叠韵联绵词和同声重复联绵词。联绵词较多出现在描写景物的诗词赋等韵文中,其他文体用得较少。
【双声联绵词】两个音节的声母相同。如“参差”、“磅礴”,“慷慨”、“犹豫”、“坎坷”、“淋漓”、“踌躇”等。
【叠韵联绵词】两个音节的韵母属于同一韵部。如“彷徨”、“徘徊”、“从容”、“望洋”、“迤逦”、“霹雳”、“蹁跹”等。
【双声叠韵联绵词】两个音节的声母相同,韵母也属于同一韵部。如“辗转”、“缱绻”等。
【非双声叠韵联绵词】两个音节的声母既不相同,韵母也不属于同一韵部。如:“妯娌”、“囫囵”、“滂沱”、“铿锵”、“叱咤”、“蟋蟀”等。
【同声重复的联绵词】如:“赳赳”、“秩秩”、“斤斤”等。
【兼词】兼有两个词的意义的特殊单音节词。兼词的读音也往往是两个词的读音的合并。如“盍”,兼有代词“何”和副词“不”的作用,“何”询问原因,“不”表示否定,可译作“为什么不?”如:“盍各言尔志?”的“盍”。“诸”,用在句中兼有代词“之”和介词“于”的作用,“之”作宾语,“于”同后面的词或词组组成介宾结构,作补语,表示动作的处所,如:“投诸渤海尾,隐土之北”(《愚公移山》);用在句尾兼有代词“之”和助词“乎”的作用,“之”作宾语,“乎”助疑问语气,如“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梁惠王下》)“焉”,用在句末,动词后兼有介词“于”和代词“是”或“之”的作用,“于”表示动作的处所,“之”指代动作行为旁及的对象,如:“去村四里有森林,阴蔽日,伏焉”(《冯婉贞》);用在句中,
兼有介词“于”和疑问代词“何”的作用,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叵(p6)”,兼有副词“不”和助动词“可”的作用,“不”表示否定,“可”表示可能,可译作“不可能”,如:“虽叵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说文解字·序》)
【古汉语代词】可分四种:1。人称代词。分自称的,有“吾、余、予、联、孤、印、寡人、台”等;对称的,有“尔、而、女,汝、若、乃”等;他称的,有“彼、之、其、夫”等;复称的,有“自、己”等。2.指示代词。表近指的,有“此、是、兹、斯、时、之、尔、然”等;表远指的,有“彼、匪、夫”等;表旁指的,有“他、若、之、诸、焉”等;表虚指的,有“某、或’等;表无指的,有“莫、母、无、靡”等。3.疑问代词,有“孰、何,曷、胡、安、奚、以、那、畴”等。4.被饰代词,有“者、所”等。代词可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
【古汉语副词】分程度副词、范围副词、时间副词、否定副词、表态副词、反诘副词、敬称副词。副词可作状语、补语、定语。
【古汉语范围副词】1.可分五种:表专指的,有“唯、但、独、特、仅,徒、直’等;2.表全备的,有“皆、悉,毕、咸、具(俱)、尽、并、举,凡、通’等;3.表共同的,有“共、相、同、互、相与、交相”等:4.表各别的,有“各,每、另”等;5.表约略的,有“率,大率”等。
【古汉语程度副词】可分三种:1.表轻度的,有“稍、少、略”等;2.表比较度的,有“益、愈、弥、滋(兹)、倍、尤’等;3.表高度的,有“颇、殊、最、至、良、甚、极、过、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