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毅(1940—),湖北天门人,200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时任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现中航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航工业一飞院)所长。196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空军工程系,分配到国营红安机械制造公司(现中航工业西飞)工作。1967年调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研究院第十研究所(现中航工业一飞院)后,历任专业组组长、气动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1991年任“飞豹”飞机型号现场副总指挥、支线飞机项目负责人、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中航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高级顾问,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李洪毅担任所长期间,带领全所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圆满实现了我国自行研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飞豹”飞机的设计定型及新“飞豹”的立项。同时,在民机研制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推动和促进了我国新支线飞机项目的立项研制。李洪毅是航空工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研究员、中国航空学会理事,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兼职教授。1989年1月荣立“飞豹”首飞部级一等功;1989年荣立“飞豹”设计定型所级特等功,部级一等功;1997年1月荣获航空工业总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2000年5月1日,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李洪毅到中航工业一飞院后,先后参与、主持、领导了运7、AE-100和“飞豹”飞机等10种飞机型号和多项科研课题的研制和研究工作,尤其是担任所长以来,带领全所干部职工攻坚克难,于1995年圆满实现了我国自行研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飞豹”飞机的设计定型。在“飞豹”飞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后,他为新“飞豹”的立项四处奔走,终于使新“飞豹”飞机于1999年获得国家批准立项。同时,他还积极寻求中国民用飞机的发展之路,撰写了《发展中国民用飞机思路》等专著,在民机研制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推动和促进了我国新支线飞机项目的立项研制。
1991年,李洪毅任“飞豹”飞机研制现场副总指挥,他有效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科研第一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确保型号研制节点。调集精兵强将跟飞保驾,进行技术攻关排故,排除重大故障隐患20多起,使“飞豹”飞机完全满足了战术技术要求。
1995年,“飞豹”飞机顺利通过航定委设计定型审查。1998年******、中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飞豹”飞机设计定型,并批量生产,装备部队。同年,“飞豹”飞机在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首次公开亮相,产生了强烈反响。1999年国庆盛典,中国“飞豹”飞机以6机箭形编队,米、秒不差飞过天安门,受到江****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全国人民的检阅。中国“飞豹”飞机的研制成功,为研究所型号研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飞院特色的“飞豹精神”。
“飞豹”飞机填补了我国歼击轰炸机的空白,是航空工业重大技术创新。1999年中国“飞豹”飞机荣获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科技进步特等奖。
1994年,在所型号任务面临断线的紧要关头,李洪毅及早谋划,最早提出了“飞豹”改进型的可行性方案,积极开展市场调研,组织撰写了近100万字的技术报告。同时,充分利用一切渠道,不遗余力,不厌其烦,坚持不懈地宣传、说明,争取改进型立项。通过努力,1999年7月中央军委批准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地攻击战斗机的立项研制。
在几个项目相继受挫后,李洪毅提出民用飞机研制要从支线起步的思路。2000年2月,******做出支持研制民用支线飞机的重大决策。为此,李洪毅对所内部机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建立并完善了“一体两翼,分解发展”机制,坚持科研、民品、三产实行独立核算,自我发展,推行两级经营,形成了全所协调一致,眼睛向内挖潜力,眼睛向外找市场,竞相发展、健康向上的管理机制。
李洪毅本着对研究所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一方面真心实意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研究所锻炼成长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骨干。一方面,面对所经济处于极端困难的情况,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改善职工福利待遇,较好地稳定了科研队伍,保住了科研人才,为研究所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洪毅主持研究的“军用飞机飞行品质规范研究与编写”、“带自动控制系统飞机飞行力学研究”等大型课题项目,分别获得航空部一、二等科技成果奖。著有《军用飞机飞行品质规范及背景材料和使用说明》、《控制增稳系统与飞行品质》等著作。在部省级和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我国民用飞机发展途径》、《MPC项目合作的管理实践与体会》等40多篇学术研究论文,表现出很高的理论水平。
1990—2000年期间,李洪毅主持组织开展了270项科研课题研究,荣获国家进步奖10项,部、省级科技进步奖60多项,科研收入较1990年增长了40%。民品和三产总产值由1995年的500万元猛增到1999年的5900多万元,固定资产增加了1.2亿元,开辟了科研新区和民品园区。
李洪毅带领全所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开拓创新。在任期间,研究所1998年被评为航空工业总公司有重大贡献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