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FL-8低速风洞建成,并首次试车成功。马明德教授主持设计,它是中国自行设计建成的第一座单回路闭口低速风洞。
9月2日第三机械工业部分为第三(航空)、第五(常规兵器)、第六(船舶)机械工业部。孙志远任新三机部(以后提到的三机部均指新三机部)部长,刘鼎、吴融锋任副部长。
9月20日,第三机械工业部在北京正式成立。孙志远在部成立大会上就搞好航空工业建设提出6点意见:第一,要坚决贯彻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方针;第二,要正确处理国防工业建设与国民经济建设的关系;第三,要正确处理国防工业内部常规与尖端、生产与科研、生产与基建、制造与维修、质量与数量等各方面的关系;第四,要准备担负光荣的援外任务;第五,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勤俭办国防工业;第六,加强整体观念,统一计划、统一调整、合理分工、大力协同。从此,航空工业作为国家独立的专业部门而运转和工作。
9月3日航空技术委员会航空材料专业组在北京正式成立。这是一个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科研组织,李薰任组长,吴峰桥、魏祖冶、陶涛、荣科、吴云书任副组长。
9月4日军委国防工业委员会被撤销,其任务合并到国防工业办公室(简称国防工办)。
9月21日航定委同意直5直升机优质过关,批准定型投产;其动力装置活塞7发动机于同年12月25日优质过关,投入成批生产。
9月23日中国用优质零部件重新试制的歼6歼击机首飞成功,主管设计师胡淡等,试飞员吴克明。
9月25日三机部党组成立,由孙志远、刘鼎、吴融锋、段子俊、金生组成。孙志远任书记,刘鼎任副书记。
9月中国航空工程学会筹备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沈元任筹委会主任。
9月沈阳航空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正式接收中国科学院0307基地,作为中国航空发动机试验基地进行建设。
10月11日惠阳机械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批木质螺旋桨桨叶,通过航定委鉴定验收,装用于初教6飞机。6月,北京航空工艺研究所完成螺旋桨桨叶加工工艺及专用设备研制,为螺旋桨国产化提供了重要条件。
10月25日孙志远主持召开三机部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航空工业1963—1970年的长远发展规划。会议认为:考虑长远规划,一方面要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另一方面要分析航空工业的基本特点和主要矛盾;方法上,除新增基建外,还要充分挖掘老厂潜力,勤俭办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步骤上,可以按3、5、8年3个步骤来进行,8年后,实现航空工业的生产、建设达到自力更生,导弹、飞机配套成龙,立足于国内的目标。
10月国家经委、国防工办组织召开航空新技术产品(红旗2导弹、霹雳2导弹、东风2导弹)所需原材料、成件定点协作会议。1964年4月,国家经委、国防工办又召开3种飞机(米格-19、米格-21Ф、米-4)所需材料、成件协作定点会议。通过会议,促使一些技术上高精尖的材料、成件都按要求陆续试成,使航空器材立足于国内的奋斗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10月航空科技情报研究所开始启动《航空科技资料主题表》的编写,用于航空科技文献检索。
该主题表由该所副所长杨劲夫提出编写,1977年完成主题表的最后修订,1978年出版发行。它是国内最早编出并一直实际使用的汉语主题表,1978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11月12日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成立重型飞机研究室和直升机研究组。重型飞机研究室后于1964年11月7日移交西安航空特种设备设计研究所,徐舜寿同时调往该所工作。直升机研究组于1965年5月移交给哈尔滨飞机厂。
11月18日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总结出《研究工作程序三阶段二十条》的实践经验。
三阶段是指研究过程中的研究准备阶段、研究试验阶段、扩大试验及成果试用阶段。二十条包括了三阶段中从探索研究项目范围的确定直到成果推广必须遵循的研究程序。这一程序是航空材料研究工作客观规律的科学总结,对研究所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1月27日—12月7日航空研究院在北京召开首届政治工作会议,研究如何加强基层政治工作建设。******、刘少奇、朱德、******等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
12月2—12日三机部在西安召开技术工作会议,刘鼎副部长主持。部属各厂、所、院、校的总工程师和负责设计、工艺、冶金、检验技术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会议指出,由于前几年集中全部精力进行产品优质过关,来不及考虑生产技术的发展问题,航空工业目前的实际生产效率较低,技术水平显得落后。会议就促进航空工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提高工艺技术与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做出决议,并拟订《航空工业技术政策(初稿)》。
12月5日国产歼6飞机优质过关,航定委批准定型投产。1964年正式装备部队。
12月中旬三机部在西安飞机厂召开飞机工厂工艺技术会议。会议由部第一生产技术司司长徐昌裕主持,飞机工厂的总工艺师参加。大会研究总结了“******”以来独立仿制新产品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修订了《飞机试制工作条例》,并制定出1964—1965年飞机工厂新工艺、新技术研究推广规划。会前,徐昌裕曾就会议要解决的问题给各飞机厂的厂长和总工程师写信,提出组织新飞机试制应当抓好4个环节:1.正确地编制试制工艺总方案;2.组织好工艺装备的制造;3.在工艺装备制造上,坚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4.坚持三阶段的试制生产程序。
12月11日中央军委为直5、歼6优质过关发出贺信。贺信称:“这是加强我国国防力量的一件喜事,是我国航空工业开始全面好转的一个标志。”
12月15日成都飞机厂、成都航空发动机厂返修加固工程基本完成。空军副司令员薛少卿、三机部副部长吴融锋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到这两个厂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12月25日中国自行改型设计可一机四用的活塞8航空发动机通过鉴定验收,并投入成批生产。该发动机由哈尔滨航空发动机厂改型设计和试制,可配装图-2型、伊尔-14型、伊尔-12型、C-46型飞机,使因缺少发动机及其备件的几百架上述4种飞机“复活”。活塞8的设计工作是由王修瑞、薛维华、汪增彦协力进行的。王祖浒等对一机四用方案曾进行过分析论证。
12月25日航定委对重新试制的活塞7发动机(直5动力装置)做出鉴定,同意试制定型,并投入成批生产。
12月25日—1964年1月9日罗瑞卿总参谋长主持召开国防工业办公会议。会议决定7年内(1964—1970年)国防工业建设的主要任务:1.建成一个基本独立完整,“麻雀虽小,肝胆俱全”的国防工业体系;2.大力突击尖端,迅速掌握两弹的设计和生产技术;3.加强常规装备生产,满足军队的装备、储备和援外的需要。
在7年内,要求能够有重点地生产9种飞机(初、中级教练机,农业及小型运输机,中型运输机,喷气式教练机,喷气式强击机,中小型直升机,喷气式轻型轰炸机,喷气式中型轰炸机)和1种空空导弹。有的成批生产供应部队,有的小批生产供应部队,有的试制定型并开始投入生产。
会议根据罗瑞卿的意见,建议:在今后7年内,着重抓航空工业,选择空军装备作为突破口,努力增加品种、数量,尽可能多一些和快一些生产出飞机和地空、空空导弹装备军队。
12月三机部在南京召开产品长期保管与油封防锈工作会议。
本年度航空工业的生产和管理开始走上正轨,产品和基建工程质量上升,经济状况好转。
至1963年底,部属企业44个,事业单位39个,职工人数198775人。基建投资额1444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80698万元;工业总产值42130万元,其中民品产值3961万元;交付飞机215架,发动机655台,导弹50枚;实现利润6028万元;销售收入62344万元;科研试制费2983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6309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400元;工资总额13222万元。各航空院校在校生28544人,毕业学生6836人。
1964年
1月1日海军特种飞机研究所划归航空研究院建制。2月26日,完成交接工作后,改建为大型飞机设计研究所,即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首任副所长兼总设计师徐舜寿,副政委李纯彦,副所长高鹏、王洪章。原拟定址在陕西凤翔新建,后改在西安阎良。
1月20日三机部印发《关于十年来航空工业基本建设工作的总结》,概述了10年的建设成绩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经验体会。主要内容是:10年来航空工业经历1956年、1960年两次投资高峰。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和经验体会:1.基建的现状面对需要与可能之间差距甚大。2.坚决贯彻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方针,充分发挥投资效果才能迅速提高新增生产能力。3.坚决贯彻质量第一,在保证质量基础上求数量方针,才能真正加快进度,节约投资。4.充分准备,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才能确保质量、节约资金、加速建设。5.贯彻执行大、中、小相结合,以中、小为主,“靠山、分散、隐蔽”及合理布局的方针,按专业化分工建厂,改善航空工业布局。
1月20日—2月6日1964年航空工业领导干部会议在北京召开,部署航空工业今明两年的工作和讨论航空工业长远发展规划。孙志远部长在会上提出航空工业由仿制走向自行研制的战略目标。
孙志远代表部党组做了题为《更高地举起******思想的伟大红旗,为在七年内建成基本独立完整、“小而全”的航空工业,为部队提供更多更好的装备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刘鼎做了《加强技术工作,狠抓工艺,为促进航空工业的发展而努力》的报告。
孙志远在会议总结中指出:经过3年的努力,航空工业现在已经开始走上了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今后7年拟分两步走:第一步,把1964—1965年作为今后发展中的一个过渡阶段,继续进行调整的工作,为今后的发展做好准备,打好基础;第二步,从1966年开始航空工业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设,到1970年使航空工业达到基本“小而全”,走上生产自行设计产品的新阶段。他还对怎样才算是达到基本“小而全”,从品种、配套、产量、技术等4个方面做了阐述与概括。
1月22日国防科委批准航空研究院1964年科研工作的安排:以基建为主,以科研工作为中心,紧紧地围绕科研任务,大抓设备建设。
1月24日航空研究院拟定三、五、十年规划。
规划拟定的科研任务是:1963—1965年调整期间,主要保证米格-21Ф飞机和卡-13空空导弹在仿制中的技术关键问题的解决,参加图-16轰炸机和米-4直升机的摸透仿制工作,并开始进行米格-21Ф飞机改进性能的研究工作。在1966—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大力进行产品的性能改进和自行设计工作。在后10年(1971—1980年)规划期间,大力开展自行设计工作。
规划还提出了实现上述规划的保证条件,主要是人员补充、基本建设、协作关系等方面的设想。
1月沈阳火箭发动机厂开始安排南昌飞机厂生产的上游1舰舰导弹用火箭发动机的试制工作。该发动机试制1965年取得成果。1966年11月,装用该发动机的上游1导弹进行定型飞行试验,取得9发8中的好成绩。
2月18日航空研究院印发唐延杰院长在航空研究院行政技术座谈会上《通过仿制到自行设计的道路怎样走法》的讲话。讲话论述了10个问题:
1.摸透同仿制的关系;2.自行设计的问题;3.仿制、科研、基建的关系;4.基本建设问题;5.设备建设问题;6.所内车间的地位与作用;7.提高科研人员的技术水平;8.加强科研的组织管理工作;9.大力协同;10.力争加速建成基本上比较完整配套的航空科学研究院。
2月20—28日中国航空学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大会成立了第一届全国理事会,选举沈元为理事长,徐立行、徐昌裕、梁守槃、郭永怀、魏坚为副理事长,王俊奎为秘书长;决定设立5个专业委员会和刊物编辑委员会,出版《航空学报》、《航空知识》。大会还讨论通过了学会章程。
2月24日三机部发出贯彻执行原材料中国标准的通知。指出,凡国内金属原材料已制定正式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原则上均应积极设法采用并贯彻中国标准,以逐步代替原采用的苏联标准。其他已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的非金属材料,亦应按此原则逐步改用中国标准。
1965年4月27日,三机部下达航空材料标准化1965—1967年三年规划,要求我国航空工业从沿用苏联材料标准过渡到使用中国材料标准体系。该规划的执行和检查,由航空材料研究所负责。航空材料研究所与各有关材料工业部协作,编制中国航空材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