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编者按: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航空工业建设就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1949年9月,******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大会上宣布:“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1949年11月11日,建立了人民空军。1950年,空军和重工业部曾单独或联名先后5次向中央报送关于建设航空工业的意见。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始抗美援朝,赴朝作战。12月下旬,政务院总理******遵照******主席的指示召开会议,确定了我国航空工业建设的基本方针,******总理指出:“我国是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五六亿人口的国家,靠买人家的飞机,搞搞修理是不行的。”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是先搞修理,由小到大,由修理发展到制造。同时,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航空工业提供了一定的人才和物质资源。所有这些都为新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准备了条件。
1月9日中国政府派出以何长工、段子俊、沈鸿组成的代表团到达莫斯科与以苏联外长维辛斯基为首的7人委员会进行航空工业合作谈判。2月19日,签订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并经中国总理******和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批准。双方决定,苏联派专家到中国指导,帮助组建飞机修理厂。
3月7日—4月26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航空系(科)会议,讨论如何配合国防建设,培养航空建设人才。会议确定了各航空系(科)调整的初步方案。
4月10—11日空军和重工业部召开工厂移交会议,讨论研究有关航空工厂的移交问题。会后,空军司令部于4月26日颁发关于空军16个工厂移交航空工业的命令。
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新中国的航空工业在抗美援朝的烽火中诞生。决议的主要内容有6项,其要点是:
1.中国航空工业建设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全力保证中国空军所有飞机和发动机的修理及飞机零件、配件和工具的制造,尔后再逐步向飞机装配及制造方向发展。
2.航空工业在目前阶段必须实行统一管理和经营的原则,只有在航空工业发展到能集中力量制造飞机时,再把修理和制造分开。为此,决定将空军所管辖的工厂除4个氧气厂外,包括人员、设备、资料、厂房全部移交给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
3.航空工业管理局接收工厂后,即时承担空军的飞机修理和零件供应任务,并按经济核算制原则办理。
4.为提高产品质量,航空工业管理局和空军司令部应分别成立检验机构和验收机构。
5.为加强对航空工业建设的领导,决定成立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由军委领导,聂荣臻、李富春、刘亚楼、何长工、段子俊、马文等任委员,聂荣臻任主任,李富春任副主任。
6.关于以上两个具体问题的规定:
(1)有关航空工厂、仓库、器材、工人等的行政领导关系,限空军司令部与航空工业管理局于1951年4月20日前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2)航空工业管理局应保证1951年5月1日起开始修理空军司令部要求修理的飞机、发动机。
4月18日****中央向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并中财委(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发出通知,决定成立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统一负责所有飞机的修理工作,段子俊任局长。
4月18日航空工业管理局在沈阳民生路63号开始办公。人员主要来自三方面:1.大连建新公司:陈一民、陈平、方致远、徐鑑、周晓光、张英铭、潘彦亭等,约150人;2.空军:徐昌裕、昝凌、王裕齐、沈祖显等;3.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筹备组和华东航空工程研究室:吴大观、徐舜寿、黄志千等。
4月28日苏联派来的飞机修理列车(流动工厂)到达中国边境满洲里,5月初抵达沈阳,帮助航空工厂掌握修理技术。10月,修理列车中的热表处理、汽缸修理和发动机试车台等3节车厢,连同随车的35名苏联官兵转到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帮助该厂进行发动机修理。1952年5月12日,苏联政府同意将苏联飞机修理列车上的一切设备、工具、资料全部作价售予中国,5月27日办理接收工作。在苏联飞机修理列车的全体官兵回国前夕,段子俊副局长向他们颁发了奖章和纪念品。
4月29日******总理签发中央人民政府文件,正式批准航空工业局成立,局址在沈阳。
5月1日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成立,承担活塞式发动机及飞机修理任务,厂长汤钦训。1952年4月1日,该厂飞机修理部分单独成立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厂长马真。原厂按大中型活塞发动机修理厂进行改造和扩建后,1953年1月20日,改名为哈尔滨航空发动机修理厂,厂长邹问轩。哈尔滨飞机修理厂先后研制生产了轰5系列、轰6、水轰5、直5系列、直6、直9系列、运11、运12系列等飞机,发展成为中国直升机、通用飞机的研制生产基地之一。
5月15日航空工业局局务会议研究降落伞厂建厂问题。6月正式接收华东军区军需部所属杭州降落伞厂,并迁至南京利用空军22厂厂址改建成南京降落伞厂。
5月16日航空工业局开始接收空军的16个修理厂和重工业部兵工总局的2个工厂。经航空工业局编号命名,合并为17个,空军16个修理厂移交工作至9月14日全部完成。详见下表。
5月17日南昌飞机修理厂成立,当时承担活塞式飞机修理任务,建厂委员会主任邵式平(兼),副主任郦少安。
江西省********陈正人和省政府主席邵式平转达江西省省委的意见:“要人给人,要物给物”,“南昌是八一起义的地方,武装夺取政权的第一枪是在南昌打响的,新中国自己制造的第一架飞机也要出在南昌。”重工业部派部监察室副主任孙志端率工作组到南昌工厂现场,并参加建厂委员会工作。1953年2月,吴继周被任命为厂长。
该厂先后研制生产了初教5、初教6系列、运5系列、强5系列、K8系列等近20多个型号的飞机4000多架,发展成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
6月1日抗美援朝总会发起捐献飞机大炮运动。至1951年底,捐款折合战斗机3152架,表达了全国人民抗美援朝的决心,同时也反映了全国人民对祖国航空事业的关心、热爱和支持。
6月10日—7月29日以瓦西列夫为组长的航空修理厂基本建设设计专家组共20人先后到达北京。他们来自苏联航空工业设计院,带来了成套设计标准、规范及有关的设计资料。6月18日—7月25日,由陈平等陪同赴哈尔滨、沈阳、株洲、南昌、武汉、南京等地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调查,选择厂址,并研究设计总体方案,拟将当地的有关工厂扩建、改建为航空修理厂。
6月29日空军将东北航校机务处第五厂正式移交给航空工业局,组建沈阳飞机修理厂,承担喷气式飞机修理任务,厂长熊焰、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周宁。这一天后来成为沈阳飞机厂厂庆日。
6月29日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成立,承担喷气式发动机修理任务,厂长李兆翔、副厂长兼总工程师许锡缵。
7月1日苏联专家开始陆续来华。7月4日航空工业局总顾问波斯别霍夫到任。10月17日,局副总顾问戈尔捷也夫抵京。至此,中苏双方1951年6月26日签订合同中规定聘请的102名苏联专家全部到华。
7月16日政务院任命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兼航空工业局局长,段子俊、陈一民、陈平为副局长。8月3日,重工业部通知,今后对外行文以局长何长工、副局长段子俊联署。日常局务工作由段子俊副局长代行。航空工业局同时成立分党小组,由段子俊、陈一民、陈平、徐昌裕、方致远5人组成。局机关设6处1室,即计划处、生产处、基建处、经理处、人事处、保卫处及办公室。
7月航空工业局在生产处下设立实验室,主管航空特设(仪表、电器和无线电等设备曾被统称为特种设备,简称特设)的技术业务工作,实验室人员有刘建岐、昝凌、王裕齐、沈祖显等。
8月1日航空工业局基建处在北京正式成立,陈平副局长兼任处长。
8月11日段子俊就如何加快航空工业由修理走向制造的问题,向苏联专家瓦西列夫(基建设计专家组组长)咨询。8月14日,重工业部党组召开会议,由何长工主持,钟林、赖际发、王弼、韩涛、韩振纪、王文、崔中等参加,听取段子俊咨询意见的汇报。会议一致同意,3~5年内试制成功雅克-18(即初教5)和米格飞机,使航空工业从修理走向制造。
8月16日何长工、段子俊向中央军委报送关于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报告。报告提出:利用现有工厂条件,在完成修理任务的基础上,分别将南昌、株洲两厂建成活塞式教练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将沈阳两厂建成喷气式飞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将哈尔滨工厂建成轻型轰炸机及其发动机制造厂。以上各厂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以修理为重点,配合空军需要;第二期发展到制造厂必须具备的规模。9月15日,朱德总司令批示:“即照计划执行。”
8月17日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富春写报告给****中央主席******并**********,提出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生产规模及厂址选定原则。建议:对沈阳、哈尔滨、株洲、南昌等地的5个工厂(后改为6个厂)进行适当扩建,作为建设航空工业的基础。8月20日,******总理阅批:“拟予同意。”8月21日,******主席批示:“照办。”刘少奇、****圈阅。
8月新中国第一批国家分配至航空工业局的大学生一行20多人在北京报到,其中包括顾诵芬、屠基达等人。
9月17—22日航空工业局在沈阳召开首次五大飞机修理厂(沈阳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沈阳飞机修理厂、哈尔滨飞机和发动机综合修理厂、南昌飞机修理厂、株洲发动机修理厂)厂长会议,传达****中央批准的关于航空工业的建设方针和任务,并确定创办南京、北京、哈尔滨、汉口(后迁至南昌)4所航空工业专科学校,以及各厂开办技工训练班。经过紧张筹建,这4所航专均于1952年10月开学,但除南京航专外,其余3所后均改为航空工业学校。
10月1日由轰炸机、歼击机、强击机共135架飞机组成的混合机群参加国庆阅兵。这是中国首次使用喷气式歼击机参加国庆阅兵。
10月1日株洲航空发动机修理厂成立,承担活塞式发动机修理任务,钟荣清任厂长兼党委书记,黄少华任第一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10月15日政务院任命王弼为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副局长。
10月空军司令部接受航空工业局的建议,开始向航空工厂派驻军事代表,从此建立了军事代表驻厂验收航空产品的制度。
10月航空工业局开展了成立后的第一次清查财产工作,1952年3月结束。清查工作不够彻底。
11月4日航空工程教育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张宗麟任主任,王弼任副主任、成员有张鸿、陈孟汀、沈元、屠守锷。
11月18日志愿军空军第三师9团起飞16架歼击机在清川江上空与美机展开激战,大队长王海、僚机飞行员焦景文各击落美机2架,飞行员孙生禄、郑兰儒各击落美机1架,共击落美机6架。
志愿军空军首次击落美机发生在1月29日,第四师10团28大队大队长李汉驾驶东北航校机务处第五厂(沈阳飞机厂的前身)装备的米格-15战斗机,击落、击伤美F-84战斗机各1架。
12月10日******总理召集会议讨论并同意航空工业3~5年由修理过渡到制造的发展计划草案。这次会议还研究决定了建设航空工业所需的经费及人才培养等问题。******总理指示办航空大学是应当的。
12月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的航空系并入交通大学,成立交通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本年度新中国航空工业正式建立的第一年。至1951年底,航空工业局所属企业已有13个,事业单位7个,职工总数1.2万人。房屋面积26.1万米2,其中生产面积11.7万米2;全年基建投资742万元,工业总产值2457万元,利润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35万元,流动资金期末占用额97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136元,工资总额1046万元,修理飞机70架、发动机348台。
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各主要工厂开办的技工训练班和技术工人养成学校,在校学生5294人。清华大学等院校航空系学生共926人。教师共114人,其中教授33人。
1952年
1月15—19日航空工业局召开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段子俊在会上讲话。会议解决了4所航空专科学校筹建中亟待明确的问题,提出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育为生产服务的建校方针,要求学生毕业后能担当制造厂的施工员(后称为工艺员)、技术员、检验员等职务,并具有相当熟练的实际操作水平。
1月航空工业局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定各级人员定额。
2月24日****副总理召集航空工业局段子俊等研究国内试制航空材料的问题。随后****副总理由王鹤寿(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部长)、段子俊陪同到沈阳、抚顺、哈尔滨等地的航空工厂及钢厂视察,了解原材料供应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