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原材料、器件、工具、油料等全用接收的日军物资,只有飞行用的73号航空汽油是由内地运来。
(7)检验把关,保证质量。
检验课负责原材料、成品件、零件制造、部件装配及总装等全部工艺过程的质量检验。课内人员充实,共有15人,几乎全部驻在各场。他们大多数是大学毕业生,少数是经验丰富的技工。吴达荣曾在中国杭州飞机制造厂任监工,检验方面的知识与能力均强,一丝不苟。从零件加工起,每道工序都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至于型架、工具的检查与测量,更是锱铢必较,寸步不让,时常争得面红耳赤,官司打到工务处和厂长那里,直到取得公允结论,方才罢休。
但是,检验职能并不止于把关,尤须防止质量事故与帮助把好质量关。例如钢管结构的焊接是复杂的过程,钳焊工场的万德峰是焊接专家,取得美国焊接资格执照,常常亲自上阵动手操作。在型架和机身焊接中,吴万二人常共同切磋,制定规范,检查时共同鉴定,发生问题时不分彼此,一致要求返工。
总装线上要求特严。每架飞机都挂有一本生产经历册,按每个工种、每道工序……详载技术条件和检验标准。施工检验时,分别由施工、管理和检验人员逐项签字作为通过。关键工序,有关工场主任、课长也要签名负责。这样,掌握技术并为同一目标而努力是保证质量的有利条件。
(8)试飞交货。
1948年2 月第一架初教一开始试飞。试飞站有技术人员黄震亚等员工15 人。试飞工作受到重视,航空工业局派来专职试飞员卢盛景负责前几架飞机试飞验收。卢是清华大学航空系毕业生,飞行员,曾派去英国专学试飞,取得试飞员证书。在他驻厂期间,多次反复试飞几架后,第三厂获得许可成批出厂交货。以后试飞由驻厂试飞员曹朝觉担任。黄震亚负责组织试飞和地勤工作,经常随机起飞,亲自体会,后期他也能独自驾机飞行。
1948年2月第一架飞机试飞成功后,成批生产迅即有节奏地正常进行。试飞工作始终按照规定条例严格实行。每完成9~10架,即由空军派人到厂试飞验收,然后编队起飞,穿过海峡,约1小时后在福州机场降落加油,再续飞杭州空军军官学校。全过程中没有发生飞行或新机事故。
当时,为使职工对经过努力取得的成果更感亲切,当每架飞机试飞之日,即以本厂员工家属当日诞生的婴孩名字作为该机的命名,印制于机身上。为此,有的父母站在机旁摄影留念。记忆所及,第一架飞机是以一位工人之子命名为“× ×”号。另外,为了增加信心,云铎在台北开会,有时也乘坐本厂自制飞机,朝去夕回。
初教一的生产,正式投产为1947年7月—1948年9月,共约15个月,完成交货104架。生产过程中,全厂人员节约用料,避免返工,并大胆谨慎使用代替材料。这批飞机的造价,按成本计算,包括发动机等外购件及材料,每台略低于8000美元。这和美国生产达万架时的单价正好相近。初教一后来均供国民党空军航空学校使用。
第三节 设计喷气式飞机
1944年,抗日战争后期,航委会航空工业计划室为了建设中国的航空工业,通过考试选取了18名飞机设计人员,派往美国圣路易市麦克唐纳飞机公司,实习喷气式战斗机设计。为此成立了一个设计组,由前第二飞机制造厂工务处处长(即总工程师)林同骅任组长,该厂设计课课长高邦俊(即总设计师)任副组长。出国时由18人中的张志坚担任临时组长,郑兆铃任临时副组长。组员有陆孝彭、虞光裕、张桂联、高永寿、程宝蕖、胡昌寿、何嘉祥、厉声林、陈基建、李定夏、张承煦、胡铜海、洪汉华、钱志明、蔡维裕(印度尼西亚华侨)和王越(越南华侨)等。与这个组同时出国培训的还有轰炸机设计组,有郑玉麟、徐鑫福、徐子骏、韩志华、姜际升、杨汝楫、常复生等;螺旋桨组,有张燕波、陈嘉臣等人;塑料制品组,有徐舜寿、荆广生等,共约40人。由张燕波带队,于1944年11月中旬离开重庆,经成都到印度,再乘船绕道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于1945年1月上旬到达美国西岸圣地亚哥。然后,各组分赴各预定地点。战斗机设计组18人到美国中部圣路易市麦克唐纳飞机公司实习。1945年夏、秋,他们开始参加了具体工作,搞强度计算。这时,在美国其他地方实习的部分人员陆续也调来参加这个组,其中包括:朱越生、徐舜寿、荆广生、詹果、徐锺霖等。
在麦克唐纳飞机公司培训设计人员的合同为期一年,培训费每人每年1200美元。1946年延长一年。中、美合作研制喷气式战斗机的合同,因麦克唐纳飞机公司要价太高(四五千万美元),培训计划令人不满,对设计组人员也不能成套培养,故未能谈成。而当时英国在喷气技术发展水平方面领先,同时航空工业计划室已经派了一个喷气式发动机培训组(由顾光复领导,成员有王子仁、王玉京、王裕平、荣科、余承业、彭成一、赵鸿尧、陆漱逸、王图咸、霍少成等)和一个技术检验组(成员有高作楫等人)在英国实习。林同骅回国后,航空工业计划室又派他到英国联系喷气式战斗机设计组的培训事宜。1946年夏与英国格洛斯特飞机公司达成第一阶段协议,重新组织培训设计组。1946年8月,在美国实习的18人中除了何嘉祥、洪汉华、钱志明、王越等人不去英国外,又增派了黄志千、韩志华、姜际升、荆广生、郑兆铃、徐子骏、徐鑫福、张寿宝、曹金涛、沈普龄、洪式张、钱素华等20余人到英国实习,并在英国还接收了留英学习的黄剑阁和留法学习的龙云式两人参加培训。
在英国格洛斯特飞机公司的培训,是在由英、中双方另行组成的设计室进行的。培训人员不拿公司的工资,中方按合同付给英方培训费用。设计室由英、中双方共同领导。中方组长为林同骅、副组长高邦俊。英国派了一名总设计师、数名设计小组组长和部分设计人员。全部描图和辅助性工作也由英方负责,并提供可能的试验条件。
格洛斯特飞机公司是英国飞机公司的一个分公司,专门设计和制造喷气式飞机,职工总数约3000人,规模不大。英国第一架喷气式飞机就诞生在这里。当时,公司生产的“流星”(Meteor)4型喷气式战斗机的飞行速度破世界纪录。同期还研制了一种两侧进气的E.1/44喷气式战斗机,但未投入批生产。
一年后,在英国与格洛斯特飞机公司签订了合作设计和研制喷气战斗机的合同,并接收了与中国合作设计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设计在该公司进行,工艺准备和试制工作由协作厂承担。从方案论证和总体设计到零部件设计和出图工作,至1948年底已大致完成。设计组提出的总体设计方案被英国人选中,定名为XCP-1001喷气战斗机。当生产图已进行设计,少数零件已经投产时,因1949年初国内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政府已濒于崩溃,下令停止合同,要设计组撤退至台湾。
逃到台湾的国民政府安顿下来以后,又开始继续XCP-1001的研制工作,毕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1949年,国民政府航空工业局独立完成了XCP-1001选装的“黑雁”离心式喷气发动机的试制,并于1952年完成了“黑雁2”发动机的全部设计图样及校对修改工作,同时完成的还有发动机试车平台设计和飞机燃油系统试验设备设计。XCP-1001飞机的部分设计也在同年完成。但是由于大量人员、资料、设备的损失,以及失去格洛斯特飞机公司的帮助。在1953年XCP-1001的研制工作基本陷于停顿。而此时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政府开始武装台湾,开始向台湾出口当时世界上先进的F-86“佩刀”喷气式战斗机,国民政府正式放弃XCP-1001的研制计划。中国的第一种喷气战斗机就这样夭折了。
第四节 成立航空工业局
抗日战争胜利后, 1946年9月,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了航空工业局,制订了一个航空工业发展计划,并部分实施。航空工业局的任务是振兴中国航空工业,措施是首先大量培养人才,有计划地分批派人出国实习、留学。
在局里设有五个处和一个监察室。五个处是:计划处、生产处、检验处、人事处和总务处。计划处、生产处、检验处分别下设两三个科。
在局以下直属的机构有:航空研究院、各航空制造工厂和各航空修理工厂,还有驻国外的机构。在制造工厂中有:空军第一、第二、第三飞机制造厂,大定发动机制造厂,保险伞制造所和其他规模较小或成绩较少的厂,如南京配件厂,还有麂皮厂、层板厂、气体厂等。修理工厂共有十几处。在国外的机构有:附在空军驻美办事处里的驻美机构,此外还有一个驻英机构。
驻外机构的任务是管理出国实习的空军技术人员,接洽可供实习的航空工厂和接洽购买飞机和发动机的制造权。
驻美机构接洽购买或订购制造权的,先后有:莱特公司的塞克隆G105 B式发动机,莱康明公司的小功率、横卧式发动机,普拉特·惠特尼公司的“黄蜂”式发动机,汉密尔顿公司的螺旋桨,波音公司的PT-17式初级教练机、北美公司的AT-6式高级教练机和本地克斯(Bendix)公司的某些附件。
经过驻美机构接洽,接收空军技术人员去实习的工厂有:莱茵飞机厂,寇蒂斯-莱特发动机厂,普拉特·惠特尼发动机厂,皮特斯(Dr.Peters)仪表厂,联合(Consolidated)飞机厂,麦克唐纳(McDonnell)飞机公司设计室和威尔肯宁(Wilkening)活塞、涨圈厂等。驻英机构接洽使英国接收中国实习人员的有:罗尔斯·罗伊斯(Rolls Royce)发动机厂接收一二十人学习喷气发动机设计,格洛斯特(Gloster)飞机厂接收约22人学喷气战斗机的设计与试造,英国飞机公司和英国空军的有关厂、所接收约10人学习飞机检验技术。总共派出国学习的先后有200多人。
航空工业局的业务范围是:造飞机,不造材料(指钢材、铝材等)。工作方针是先培养人才,再仿造、试造,等到条件成熟后,才大量生产。把发展航空工业的工作分为研究学习、研究试验、研究仿造、研究改进等四个阶段来进行。航空工业局局长是朱霖。
应该说,中国近代的航空工业发展到抗日战争末期已初具规模,虽说比不上日本当时的水准,但中国研制飞机的技术已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仿制欧美飞机方面。随着国民政府的垮台,其航空工业或迁台湾,或被人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