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16日)
国家质量奖的审定工作是件大事。打倒“四人帮”后,我们开始抓整顿企业、抓产品质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从1979年开始评选国家优质产品,到现在已8年之久。国优产品由最初100多个,发展到1985年700多个,说明这件事得到了大家的重视。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开展评优活动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实践证明,开展评优活动,促进了企业整顿,促进了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促进了产品质量和企业素质的提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奖牌数量过多,有些产品质量标准弹性大、不科学,个别人有不正之风等等。领导批评我们评得太滥,群众也议论纷纷。
鉴于这种情况,有的同志提出,评优工作还要不要继续搞下去?我们经过反复考虑,认为评优有重要作用,还应坚持下去,关键是要改进评优工作。怎么改?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用数据说话,压缩金(银)牌数量。实践证明,少则精,多则滥。
第二,要坚持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家评很重要,应尊重专家作用,但群众是用户,对用户评价必须高度重视。
第三,要坚持行业把关,不搞平衡照顾。要逐步改进优质产品结构。小商品反映千家万户需要,应当评优,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比重要大一些。
第四,要不断总结评选工作经验,修订评选条例。同时,还要加强群众、用户对优质产品的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