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是有名的“雾都”。一天早晨,伦敦街头浓雾弥漫,一英尺外就什么也看不清了。马路两旁,停满了公共汽车、私人轿车和出租汽车。路上行人无法辨清方向,只得在雾中摸索着前进。
史密斯正要去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尽管他加倍小心,还是迷了路。忽然“砰”的一声,他跟一个陌生人撞了个满怀。陌生人问史密斯要不要他带路,并答应把史密斯先生带到目的地。史密斯谢过他后,便跟着他出发了。雾幕越来越厚,有增无减。
陌生人毫不困难地领着路。他们穿街过巷,横越广场,大约半小时后,便到达了会议地点。史密斯先生不明白陌生人是怎样辨认方向的,他说:“真不简单,在这么浓厚的雾气中,你是怎样认路的呢?”那人回答说;“这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难,因为我是个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