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丽安娜道,“对了,这几天你老往我这里跑,林青儿不知道吗?”
马原笑了笑道,“怎么?担心我和你好上了之后,还和她接着好吗?”
茱丽安娜耸耸肩道,“也许吧,不过,我并不认为,林青儿能竞争得过我,林祖儿姐姐或许可以。”
“为什么她可以?”
“因为林青儿的胸,没有我们俩的大啊!”茱丽安娜笑道。
马原一头的黑线。
这几天,马原一直躲着林青儿,就算被林青儿在宿舍区抓到,也借口上图书馆给甩开了。这让林青儿很有点伤心,怀疑是不是上次自己太大胆,反而把马原给吓着了。
吓到马原倒是真的,只不过吓到的不是林青儿的大胆,而是他灵魂中的那个天生,那个见不得女人伤心的家伙,万一要把那家伙给搞火了,自己的小命可要堪忧了。
可是能怎么办呢?虽然自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在国内有了美美和小雅之后,到了国外,还占着个茱丽安娜。脚踏三只船,可以算是花心了,脸皮之厚,也算是有一定的级别了,只是,就算是这样,马原也不好意思,在与茱丽安娜正情浓的时候,再把林青儿给办了。
要真那么做了,就不叫多情,该叫无耻了,所以只好暂时躲着林青儿一点。
结束完周五的课程,黑子就开始计划连夜赶到曼彻斯特。从港口坐汽艇到利物浦本来就很近,再从利物浦到曼彻斯特,就更近了。二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从贝尔法斯特到达曼彻斯特。
黑子没有想到茱丽安娜会与他们同行,多少有些意外。可是更意外地是,他看到马原与茱丽安娜很亲热—不要和我说,时不时地接吻,不算亲热。这种状况,让黑子很有些挠头,虽然打了包票,要替老大在徐美美面前隐瞒,但是老大这三天二头地换女人,也太花心了吧,又是林青儿,又是茱丽安娜的,还不知道,过段时间,又出来什么样的女人,天啊,到时候徐美美问起来,自己能厚着脸皮说老大从来没有花过心吗?亏不亏心啊。
老大,你就不能检点一些吗?黑子狂使眼色。而马原直接无视。
曼彻斯特是一座典型的劳工城市,这里曾经是大英帝国的经济重镇,曾经云集着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加工厂,数以百万计的劳工,生存在这座城市里,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体。
整个城市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产业工人,而显得质朴而厚重。土生土长的本地居民,是朴实无华的,他们讨厌那些浮华而空虚的生活,仇视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却手握丰厚资源的富人。
所以,他们在无条件地支持代表穷人的曼城队时,也无条件地蔑视代表富人的曼联队。如果你穿着曼联的球衣,在比赛日出现在曼彻斯特的街头,那么你会带着一身的口水,被曼城的球迷们羞辱至死。
不要以为这是个玩笑,这绝对是事实。虽然曼城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绝对比不上曼联,但在曼彻斯特,曼城队却拥有这座城市里,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居民支持,对于曼彻斯特来说,这里只有一支球队,那就是曼城队。这里,不会充许曼联的身影任意出现的。
而拥有了全世界球迷喜爱的曼联,却为没能征服本地球迷而感到耻辱,他们仇恨曼城夺走了他们球迷的同时,也被曼城仇恨着,在曼城看来,曼联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应该是属于他们。
这种对立的足球氛围,铸就了二支老字号的同城德比,也让这里的每次德比之战,充满了激烈的火药味。
除去足球,曼彻斯特其实并不值得留连。一天之内下三四场雨,又同时享受三四段阳光,是十分寻常的事,这对外地人,绝对是一种煎熬。
如果还能让人对这座城市,有些印象的话,那就要算是这里的音乐了。曼彻斯特的现代音乐起步很晚,大致是七十年代才开始,但是这里独特的社会环境,却造就了它的独特,使它逐渐成为了,摇滚音乐的另一个重镇,让这里,在全球也拥有了一定的影响。不过曼彻斯特的摇滚,重金属色彩更浓,音乐中透着愤世嫉俗,就算是在高度商业化的今天,你仍然能从“绿洲”(Oasis)的嘶喊中,听到一些内心的绝望。
彻斯特的酒吧不少,但是却没有利物浦周末酒吧那种欢娱和轻松。这里的酒吧,从来都是劳工阶层劳作后放松和发泄的地方,朴实而沉闷,酒吧里,总有一种对逝去光辉岁月的凭吊,一种萧索无奈的哀伤。
从茱丽安娜的角度来理解,这里酒吧的氛围,就好像曼城俱乐部一样,深深地沉浸在往日的辉煌中,而失去了进取的动力,他必将与这座城市一起,没落消逝,这也正是,她不能理解马原选择去曼城的原因。
一支没落的球队,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吗?
马原不会去责怪茱丽安娜,因为她不是球员。越来越快的商业节奏,虽然打乱了许多,原本都很美好的东西,但是,美好的东西,始终会被大家记在心底。
曼城就是这样一支让人们所喜欢的传统球队。在曼城球迷的心中,足球并不仅仅是输和赢那么简单,这里面还寄托着更深层的感情,他们中很多人是从学会走路开始,就在看曼城的比赛。喜爱曼城是一辈一辈传来下来的传统,是生活的沉淀,重感情的人,总是会追忆过去;劳工阶层,总是最重感情。
到达曼彻斯特市后,天已经黑了下来,便在市内找地方先住了下来。
马原拉着茱丽安娜,问起她眼里的曼城,茱丽安娜不是很想说,但是捱不过马原的盘问,到底说了一些。
当茱丽安娜说到,曼联与曼城的训练基地是连在一起的时候,让马原和黑子都吃了一惊。谁能想到同城的世仇,大本营会如此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