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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看娘亲板起俏脸,正式发怒,小屁孩噘了噘小嘴,不敢再闹腾,只好把求助的眼光投到溟炎烈脸上,溟炎烈冲他挑了挑眉,使了个眼色,小破孩立刻心领神会,机灵的拽住小谷的衣袖,展开一个无邪的笑容,“娘亲,熠儿错了,熠儿跟娘去念字好不好?”

望着小谷渐渐消失的背影,溟炎烈收起唇角的笑容,眼神突然变得异常寒冷,他眯了眯眼,以低沉的语气小声说了一句话:“这一次,我要让轩辕漠亲眼看着儿子却无法相认,要让他亲眼看着所有的亲人一个个离开,要让他永远也爬不起来,受尽折磨再慢慢死去。恩恩怨怨,加倍奉还!”

一个阴谋在慢慢酝酿,一场浩劫在所难免。命运的触角,朝着无法预料的远方,慢慢伸展。

夜,微凉,月,斜挂天际。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岁月如水,缓缓流逝。脑海中很多事情随着时间慢慢变淡,唯一不变的便是女子绝美的容颜,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像是用烙铁牢牢烙在了心底,抹不去擦不掉,满满的思念,总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不经意间跳了出来。

尤其是今日,伤了那名青年,心中无端的痛,竟是变本加厉。

男人双手负在身后,独立在窗前,他闭了闭眼,无语问天。

为什么,别人可以拥有美梦的夜晚,在他这里,便幻化成了两片毒药?一片是失眠,一片是思念,充溢在胸间,苦涩难当。

为什么爱情啊,总是这恼人的折磨?

璀璨的烛火映照在他俊绝的脸庞,已有微霜,染在他发鬓之间。

那么的深爱,却只能空白的等待,明明知道没有任何结果,还要每晚站在窗前,遥望丰曦的方向。

世间,为什么会有如此无奈的爱?

他是大夏皇朝无与伦比的王,他生来便有令无数女人着迷的魔力,他气质尊贵,他权可倾天,可是,这一切,能不能解除他的寒毒?这一切,能不能让他得到深爱的女人?

金钱,权利,容貌,地位,在健康和爱情面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丫的空谈。

神马都是浮云。

“主上,该喝药了!”

玄冥小心翼翼的声音,打破了空气中的静谧。

喝药,喝药,用药来维持的生命,究竟还有什么可以依恋?

有谁能知道,在荣耀光环笼罩下的他,有一颗多么孤独寂寞的心脏?

轩辕漠眉头不着痕迹的微微一蹙,脸上又恢复了平静无波的表情,他摆摆手,示意玄冥把药放在桌上。玄冥却是对他的指示视而不见,执意把药递到轩辕漠手里,劝道:“主上,这药汤要趁热喝,才有疗效。”

黑黝黝浓酽酽的药汁,散发出刺鼻的苦涩。这药由数百种极苦药材熬煮而出,比苦胆还苦,一般人别说喝,就连闻一闻,也要把心肝吐出来,可是轩辕漠接过来,眉头都不皱一下,便将药汁一饮而尽,他的忍耐力,非常人能及。

春夏交接之时,本该花香扑鼻,暖意怡人。

大夏皇宫内,却是出乎意料的清冷。

突然,一阵风从窗外吹来,“呼”的一下,将烛台上的蜡烛吹熄。玄冥急忙掏出火折子,吹出火星,欲将蜡烛重新点亮。

“不用了。”

沉默已久的轩辕漠,突然挥了挥手,低沉的开口。

玄冥愣了一下,收回火折子,点了点头,于黑暗中说:“属下遵命。”

殿内黑下来,倒显得今晚的月亮分外皎洁,淡淡的月辉映在轩辕漠挺拔的身姿上,有着洁白的光华。玄冥站在一侧,望着若有所思的轩辕漠。两人都不说话,夜那么静,似乎周遭的世界都消失了声音,只剩下风撩珠帘的声响,清脆中带着无法言喻的寂寥。

“玄冥,你跟了我多少年了?”

轩辕漠的声音又突然响起,低低的,略带了沙哑,听起来有一丝的飘渺,似乎被风从很遥远的地方吹来一般,不是很真切,这份不真切让玄冥一时有些愕然,他眨了眨眼,不敢确定轩辕漠是不是真的在问他话。直到轩辕漠扭头瞥了他一眼,玄冥才认真思忖了片刻,毕恭毕敬的回答:“回主上,属下十五岁便跟了主上,已经十五个年头了。”

轩辕漠皱了皱俊眉,嘴角边突的勾出一抹自嘲的笑,自言自语:“为何,竟觉得五年比十五年还漫长了那么多?”

玄冥顿时仰起头来,双目望向轩辕漠,带了几分震惊,还有几分不敢置信的神色。

如此伤感而倦怠的话语,竟是出自轩辕漠之口?

“主上”玄冥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可是开了口,却又不知道怎么说,他顿了一顿,才说:“主上千万要保重身体,燕祈天最近三年一直在招兵买马,蠢蠢欲动。大夏皇朝几百年的基业,都靠着主上保护呢。”

轩辕漠轻轻摇了摇头,淡然道:“轩辕一脉,已无力传承,只怕这百年基业,要葬送在本座手上了。”平和的语调中,蕴着描绘不出的苦涩,轩辕漠觉得,胸腔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一丝一丝的碎裂,彻骨的痛忽地就毫无预警的破散开来,蔓延至全身每个角落,原本,他会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可是他却选择了放弃,想到这里,他眉头轻轻一皱,右手不由自主的捂在心口,似乎想压住那痛。

“熠儿?熠儿?”小谷闭关三个月,武功终于更上一层楼。练完功,便去看宝贝儿子。可是奇怪的是,她寻遍了山谷,也不见儿子的踪影。她仔细想了一想,溟炎烈似乎也不见了踪影,小谷一颗心顿时悬了起来,溟炎烈会不会带那小子出了谷?!

丰曦一个小城的一间酒馆内,一男二女坐在一张桌子旁,男子足下踏一双卷尖粉底麝皮靴,腰间束一条金线刺绣的攒金丝带,身穿墨荷锦袍,头发以同色锦带束在头顶,仪表堂堂,气宇轩昂,一双黑瞳丹凤眼亮如星辰,眯起时,锋芒隐现。两名女子,皆是绝色,一名身穿白衣,文静端庄;另一名则是一身玫红装束,樱桃小嘴张张合合,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男子唇角含笑,一边喝茶,一边听红衣女子说话。

这酒馆内,有十来张桌子,人并不是很多,零零散散坐了三四桌,突然,从角落传来一阵吵闹声,其他人都朝吵闹的地方望去,原来是其中一桌,有两人在斗蛐蛐,周围围了十几个人在一旁呐喊助威,吵吵嚷嚷,很是热闹。

男子和白衣女子不为所动,依旧饮茶。红衣女子却是按捺不住好奇心,不时偷瞄男人的脸色,忍了一会儿,实在坐不住了,站起来就要朝人多的地方走去。

“曦儿,不许闹事!”男子放下茶杯,皱了皱眉头,喊住女子。

红衣女子噘了噘小嘴,拉住男人繁纹堆刺的袖子来回晃了晃,撒娇道:“大哥,你让我去看看吧,我保证不惹事!嫂嫂,你快帮我说说情吧!”她说罢,急忙朝白衣女子眨了眨清眸,使了眼色。白衣女子抿嘴微微一笑,也扭头对男子说:“祈天,曦儿难得出来一次,让她玩一玩也不妨事。”

男子听白衣女子开了口,眉头轻轻一蹙,随即望向红衣女子,淡笑着点点头:“好吧,要是惹了事,以后就再也不带你出来玩了,听见没有?”

红衣女子粲然一笑,扔下一句“知道了”,转身就钻进了人堆里。红衣女子容貌秀美,上好的衣裙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凸凹有致,气质高贵,那些男人巴不得讨好她,纷纷拿出最好的蛐蛐,两只蛐蛐一时斗得难解难分,不时传来红衣女子兴奋的吆喝加油声。

三人正是便衣出宫的燕祈天、叶倾城和燕祈曦,明着说是微服私访,但是,只有燕祈天自己心里清楚,自己频频出巡,是为了什么。可是五年过去,自从大夏皇宫一别,和那个女人便再也没有相见,那种思念仿若蚂蚁蚀骨,痛痒难当,苦不堪言,虽然皇宫内苑,妃嫔无数,却总也忘不掉她。

一只蟋蟀咬死了对手,不知是不是过于激动兴奋,竟是突然跳出了小桶,落在桌上。

“哎呀,黑头将军跳出来了,快抓住它!”燕祈曦惊叫一声,那些男人急于讨好这名小美人,一窝蜂地去抓蟋蟀。好不容易逃出牢笼的蟋蟀,自然不甘心被捕,拼命地朝门口跳。就在蟋蟀落在门槛的一瞬间,一只脚从天而降,毫不留情的踏在蟋蟀之上,屡战屡胜的蟋蟀大将军,就这么被踩的扁扁,莫名其妙归了西。

刚走进来的白衣少年,丝毫没有留意,径直走向一张桌子。

“喂,你干什么踩死我的蟋蟀!”

燕祈曦大叫一声,怒气冲冲的走到少年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少年鼻尖。

女扮男装且易过容的小谷,清眸一眯,上下打量着女子,随即眉毛不着痕迹的一挑,心中一惊,燕祈曦怎么会出现在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