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宋神宗熙丰之际的铜钱岁铸额
从前面列出的宋代铜、铅、锡岁课变化情况看,宋神宗熙宁、元丰之际的岁课额远远高出其他时期,从而为当时铜钱岁铸额的大幅度提高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北宋太宗、真宗、仁宗、英宗四朝时期,国家先后在各地设置过十多个铜钱监,但不少钱监寿命较短,陆续罢废,长期同时并存的钱监只有饶州永平监、池州永丰监、江州广宁监、建州丰国监四监,加上宋仁宗时期设置的韶州永通监和宋英宗治平四年新设置的惠州阜民监,到宋神宗熙宁初总共有六个铜钱监。在这期间,每年铸造铜钱的数额约在一百万到二百万贯之间。自宋神宗熙宁四年至元丰六年的十几年间,情况则发生极大的变化,除上述六个铜钱监继续存在外,国家又在各地陆续设置了十三个铜钱监。现将其设置地点、年代制成表3—6:
以上十三个铜钱监中,有熙宁年间先后设置的十一监和元丰年间设置的两监,加上原有的六监,熙宁期间达到十七监,元丰六年以后增为十九监,元丰六年的十九个铜钱监数是两宋时期设置铜钱监数的最高峰。但这一高峰期时间很短,以哲宗嗣位后的元丰八年十二月“罢增置铸钱监十有四”而宣告结束。
关于宋神宗时期设置的铜钱监,有一点必须说明:日野阴三郎先生在《北宋时代铜铁钱的铸造额》一文中,没把渭州博济监统计在内,却把元丰四年在秦州设置的钱监视为铜钱监。我认为这是错误的。他引证秦州钱监是铜钱监的资料出自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元丰四年二月辛未条的记载,然而《续资治通鉴长编》此条仅有“置秦州铸钱监”六字,根本没有说明钱监类别。我经过查阅《元丰九域志》、《宋史·地理志》等书,发现秦州无产铜记载,辖区内的不少地名却均带有“铁”字,如“铁冶镇”、“得铁”堡、“上下铁窟”
堡等,从字面意思推断,秦州应有产铁矿之地。此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八元丰六年八月甲戌记事亦提到:“废秦、陇州铁监”。
分析上述资料,将秦州钱监视为铁钱监似更为可信。
北宋前期,国家每年铸铜钱一般均保持在一百万至二百万贯之间,宋仁宗庆历年问达到过三百万贯。到神宗时期,由于增置了十几个铜钱监,岁铸额随之大幅度提高。关于这个时期的铜钱岁铸额,宋人大致有以下三种记述:
(1)《宋会要辑稿》载徽宗宣和七年一条诏令云:“熙丰诸路铸钱监十九处,岁铸新钱仅六百万,富国裕民,具载典彝”。陈均的《九朝编年备要》亦有同样的数字记载。
(2)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日:“熙宁六年以后,岁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此后,江少虞的《宋朝事实类苑》、章如愚的《群书考索》亦沿用此说,但均漏掉“铁”字,错写成“岁铸铜钱六百余万贯”。
(3)毕仲衍的《中书备对》中铸钱总额的记载如下:“诸路铸钱总二十六监,每年铸铜、铁钱五百九十四万九千二百三十四贯。内铜钱十七监,铸钱五百六万贯;铁钱九监,铸钱八十八万九千二百三十四贯”。其中还一一胪列了各钱监的岁铸额,记载十分详尽。
虽然《中书备对》早已亡佚,但《文献通考》和《宋会要辑稿》两部书均收录了《中书备对》中的上述内容,为我们考证宋神宗时期的铸钱额提供了珍贵的依据。现将保留下来的十七个铜钱监岁铸额考察上述三种记载,第一种虽以徽宗诏令的形式出现,细审其内容却有可疑之处。十九个铜钱监固然为宋代设置钱监数的最高峰,但仅仅存在于元丰六年八月以后至元丰八年十二月之间的短暂时期内。期间,梧州元丰监岁铸仅十五万缗,博济监岁铸额则无记载。因此,在这一段时期内岁铸总额是否能从五百零六万贯增加到近六百万贯,很值得怀疑。何况元祜元年四月户部尚书李常还有如下之言:“岑水等场自来出产铜矿最为浩瀚,近年全然收买不敷。”岑水场自仁宗时期建立以来,一直是宋朝铜矿采炼的重要基地之一,元丰初,岑水、中子两场岁收铜曾高达一千二百八十万八千四百三十斤,占当年铜课总额的87%以上。这里生产的铜每年都要作为铸铜原料送往各个铜钱监。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产铜地,其岁课在元丰后期竟已“全然收买不敷”,这种现象势必严重地影响了各铜钱监原定铜钱岁铸额的完成。因此,从客观情况看,元丰后期岁铸铜钱近六百万贯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记载指出熙宁六年以后岁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这一说法也是不准确的。熙宁六年七月,神宗诏令“京西、淮南、两浙、江西、荆湖六路各置一铸钱监”。此后于熙宁七年到熙宁八年十二月,六铜钱监才陆陆续续建成并投人生产。因此,不能以熙宁六年作为十七个铜钱监的铸钱年代标志。此外,由于岁铸六百余万贯是指铜钱、铁钱两种钱币的总额,其中并没有明确指出铜钱铸额,因此沈括等人的记载只是大致的说法,不能以此为据。
第三种记载比较贴切地反映了神宗时期的铜钱岁铸额情况,但是因未标明年代,确切时间仍需探讨。《中书备对》始撰于元丰元年,至元丰三年八月成书。如果根据成书时间及书中所记十七铜钱监设置时间推断,首先可以将范围确定在熙宁九年至元丰三年八月期间。如果进一步对《中书备对》中同时统计的一些铁钱监情况加以考证,上述时间范围还可缩小为熙宁九年至元丰元年之间。其一:《中书备对》统计的兴州济众监岁铸额为“四万一千贯”。而据元丰元年八月利州路转运使之言:“兴州济众监每岁旧铸钱四万一千缗,……今依蒲宗闵奏请,增铸常使钱三万一千余缗,通旧铸及额钱总七万二千余缗。”可知原以四万一千贯为岁铸额的兴州铁钱监最迟于元丰元年八月已将岁铸额增为七万二千贯。其二:通远军威远镇钱监在《中书备对》的统计中是铁钱监,而在《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中,元丰二年二月,依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所奏,通远军威远镇钱监改铸铜钱。根据以上两条材料推断,《中书备对》统计的五百零六万贯铜钱应是熙宁九年至元丰元年之间的岁铸额。
需要提及的是,日野阴三郎先生在前述《北宋时代铜铁钱的铸造额》中亦对五百零六万贯系何年岁铸额进行过考证。但他只是援引了《玉海》在铸钱额前标有“《会要》:元丰三年,是岁诸路铸钱二十七监……”之句的材料,认为是元丰三年的铸造额。其实此句的可靠性值得怀疑。因为《玉海》中的材料并非直接摘引自《中书备对》,而是转摘于《会要》。《中书备对》是否在铸钱额前明确标记“元丰三年”等字,因原书已佚,无可查考。而现今保留下来的《宋会要辑稿》此段引文中并无“元丰三年”之句。据我估计,《玉海》转摘此条时极有可能附入《中书备对》的成书年代。因此,仅以《玉海》之言为依据还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最后,再将唐宋两朝做一比较,会更明显地看到宋代对铜、铅、锡需求的增长幅度。先从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铜钱收入额来看,唐宣宗时期(847~856)每年收入九百二十五万贯;宋太宗初期为一千六百万贯;到宋神宗时,岁入达五千万贯,是唐朝的五倍多、宋初的三倍多。再从铜钱的岁铸额方面看,唐宋之间的差距同样很大。
唐代铸钱最多的时期是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曾达到一百万贯;而宋代经战乱后在宋太宗末期岁铸额就已迅速地升至一百二十五万贯;宋仁宗庆历间达到三百万贯;宋神宗熙丰年问由于铜、铅、锡岁课额的迅速增加,为当时铜钱铸造额的大幅度提高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致使岁铸额高达五百零六万贯,是唐代最高额的五倍。宋代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与铜、铅、锡矿业的发达是密不可分的。
三、生产铁钱、铁兵器、胆铜导致铁的
需求量的增长
自春秋战国以后,铁开始成为我国各朝代制作各类兵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及铁钱的主要原料。直至两宋时期,铁的主要用途仍然没有超出上述范围,但是,由于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军备政策、胆铜法生产的影响,宋代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铁需求量大大增加。
本节拟对此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求进一步揭示宋代铁矿业的发展背景。
第一个方面,是指两宋时期长期持续铸造铁钱导致对铁的需求量增长。
两宋三百二十年间,宋政府虽然在铁钱铸造数量和流通区域上有所限制和规定,但长期保持着对铁钱的需求,铸造活动基本上没有间断。
北宋前期,四川地区流通小铁钱。宋太宗淳化三年以前,“益、邛、眉等州岁铸钱五十余万贯”。当时小铁钱每贯重六斤八两,宋真宗景德至大中祥符六年(1004~1013)的十年间在嘉、邛等州甚至铸造过每贯重二十五斤八两的大铁钱。大中祥符七年(1014)以后改为铸造每贯重十二斤十两的大铁钱,到宋真宗末期,四川地区每年铸造二十一万贯大铁钱。宋仁宗时,陕西路、河东路也开始铸造铁钱,河东路晋、泽二州岁铸大铁钱约四十四万贯,小铁钱约十八万贯。宋神宗熙丰之际,陕西路、四川地区岁铸铁钱达到八十八万九千多贯,其中,嘉州、邛州、兴州三个钱监铸大钱十三万九千多贯,虢州、商州四个钱监铸折二钱五十万贯,通远军、岷州两个钱监铸钱二十五万贯,未标明铁钱种类,估计可能是小铁钱。宋哲宗元右时,陕西路岁铸折二铁钱竞达到二百万贯。为了了解宋代在制造铁钱方面花费的铁料数量,现从以上不同时期的数字中,选取宋神宗熙丰之际铸造八十八万九千多贯铁钱所需铁料估算如下:
大铁钱的重量,只在宋真宗景德至大中祥符六年的十年间铸造过一贯重达二十五斤的铁钱,其他时期的记载则为十二斤左右。
按照大中祥符七年以后的规定,每贯大钱重十二斤十两。但是宋仁宗景祜二年(1035)的一条记载提到:“铸大铁钱用铁二百四十两,得钱千,重一百九十两。此其大法也。”依此记载,铸造每贯铁钱须用料十五斤,铸成后重十一斤十四两,比大中祥符七年铁钱每贯少了十二两。另外,清朝编写的《甘肃通志》中对宋代大铁钱重量和用料量也有记载,即:宋代铸大铁钱,用铁二百四十两,得钱千,重百九十二两。这一记载中,用铁料量也是十五斤。只是铁经火耗后,消耗掉的数量较少,致使每贯大钱的重量比宋仁宗景祜二年时多二两,恰好为十二斤。此外,北宋人李攸提到“大钱一贯,重十二斤”,南宋人李心传也提到“凡大钱千,重十二斤”。因此,估计对大铁钱重量的规定,长期以来是固定在十二斤的。但是,实际生产过程中,铁的火耗量,可能会因各地的技术水平、铁的坯料质量等因素而波动,导致或多或少的不同。如果依据用铁料量十五斤与每贯铁钱重量十二斤之比即5:4推算,北宋神宗时期嘉州、邛州、兴州三个钱监岁铸大铁钱近十四万贯,大约需用铁料二百多万斤。
折二钱的料例,没有直接的记载,只有以下两条材料间接提到。熙宁七年(1074)九月秦凤路都转运使熊本日:“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铁钱千,其实铁钱一斤才当斤铁耳。
千钱为铁六斤,斤铁为钱二十,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熊本提到的“当二铁钱”,就是折二铁钱。从他的话里不难看出,当二铁钱每贯只重六斤。这一重量竟然只相当于每贯小铁钱的重量,显然是不可信的。另一条记载是范纯粹在元丰七年(1084)三月的奏言中提到的:“陕西折二大铁钱二十万贯,计用铁三百六十万斤……”则每贯折二钱用铁量达到十八斤。按照常理,折二钱的料例应介于大铁钱与小铁钱的料例之间,而范纯粹提到的折二钱料例却远高于每贯大铁钱用铁十五斤的料例,所以也无法让人信服。基于此,我姑且以九斤作为每贯折二钱的用铁料例,那么,虢州、商州四个钱监铸折二钱五十万贯,至少也需要四百五十万斤的铁料。
剩下的未标明铁钱种类的通远军、岷州两个钱监铸钱二十五万贯,如果是小钱钱,则据每贯重量为六斤八两推测,每贯铁钱的用料量至少在七斤以上。这样,二十五万贯则需要铁料一百六十多页斤。
将大铁钱、折二钱、小铁钱的用铁量合计,宋神宗熙丰时期每年铸钱用铁量应能达到八百万斤以上。这一数字在北宋历史上并不是最高的,如果以每贯九斤的料例计算元j;占时期陕西每年铸造折二钱的用铁量,则更可高达一千八百万斤以上,当然,上述数字并不是北宋时期铸钱用铁量的年平均额,但是不可否认,北宋时期铁钱的岁铸造额至少能够保持在二三十万贯以上,由此对用铁量形成了长期的、固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