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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异口同声

解释:不同的嘴说出相同的话。指大家说得都一样。

典故:《宋书·庾炳之传》:“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南北朝时候,宋朝有个大臣叫庾炳之。他任过秘书郎、太子舍人、侍中等官职,后来做了吏部尚书。由于得到了皇帝的信任,他经常参与朝廷机密事务的研究和决定,因此权势很大,与右卫将军沈演之并称为“两大权臣”。

庾炳之的才能和学问都不佳,在朝中没有什么声望,大臣们也很瞧不起他。但是他依仗着皇帝的宠幸,为人十分傲慢,处事蛮横无理,对同僚们缺乏起码的尊重。他的性格又非常急躁,常常不等别人把话说完,就妄下结论,大加训斥,搞得人们怨声载道。另外,他还有洁癖,人们到他家去拜访或有事情向他汇报,不等客人离开房间,他就命令仆人擦洗人家坐过的地方和触摸过的东西,让人感到十分尴尬,因此大家对他更加反感。

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对庾炳之的所作所为也非常厌恶,经常在皇帝面前反映庾炳之的恶行。他说:“庾炳之在朝中结交朋党,培植个人势力,还诬陷不愿与他同流合污的人。他在处理政务上,营私舞弊,毫无原则,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他在生活问题上也十分不检点,有失大臣的身份。像这样一个浑身都是毛病、一无是处的人,大臣们对他都十分讨厌,陛下也应该看得清清楚楚,可为什么还姑息重用他呢?”

皇帝为了庇护庾炳之,轻描淡写地说:“一个朝廷里的大臣,有一点儿小毛病,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过了一段时间,何尚之又向皇帝报告说:“庾炳之将朝廷的官吏叫到自己家里,任意差遣,为他办理私事,还逼着人家弹奏乐器给他听。他贪赃枉法,索贿受贿,聚敛了大量的不义之财,现在他正在用这些非法所得大兴土木、建造私宅呢!这件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陛下如果不信,可以去问大臣们,或者派人去调查。”

皇帝也觉得庾炳之闹得有点儿过分了,就说:“那就把他派到丹阳去吧,也算对他有所惩处,或许他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毛病。”

何尚之回答:“对庾炳之的种种劣迹,满朝的人都异口同声地予以谴责。陛下如果只念旧情,不重重地处罚有罪之人,不但失去了人心,还会误了国家大事。”

皇帝见众怒难犯,只好免去了庾炳之的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