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1632~1704),著名的英国哲学家,是全面系统地阐述宪政民主基本思想的第一位作家。他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开国元勋和法国启蒙运动中的许多主要哲学家。1632年洛克出生于英国伦顿。1656年,他在牛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1658年获硕士学位。洛克终身未娶,他在1704年溘然长逝。
洛克最初的成名之作是《人类理智论》,书中论述了人类知识的起源、性质及局限性,是著名的哲学经典著作之一。在1689年发表的《论信仰自由书》中,洛克认为国家不应干涉宗教信仰自由。洛克提出的拥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有力论证赢得了公众的支持。洛克认为这种信仰自由不要扩大到大主教徒与无神论者当中去,因为他认为他们忠实于外国君主。洛克最重要的著作是《论政府》,在这本书里他提出了自由宪政民主的基本思想。它对所有讲英语的国家以及地区的政治思想的影响更为深刻。洛克坚信人人皆有与生俱来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人生、个人自由以及拥有财产的权力。洛克认为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个人和臣民的财产。
洛克反对王权神授的观念,认为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护的基础之上。他主张社会契约论,这在一定程度上来源于早期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但与霍布斯利用社会契约来为专制主义辩护所不同的是,洛克认为社会契约可以废除。洛克为革命的权力所做的申辩强烈地影响了托马斯·杰斐逊以及其他美国革命家。
洛克主张权力分散的原则;但是他提倡立法机关应该要高于行政机关。由于洛克主张立法机关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他肯定会反对法院有宣布立法机关所立的法案不合宪法的权力。
洛克的著作有《论宽容》、《人类理解论》和《政府论》。洛克的理论有财产理论、累积的限制、政治理论、卡罗来纳宪法、自我理论。
洛克对哲学与政治哲学界产生极大影响,特别是自由主义的发展。现代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也把洛克当成其理论的奠基者之一。洛克对于伏尔泰有极大影响,而他在自由与社会契约上的理论也影响了后来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托马斯·杰斐逊和其他许多的美国开国元勋。洛克的理论激励了后来的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