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露露集:略谈伊斯兰教与中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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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礼仪组织篇(3)

1994年秋冬,笔者在云南农村的田野考察中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广阔、起伏不平的乡村视野中,高高的清真寺邦克楼以及紧靠的礼拜大殿总是突兀而起,成为这一地方的醒目标志,邦克楼成了回回村落、社区的明显象征。然而,云南农村的绝大多数汉族村落中却鲜有这种高高耸立、咄咄逼人的宗教庙宇建筑气势。云南回汉社区在外表上的这种鲜明差异也早为一个半世纪以前任京城翰林院大理寺右丞但籍贯属于云南大理的回回马恩溥先生所注意到。马恩溥:“云南时势说”,周宗麟纂:《大理县志稿·艺文部》,卷一十四,第41-43页;还参见李兴华和冯今源编的《中国伊斯兰教史参考资料选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第702页。他的上呈清朝皇帝的奏文《云南时势说》清楚地提到了这一事实。

一、历史浏览

20世纪30代出版的回族刊物上,个别回族学者说,回回中流传着一则圣训:如果一处回回村落的村民达到40人之多,那就必须建造一座清真寺。在20世纪20和30年代的回族刊物上,一些回族学者著文谈到过这一问题。在笔者的回族农村历史调查中也风闻这种传说。但笔者查找《圣训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时,并无找到这一确切的引文。虽然我还未从《圣训经》及其他有关资料中找到这则引文,但半个多世纪前记载的某些历史史实证明了回回村落在形成和发展中大体遵照了这则圣训的教导。马毓麟:“永平回胞生活状况的一般”,《回教论坛》,重庆出版,卷二,第5期,第32-34页。清真寺的发展是与社区的发展相平行的。随着回回人口的增长,马帮运输的兴旺,以及回回村落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影响的增大,回回更愿意在贫穷和落后的云南农村中建造大型清真寺。为了维持如此规模宏大的清真寺,宗教不动产(常住或公项)有必要是雄厚和殷实的。明末和清季,我们通过清真寺建筑实体和清真寺碑记看到了重建和扩建清真寺的浪潮。这也反映了事实:自从回回社会和文化与中国社会相适应后,回回有更雄厚的条件以巩固他们的社团基础设施。

从建筑学上来看,这些清真寺显现出中国寺庙式的风格和样式。这时期的重要变化是见之于清真寺建筑的大梁和大殿门楣上悬挂的匾上。这些木匾往往镌刻着朝廷命官或回回武将的题词和手书。比如大庄清真寺(老寺建于明,新寺建于1813年),建水城区清真寺(建于1312年,后又重建、扩建),纳家营清真寺(建于14世纪,后又重建过数次),沙甸清真寺(建于1503年,重建于1675年,扩建于1766年),昆明的两座清真寺(始建于元),大理的两座清真寺(始建于元)和拖姑清真寺(建于1730年)等。典型的例子是开远(历史地名阿迷州、开化)市大庄清真寺(老寺建于明,新寺建于1813年),建水(历史地名临安)县城区清真寺(建于1312年,后又重建、扩建),通海(历史地名河西)县纳家营清真寺(建于14世纪,后又重建过数次),个旧市沙甸清真寺(建于1503年,重建于1675年,扩建于1766年),昆明的两座清真寺(始建于元代),大理的两座清真寺(始建于元代)和鲁甸拖姑清真寺(建于1730年)等。这说明回回社区的建制归入于国家社会结构的基础部分,而国家政权起着保护回回社区和回回宗教活动的作用。发展的结果说明:明清时期的清真寺建筑的中国化在中国伊斯兰史上达到最高阶段。从《中国宗教名胜辞典》《中国穆斯林》杂志、云南省出版的各州县地名志、方志、《沙甸回族史料》以及《中国清真寺纵览》等书籍资料所介绍的云南清真寺来分析,历史上昆明、阿迷(开远)、蒙自、临安(建水)、河西(通海)和大理等地的老清真寺是证明这一史实的最好例子。参见《中国宗教名胜辞典》,第481页;程德淦:“云南纳家营访问记”,《中国穆斯林》,1986年,第4期,第27页;《云南省开远市地名志》第55页;《沙甸回族史料》以及新近出版的《中国清真寺纵览》等。

二、清真寺内部所保留的伊斯兰特色

外国学者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著名专家拉斐尔·以斯拉列(Raphael Israeli)教授在其《穆斯林在中国:文化冲突的研究》一书中精湛地形容了客体文化和主体文化间存在的矛盾。拉斐尔·以斯拉列(Raphael Israeli):《穆斯林在中国:文化冲突的研究》(Muslims in China. A Study in Cultural Confrontation),新泽西(New Jercy):人文出版社(Humanity Press),1980年,第4页。他认为,对于一个少数民族来说,被包围它的物质和有形文化的同化相对来说是较容易的,而要在精神和哲学方面上被融合进多数民族文化则要困难得多。笔者觉得他的论点总的来说是可以成立的,但不能一概而论。比方说,回族也许强烈地反对要他们改变饮食习惯的任何建议或命令,但很可能愿意接受儒家的忠孝观念。然而,通常来说,有一点是清楚的:回回在外表上采用了汉族的体制文化形式,而同时在其社团内部生活中仍然保存了他们从先辈那里继承过来的中亚伊斯兰教传统。清真寺的内部完全不同于孔夫子庙和佛庙。偶像雕塑和人体兽形在中国宗教中是极普通寻常,但在清真寺大殿内是无影无踪的。米哈拉波(阿拉伯语“窑窝”的音译)的装饰是朝西的墙上镶嵌木板或石板,其上刻凿着阿拉伯文的《古兰经》经文,通常由金粉彩绘而成。敏拜尔(经坛)尽管为伊玛目(掌教)或海推布(阿语,宣道员)在主麻(星期五聚礼)礼拜时讲经专设的,但它对中国文化和寺庙生活来说是非常陌生的。在敏拜尔上靠着一根阿梭棍(阿语,拐杖),或教杖。当阿訇讲经宣教时握着它。某地方志叙述到这一现象曾评论说:此棍是法杖,能驱邪祛病。周钟嶽纂:《新纂云南通志》,卷五五,“宗教、礼俗”,第7页至第9页。是否这则汉文史料的描述来源于回民提供者,抑或是汉民对伊斯兰教的误解有待探讨。窑窝前侧还设置一个经柜以保存《古兰经》抄本和其他伊斯兰教经典。大殿的地板上覆盖着拜毯或拜毡。大殿内部的木梁木柱上没有佛庙道观的飞禽猛兽画像,而是彩绘着阿拉伯经文、花卉或几何图案。与城隍庙、夫子庙和菩萨庙的富华绚丽相比较,清真寺大殿内部简朴庄严,没有任何偶像。今天通海县纳家营清真寺、开远市大庄清真寺、个旧沙甸老寺以及大理和巍山(蒙化)的一些老清真寺有这样的现象,即在大殿正门的木格屏风外面,回回穆斯林让人刻画了一些鸟、狮、鹿、象和红冠仙鹤等图形。比如纳家营清真寺、大庄清真寺、沙甸旧寺以及大理和蒙化(巍山)的一些老清真寺都是。这种木屏风的图案雕刻成了当地清真寺艺术风格的一个显著特征。

三、有关清真寺里外反差很大的论点

在清真寺的外貌和内里之间的表现上存在着一种矛盾反差。清真寺的外貌是受中国寺庙建筑风格的影响而展示出祛邪镇妖的雄风伟大。清真寺的内部则相反,模仿克尔白的伊斯兰风格,显得庄严素朴,揭示出安拉独一的力量。以斯拉列教授在前引书中强调这种内外差异,并把它解释为回族伊斯兰教教义中表现的安拉独一与中国多神文化的矛盾差异,以及回族企图在外表上适应中国文化而在内里中保存伊斯兰传统的双重标准。拉斐尔·以斯拉列,前揭书,第29页。这种解释似乎是合理的,但却忽视了一个事实:清真寺引人注目、绚丽灿烂的外表是一种挑战和进取,而不是仅仅顺应中国社会和文化。笔者并不认为这种内外矛盾差别是云南回族顺从、屈服或企图保持低调。笔者的这种假设基于两个理由:首先,龙狮的象征代表中国文化中的权力、权威和神圣性。在中国神话学中的这些象征的力量以及它们的神圣性质,它们和封建王朝权力的联系等诸条件,使任何人无力敢于挑战或亵渎这些象征。任何对这些象征形体的不恭敬将遭致神祇和国家的惩罚。其次,即便在波斯和中亚的神话学中,龙和狮也是权威无比的保护神,而这类似于中国文化的功能和用途。笔者在博士论文的比较伊斯兰教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异同部分中根据丹麦哥本哈根的伊斯兰博物馆收藏的阿巴斯王朝和波斯伊儿汗王朝的伊斯兰文化展品的事实指出,龙和狮的图像仍保存于中世纪的波斯和中亚的伊斯兰建筑上。所以,在回回清真寺建筑的外表上看见龙狮图案或石像不能确定为他们已被中国文化所同化。在中国社会中,只有那些和朝廷有直接联系的个人和组织有权使用像龙、狮的象征去装饰民居,用于仪式或织锦于衣服,雕塑于寺庙建筑等。在清真寺中使用龙和狮等图案使得云南回回明确地形成了适应与中国宗教和中国地方当局并驾齐驱的气势,既不招人非议,又保持了中国伊斯兰文化的独特风格。这些清真寺建筑的外向雕塑昂然翘首,风姿异彩,而并非是像西方有些学者认为的是“低调的被同化形象或屈从中国社会压力的表现。”参见拉斐尔·以斯拉列的著作:《穆斯林在中国:文化冲突的研究》,前揭书。

尽管清真寺建筑中的华化外貌与伊斯兰内里之间的明显差异,中国文化的影响仍不能彻底地从清真寺内部消除掉。笔者亲眼目睹:在昆明南城清真寺(始建于1274年,后又重建多次)大殿左厢房的石柱之一被镌刻着“克己复礼”四个汉字。这是从《论语》中摘选下来的,也是孔子思想中的核心。大殿正面的横梁上挂着的木匾也是“大成殿”三个汉字高发元和李荣昆:《云南伊斯兰简志》,第3页。,明显地受佛教文化影响。这种大殿正门上悬着载有儒家思想至理名言的木匾在清前期修建的清真寺装饰中是屡见不鲜的。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时期的西方传教士们看到了回民在礼拜殿内或殿前安设香炉并点香,这种点香通常在礼拜和宗教活动时节进行。在玉溪市北城大营清真寺大殿抱厦台阶上今天仍能看见一个巨大的石基座。在1949年以前,这一石基座上支放着一个很大的铜香炉。虔诚的回民在礼拜前将向这个大香炉捐献香柱。根据该寺老管事的说法,这只铜香炉在销毁之前至少有100多年的历史。1994年11月10日玉溪县北城大营清真寺哈吉马恩亮对笔者的叙述。

四、清真寺的功能

除宗教方面以外,云南清真寺的功能与伊斯兰教中心地带的清真寺功能相比较,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云南的清真寺除了是宗教活动的场所以外,还发挥别的社会目的。事实上,每个清真寺都成为穆斯林生活民居点的中心。在穆斯林占少数但经济上则处于强大地位的地区,清真寺就成了穆斯林的社会和经济中心。在云南环境中,穆斯林虽然大分散地居住,但为一个松散的社会网络所联接。清真寺在穆斯林社团里起着宗教、社会、经济和政治中心。在地区性的回回社会中,清真寺的功能超出了纯宗教所限定的功能。

如同伊斯兰世界的其他地区,云南的清真寺主要是礼拜的场所。在许多回族社区中,礼拜大殿划分为两部分:男性回民占据了大半部分,一小部分被划归妇女做礼拜,中间则为一道布帷幔隔开。在大的回回村社,如果宗教气氛浓烈,设有大的经学堂,那就会有女清真寺和女经学堂。比如,在回回墩、沙甸、大庄、田心清真寺和大理、昆明的城区清真寺就有附设的女清真寺,或妇女礼拜室,由师母带着做礼拜。在宗教典仪上,夫子庙、佛寺和道观一般地来说和回族的清真寺有着类似的功能,但清真寺有着按日程排列的更常规的礼拜仪式。伊斯兰教清真寺有一些中国儒释道等寺庙中没有的重要功能,甚至有一些在世界其他伊斯兰教地区没有的重要功能。

清真寺有做净设备和沐浴室。它起着公共澡堂的作用。沐浴室有汤壶(或净壶)做礼拜前供小净的汤壶在云南,甚至在中国的回族社会是伊斯兰的象征。许多由回民经营的饭馆、旅店、栈房都标有汤壶和浴巾的记号和图案来证明回族信仰者的伊玛尼(信仰)。西方有些著作把汤壶误认为是茶壶。,大净用的吊罐,和灶炉,作为冬季烧热水用。附设的经学堂建筑包括教室、学生宿室和供聘请阿訇和吾梭(波斯语、阿语,经师)居住的客房。有清真寺管理的办公室,社团议事厅和贵宾室等。有一些经济能力强的清真寺,比如像沙甸、大庄、巍山回辉墩和昭通八仙营等清真寺还为回回儿童开设中国私塾以履行儿童的初级教育。比如,沙甸、大庄、回回墩和八仙营清真寺都有这样的学校。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做礼拜前供小净的汤壶在云南,甚至在中国的回回社会中是伊斯兰的象征。许多由回民经营的饭馆、旅店、栈房都标有汤壶和浴巾的记号和图案来证明回回信仰者的伊玛尼(阿语,信仰)。西方有些著作把汤壶误认为是茶壶,则是他们不太熟悉这一象征意义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