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甘肃省志.政协志
28690900000124

第124章 服务大局(5)

会上,对领导运动不力的总支书记和工商支部书记进行了尖锐地批判和严肃的斗争。会议对“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深入发展提出5点意见,并提出调整统战总支、工商支部、文史馆领导成员的意见。

1966年6月3日,由任学武、曹元雄、王培成负责组建了由19人参加的基干民兵班,班长高连信。是年8月30日兰州一中红卫兵到省政协贴出大字报,要求砸碎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牌子,解散其组织。8月31日,省政协副主席孙殿才等带领机关职工摘下并当场砸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牌子。随后省政协职工贴出“勒令”大字报,命令43位党外人士扣减工资,交出黄金、存款和一切财物。9月初,湖南大学来兰红卫兵由机关两名职工带路,查抄了省政协副主席黄正清、马靖等人的家。截止是年9月13日,共查抄31户,抄出人民币23万多元、黄金69斤、白银25斤、银币626斤。是年10月11日,省政协“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将黄正清、孟炼百、马廷秀、水梓、裴建准、马重雍、策仁娜姆、郑立斋、柴仁山、杨雨亭、李惠平、石德安、张鹤鸣、史镜清等14人错误列为第一批横扫对象,并分为两个战斗小组进行批斗。到1967年1月底,先后共揪斗党外人士80多人,抄家80多户,上报开除公职、逮捕法办23人。省政协委员被批斗102人,被打93人,被减薪107人,被抄家51户。时任甘肃省省长、省民革主委的邓宝珊先生也被红卫兵和群众组织抄家、冲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闻讯接到北京住院治疗。

1966年5月至1967年2月,被迫害失踪1人(孟炼百),致死1人(唐邦植,系北京来兰红卫兵打死的,凶手已捕),被迫自杀未遂2人(卢忠良、许青琪),被打伤致使留有残疾2人(任谦、马耀南)。省政协“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在6月至10月期间,共搞《大字报摘编》42期,其中正刊27期、增刊15期。

二、“十六条”下发后的激剧变化

1966年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作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此后,省政协“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变更成员。第一次变更是8月31日,变更后,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成斌担任,副组长由苏杰儒担任。下设办公室,分别由任学武、姚甫任正、副主任。领导小组决定成立4个专案组,对沈求我、黄伟慎、马耀南、汤绍武4人立案审查。这一届领导小组期间主要发生了下列事件:1揪斗和关押了一批党内外人士;2公布了马耀南、詹容华、邵平、王文杰、尤万雄、沙惠中、胡继友、李定8人的历史档案材料;3查抄了31位统战人士的家;4强行扣减了43位党外人士的工资。第二次变更是10月25日,变更后,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杰儒担任,副组长由任学武担任。这一届领导小组时间较短,重点是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斗了李成斌,接待了外地来兰红卫兵。1967年初,省政协“文化革命”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196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此后,兰州部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省政协机关。是年2月5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委员会被兰州34个“造反”群众组织非法夺取领导权(称为“二·五”夺权)。之后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相继成立三派群众组织:一是红色造反团,是甘肃红色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的观点,负责人是周述之、张夫、陆静宾等人,多为一般干部和工人;二是“126”战斗队,是甘肃红色造反派联合第三司令部(简称“红三司”)的观点,负责人是刘鹏霄、王习让;三是多奇志战斗队,是甘肃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革联”)的观点,成员仅有吴保让等2人。是年8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转了关于解决甘肃问题的3个文件,即《关于甘肃问题的几点意见》、《对兰州军区请示表态支持“红三司”报告的批示》和《甘肃问题座谈会纪要》。嗣后,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三派群众组织在兰州部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帮助下,统一组成红三司省政协红色造反团,由刘鹏霄任团长。同时又组成省统战口红三司造反团,设在省委统战部,由刘广全(省民委干部)任司令,祝恒桃(省委统战部干部)、丁罗山(省政协干部)任副司令。是年5月“红三司省级统战系统省政协、民革、民盟、九三机关红色造反团”,把矛头集中转向揪斗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并于9月7日发布“省级统战系统省政协、民革、民盟、九三机关红色造反团第三号通令”,非法宣布对2名统战人士交当地派出所监督改造;对3名统战人士勒令回原籍由群众监督改造;对1名统战人士提请公安机关通缉惩处;对4名统战人士停发生活费,对2名统战人士除名。“通令”还宣称“已经掀起了一个对本系统本单位‘走资派’斗批的新高潮”,“从甘肃省政协、民主党派清理了一批牛鬼蛇神”,“这对‘走资派’是一次沉重打击”等。9月11日红三司造反组织抢占了省政协机关,作为“文攻武卫”指挥部,并私设公堂,进行刑讯逼供,非法拷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

三、开展“清队”和“斗批改”

1968年3月28日,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甘肃省政协革命领导小组,由刘永培任组长,任学武任副组长,成员有刘鹏霄、周述之、黄少青(工宣队)、曹克亭(军宣队)等。

民主党派也同时成立了职代会,由王习让任组长,李淑霞任副组长。4月初开始“清理阶级队伍”,经省政协革命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组成了7个专案组,对孙殿才、汤绍武、马济川、何镇伯、张路、郭殿强、詹华容进行专案审查;给王宪廷、任谦、汤绍武、沈求我、周祥初、张路、马耀南、水梓、孙殿才、马济川、黄正清、马靖、马丕烈等13位党内外人士定了性。还将马精若、张训之、袁第锐、甄载明、马廷秀等18人开除公职,遣送回原籍监督改造。

省政协副主席黄正清、吴鸿宾和参事室康博缨等人被军管,其他人被群管。是年5月传达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转发的《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进一步掀起了“清理阶级队伍”和“斗批改”的高潮。从《甘肃省政协革命领导小组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情况汇报》来看,当时以“统战工作中顽固地推行了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投降路线”,“政协是牛鬼蛇神的窝”、“政协成为牛鬼蛇神的防空洞”为理由,要求“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进行全面清理,彻底埋葬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

当时省政协机关共有职工41人(高干9人、中干2人、一般干部19人、工人11人),在所谓“对敌斗争”中,先后点名揭发批判14人(高干6人、中干1人、一般干部7人),占总人数的34%,其中批斗对象8人(高干4人,其中3人由群众造反组织管制,中干1人,一般干部3人),占总人数的20%,其余6人,以“犯有严重错误,按人民内部矛盾对待”。同时对原安排在政协的30名民主统战人士,以出身“大军阀、官僚、地主、农奴主、汉奸、特务”为理由,将12人清洗回家,交当地派出所或群众监督改造;将2人交机关群众造反组织管制;将16人组织参加劳动,交待问题。甘肃省政协领导小组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求领导小组成员“斗私批修”,克服“怕乱求稳”、“怕错求安”、“怕左求中”的思想,坚决反掉右倾,走上斗争第一线,掀起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的高潮,把本单位的斗批改进行到底。二是要求对批斗对象要大会揭批,小会深追,个别攻心,做到外调、专案、斗批三结合,分化瓦解,指明出路,并强调要对1名副主席、2名副秘书长、2名委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批斗。三是要求把混进革命队伍的叛徒、特务同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区别开来;把顽固不化的“走资派”同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区别开来;把有重大历史问题过去交待了且历来接受改造的同隐瞒了而又坚持反动活动的区别开来;把在“文化大革命”中阴谋颠覆红色政权,恶意攻击人民解放军,破坏大联合、“三结合”的同由于派性作怪说了一些错话、干了一些错事的区别开来;把政治上反动的坏分子同有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人区别开来。

1967年至1968年,被迫害致死2人(刘铭、杨同德);批斗致伤2人(周祥初、裴建准);批斗扭伤胳膊,留有残疾的有吴鸿宾等人。1972年4月,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冼恒汉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决定,将黄正清等8人按“现行反革命”罪逮捕法办。

1968年底,经省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将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省参事室机关的财产、车辆、家具、设备、图书等陆续调光,把干部下放劳动,实行“扫地出门”。1970年1月便把政协机关大院改为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家属院。

四、在兰中央和省管统战对象被抄家

1抄家的对象和物资数量。在兰州的75名中央和省管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机关群众造反组织和红卫兵非法抄家。其中有原起义投诚军官、公私合营资本家、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留用的旧军政人员、右派分子、统战对象的家属子女等。被抄出的物资有:黄金3427652克、白银1997014克(金银变价共10479514元)、现金(含存款、公债)18987416元、缝纫机6架、收音机30台、照相机7架、自行车11辆、石头眼镜34付、手表42只、钟表52只、粮食1707斤、贵重中药143两、海参燕窝342斤、毛呢料3399米、毛呢料衣服401件、毛毯58条、皮衣皮筒271件、绸缎28517尺、棉布47269尺、衣箱181个。

2被抄家物资处理情况。从省政协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兰州市抄家物资处理办公室于1970年4月1日向省、市革委会政治部报的《关于处理原省上管理的统战对象的抄家物资的情况报告》来看,上述抄家物资的处理是根据中央(67)107号文件和甘肃省革委会政治部于1969年12月4日发出的“对省政协学习班部分学员被抄家物资的处理意见”,采取区别对待原则,分两批进行处理的。第一批是在1969年12月至1970年1月,学习班人员战备疏散前处理的。这批处理了52人的抄家物资,其中,2人退还了生活必需品;47人退还了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千元以下的人民币、部分高级生活用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皮衣、毛料衣服等);3人的财物一律退还本人(金银、珠宝折价退款)。第二批是在1970年3月,处理了23人的财物,其中,4人的财物除日常生活必需品,如布料、衣服、一般生活用具退还本人外,其余一律没收;15人的财物除日常生活必需品退还本人外其他高级物品和大量现金、存款,属于剥削和非法所得部分一律没收,属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工资所得部分退还本人,对于难以分清的一律予以没收,生活确有困难者,酌情退还本人一部分,查抄的现金(含存款、公债)在千元以下者,原则上退给了本人;有4人的物资因客观原因,未研究处理。在71人的抄家物资处理中,共退还现金1696425元、缝纫机4架、收音机15台、照相机1架、自行车9辆、手表23只、钟表20只、呢料8米、毛呢料衣服106件、毛毯10条、皮衣皮筒26件、绸缎158尺、棉布786尺、衣箱62个。

五、办学习班和战备疏散

从1968年4月起,甘肃省政协革命领导小组贯彻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伟大群众运动的决定》、《关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毛主席最新指示高潮的决定》,举办了学习班,把学习有关理论著作、有关中央文件、有关社论文章,同“形势教育”、“斗私批修”、“三忠于”、“四无限”、“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精兵简政”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斗争重点指向所谓的“两面派、野心家、阴谋家、叛徒、特务、顽固不化的走资派及牛鬼蛇神”。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民主党派成员和统战人士,在学习班受到审查和批斗。1969年3月10日,省革委会决定举办“省政协学习班”,把省级统战对象100多人集中在一起,指派工宣队、军宣队和工作干部进行所谓“三查”(查来历、查隐瞒、查现行),搞全面审查,人人过关,变相逼供信,强迫一些起义投诚人员承认当初起义投诚是执行国民党的“应变”计划。甚至公开宣称过去组织这些人士撰写对台宣传稿件是为了搞清他们在台湾的反动关系。这完全背离了党的统战政策。是年12月,省革委会主任冼恒汉等人又借林彪策划的所谓“战备疏散”之机,决定把参加学习班的80多位统战人士连同家属子女,强令疏散到岷县、武都、宕昌、靖远、漳县、礼县、渭源、会宁、静宁、崇信、泾川、灵台等12个县安家落户,每人每月发40至117元数额不等的生活费。并规定不准落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不准放到河西走廊,要集中居住,严加控制;下去后不准随便上街,不准出门大小便,不准会客,不准留宿外个,不准探亲,理发也要集体排队去,来往信件要检查。1974年底,根据省革委会的决定,恢复了“省政协学习班”,指派曹元雄负责学习班工作。将陆续从外地返回的30多位统战人士集中起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参加“批林批孔”、“儒法斗争”、“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参观农村、工厂,接受再教育,改造思想,并配合有关部门撰写对台宣传稿件。1978年,省政协决定撤销了学习班。

§§§第十三节参加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一举粉碎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结束了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1977年6月7日,中共中央作出调整中共甘肃省委领导班子的决定,解除了“四人帮”在甘肃代理人的职务。1977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召开全国及各省(市、区)政协会议。

是年12月,省政协召开了三届七次常委会议和四届一次全体会议,正式恢复省政协组织及活动。接着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拨乱反正的工作。

一、组织各界人士揭批林彪、“四人帮”及其甘肃代理人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