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下令各省督抚密上奏折,封疆大吏都有这个权力,只是在实行过程中有的官员犯了错误,受到处分,遂停止其使用权。后来雍正帝又授予提督、总兵、布政使、按察使和学政全体官员书写密折的权力,只是在上交的渠道上与督抚有所不同,除经特许外,不能径上密折。此外,一些微末之员得到了雍正帝的特许,也可以直接上密折。如湖南衡永郴道王柔、陕西平庆道李元英、宁夏道鄂昌、直隶通永道高矿、云南驿盐道李卫、浙江杭州知府孙国玺、山东充州知府吴关杰、湖广郧阳府同知廖坤,等等。这些道府、同知等是中级官员,而用雍正帝的话说:"道府等员,乃系小臣,品级卑微,无奏对之分。"他们能上密折,是雍正帝特许的恩宠。这些人与雍正帝都有特殊的关系,或是他的亲信之人,或为亲信大臣的子侄,或为雍正帝所赞许者,或是由朝廷派往地方的常设官员,或是身居财赋重地要职者,或系皇帝家臣。还有一些临时派到地方办事者,也可密上折子。如清理江苏积欠时,负责此事的官员户部侍郎王玑有此权利自不必说,连分查松江府钱粮的王溯维,也曾上密折言事。在中央,京堂以上和翰詹、科道官员都能书写奏折。
随着密折人员范围的不断扩大,密折便成为频繁使用的重要施政工具。在每一份密折上,有雍正帝批语回复的,叫做"朱批谕旨",批过的密折称为"朱批奏折"。奏折和朱批,是组成密折制度的两大要素。
事实证明,雍正帝建立的密折制与康熙朝的密折相比,有了很大的完善,同时这种密折制是行之有效的,雍正帝将此具体化并推而广之,要求各级官员都应当遵循密折制,鼓励他们每天都有密折上奏,事无巨细,一应可谈。对于下臣奏来的密折,雍正帝是一分为二地看待的,比如所言正确,他就采纳推广;说得不妥,就把折子扣在自己手中,并不将其批转给朝臣,这样就能使官员们畅言无忌,不心存疑虑了。
密折使用,主张保密
奏折之所以被称为密折,因为它本身带有保密性,保密是密折制的先决条件。
在雍正朝,雍正帝经常通过密折下达一些密令,这些密令的内容是不宜公开的。例如查嗣庭案件(礼部侍郎查嗣庭到江南某省主持科考,试题出的是"维民所止",出自《大学》。但这句话却被人送到雍正面前,说"维止"二字乃是去"雍正"之首的意思,雍正轻信大怒,令将查嗣庭斩首),雍正帝在李卫的奏折上批示,要杭州将军鄂弥达委派副都统傅森、李卫选派可信属官,一同抄查嗣庭的家。这便是一道密令,不走正式公文途径,以防被抄者事先得知,预作准备,破坏抄检。
密折内容广泛多样,它既涉及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涉及官员的取舍,不要说雍正帝下达的密令,就是这些政治事务,也决定了密折的保密性。由于事关机密,所以雍正帝在"密折"的细枝末节上,方方面面都是慎而又慎。雍正帝特别强调密折的保密性,在给鄂昌书写奏折的朱批上说:"密之一字,最为紧要,不可令一人知之,即汝叔鄂尔泰亦不必令知。假若借此擅作威福,挟制上司,凌人舞弊,少存私意于其间,岂但非荣事,反为取祸之捷径也。"在给台湾监察御史禅济布的奏折中,雍正帝同样强调:"至于密折奏闻之事,在朕斟酌,偶一宣露则可,在尔既非露章,惟以审密不泄为要,否则大不利于尔,而亦无益于国家也,其凛遵勿忽。"
关于密折的使用,雍正帝主张不能保密就不要上奏。例如雍正帝对李秉忠说:"地方上事件,从未见尔陈奏一次,此后亦当留心访询,但须慎密,毋借此作威福于人,若不能密,不如不奏也。"从雍正帝的话中可以看出,保密是具奏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具折人不要声扬文件内容,同时要求领受朱批谕旨的人保守朱批的机密,不得转告他人,更不能交与他人观看,只有雍正帝特别指令告诉某有关人员时,才令其阅读,或转传谕旨精神。若私相传述,即使是保密性较小的内容,也是不允许的。在雍正帝看来,不能保守奏折机密的行为就是非法的,如原甘肃提督路振声,将雍正帝朱批中赞扬其弟路振扬的的话告诉了路振扬,路振扬因此上折谢恩。雍正帝十分气愤,就此指责路振扬:"朕有旨,一切密谕,非奉旨通知,不许传告一人,今路振声公然将朕批谕抄录,宣示于尔,甚属不合,朕已另谕申饬路振声。可见,尔等武夫粗率,不达事体也!"
从以上情况看,雍正帝对大小臣工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是对级别较低的官员,教导不厌其烦。雍正帝考虑到级别较低的官员得此荣宠,容易擅作威福,挟制上司和同僚,造成官僚间互相猜忌,政治混乱,这就会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对于不保守密折机密的人,雍正帝采取了必要的惩罚措施。雍正初年,大多数封疆大吏派亲属或亲信在京,拆看密折,目的是了解朝中情况,看即将要上的奏折内容是否适合皇上的心意,以便决定是否上奏。对皇帝的朱批,他们也先行阅视,以便早作料理和应付。像这样,密折的"密"就无从谈起了,雍正帝当然不会坐视不理。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发现浙闽总督觉罗满保、山西巡抚诺岷、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云南巡抚杨名时等人的这种情况时,十分气愤,立即停止了他们上奏的权力,以示惩罚。
封疆大吏的密奏权被取消后,使得他们在处理政务时产生了种种不便,即使有紧急事务也无法直接与皇帝商酌。出于无奈,他们只好向雍正帝承认错误,请求恢复他们的密奏权。雍正帝从政事出发,也逐一恢复了他们的密奏权。由此可见,雍正帝在处理泄密者一事上,并没有把制裁当作一种目的,而仅仅是把制裁当作一种手段,即通过制裁使他们懂得保密的道理。雍正帝知道,要真正实现密折的保密,惩罚不是主要手段,关键是要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为此雍正帝采取了七项措施:
第一,规定密折所用的纸色纸质。素纸,即白纸,用来题写陈奏性质的密折;白绫面白纸,是大丧时使用的密折;黄绫面黄纸用于请安或推荐他人为官的密折。这样,雍正帝一看到纸质色泽,就大体知道密折所题奏的内容了。
第二,规定密折的套封,套封即密折的外包装,雍正帝对密折的外包装作了严格的规定:如请安折套封规定外用云龙黄绫,内用黄粉笺裱,长六寸四分,宽三寸一分,上下掩首备宽五分;其白折套封大小与黄绫封同。
第三,具折人亲自执笔。密折须具折人亲笔缮写,草、行、隶、篆各体字不限,字体大小无定式。一些年迈患病官员眼花手颤,请安折间或可令人捉刀代笔,但是,事涉机密者必须具折人亲自执笔。
第四,收回朱批奏折。康熙帝崩逝后的第十四天,雍正帝就命令内外官员把康熙帝的朱批谕旨全部收回封存,如若私留、私抄绝不宽容,开始了密折保密制度。雍正帝规定,不但前朝的奏折要收回宫中,今后本朝的朱批在本人捧诵后,也要缴呈,不得私自留存,犯者究罪。
第五,打造奏折专用箱锁。雍正帝于内廷特制皮匣,配备锁钥,发给官员,凡有奏折,均装匣内,差专人送至京城。钥匙备有两份,一份给奏折人,一份执于皇帝手中,这样只有具折人和皇帝两人能够开匣,别人不能也不敢私开。由于具折人不断书写奏折,雍正帝命每员发四个奏匣,它只作传递奏折用,凡所上奏折只能用它封装,否则内廷亦不接受。广州巡抚常赉的奏匣被贼盗盗去,他只好借用广东将军石礼哈的奏匣,不敢仿制。
第六,奏折直接送内廷。奏折与题本有所不同,它不送通政司转呈,而是由地方直接送到北京。如果是督抚等封疆大吏的折子,直接送到内廷的乾清门,交内奏事处太监径呈皇帝;其他地方官的奏折不能直送乾清门,而是交由皇上指定的王公大臣转呈。对此,雍正帝有自己的理由,他说若小臣径赴宫门有失体统,其实他是为具折的小臣保密,不使人知道除了方面大员外还有一些什么人能上折子。被指定转传奏折的人,有怡亲王允祥、尚书隆科多、大学士张廷玉、蒋廷锡等人。至此,雍正帝的密折保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由于转传奏折的王公大臣没有奏匣钥匙,所以他们无权拆阅而只负有转呈的责任。
第七,密折由皇帝亲自阅看,不假手他人。折子送到内廷后,雍正帝一人开阅,写朱批,不要任何人员参与此事。他说:"各省文武官员之奏折,一日之间,少至二三十件,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亲自览阅批发,从无留滞,无一人赞襄于左右,不但宫中无档可查,亦并无专司其事之人也。"雍正帝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一是要专断,二是为了奏折的保密性。雍正帝批阅以后,一般折子转回到具折人手中,以便他们遵循朱批谕旨办事;少量折子所述问题,雍正帝一时拿不定主意,就将它们留下,待有成熟意见后再批发下去。
雍正帝采取了以上措施后,一套完备的密折保密制度就形成了。从中可以看出,雍正帝不但在处理重大问题上能雷厉风行,而且在细枝末节上也是思虑周详,谨慎而睿智。
政治作用,不可低估
雍正帝执政时期,密折制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对此,雍正帝自己有一番夫子之道。雍正帝在《朱批谕旨卷首上谕》中写道:"朕受皇考圣祖仁皇帝付托之重,临御寰区,惟日孜孜,勤求治理,以为敷政宁人之本,然耳目不广,见闻未周,何以宣达下情、洞悉庶务。而训导未切,诰诫未详,又何以使臣工共知朕心,相率尔遵道遵路,以继治平之政绩。是以内外臣工皆令其具折奏事,以广谘取,其中确有可采着,即见诸施行,而介在两可者,则或敕交部议,或密谕督抚酌夺奏闻。其有应行指示开导及戒勉惩儆者,则因彼之敷陈,发朕之训谕,每折或手批数十言,或数百言,且有多至千言者,皆出一己之见,未敢言其必当,然而救人为善,戒人为非,示以安民察吏之方,训以正德厚生之要,晓以福善祸淫之理,勉以存诚去伪之功,往复周详,连篇累牍,其大旨不过如是,亦既殚竭苦心矣。"
雍正帝把朱批奏折的作用总结为两点,一是邀上下之情,以便施政;二是启示臣工,以利其从政。皇帝能否正确领导天下臣民,固然与个人素质的高下有关,同时也要看皇帝对天下臣民的了解程度和对官员的约束程度如何,否则皇帝即使有力气也不知往何处使。而且禁城深邃,天下旷远,深居简出的皇帝要想不出门而尽知天下事,着实不容易。如何静坐深宫,仍能最大限度掌控和约束官员,这确实是个大问题。而雍正帝确立的这种奏折制度,使这些极难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为全面了解地方、控制地方提供了有利条件。
推行密折制度还收到了许多另外的妙用。正如雍正帝所说:"凡督抚大吏任封疆之寄,其所陈奏皆有关国计民生,故于本章之外准用密折,以题本所不能尽者,亦可于奏折中详悉批示,以定行止。"这是雍正帝看到封疆大吏在陈奏政务时,因限于题本程式和保密性质的局限,很难如实全面地汇报当地情况。这样,皇帝就无法彻底了解臣下的隐衷和下边的情况,皇帝的指示也因同样的原因不能尽述,于是就会产生皇帝无从决策,下属无力奉行的怪现象。为此,雍正帝才决定使用密折这种公文行式,使臣下和皇帝可以互相亮明观点,然后双方才能经过讨论,决定对策。
密折作为君臣间的一种私人通讯方式,可以让君臣无话不谈:臣下献议,皇帝先睹为快,可以周知庶务,通达下情,直接批上自己的意见;国家有所兴荣,臣下有不同看法,也可以婉转谏劝。密折制虽然只是一种无形的文书制度,但它所产生的影响却远远超出一般衙门的兴废。海外学者杨启樵先生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中,将密折作用归纳为三点:
(1)露章奏事,使一些奏事人有所瞻顾,密折奏事便使官员消除此等疑虑,可以激发官员上进,也可以使皇帝增广见闻,洞悉庶务。
(2)在密折制度下,官员们互相牵制,互相监视。人人存有戒心,不敢过于妄为,对整饬官吏起到了相互监察的积极作用。
(3)密折奏事,君臣在一些重大兴革上预先私下达成协议,使皇帝不同意办的一些重大问题,臣下不致率尔公诸朝堂;臣下持异议的一些重要决策,皇帝也不致贸然决断,双方都有缓冲的余地,这样就能避免重大政见纷争。
此外,密折制还造就了雍正帝这位以文采著称的一代帝王。雍正帝在位13年,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消耗在亲自阅批密折、处理庶务上。雍正帝13年如一日,惟日孜孜,一丝不苟,写下了千万余字的奏折批文,堪称世界奇文,数量之多是当今一些职业作家所可望而不可即的。另一方面,密折制将文化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做领导者必须要有文化,否则连批文都写不好,怎么去发号施令?雍正帝从批改密折中锻炼出来的才智和思想影响了历史,使这种帝王文化精神沿袭下来。
总之,密折的诞生使皇帝与官员如同对坐探讨,而且不拘时地,皆可下达指示或交换意见。这可以说是在当时条件下的一种信息宽带,它使雍正朝的地方事务治理更切合皇帝的旨意,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