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民族过程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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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国家社会的族体形态过程和民族结构(4)

b.早期国家的边界大多模糊、统治力薄弱,因而它的民族构成也是时常变动的。除少数情况外,国家边界的形成都是近代历史的产物,在此之前国家之问只有边境或边疆,而没有清晰的边界。同时,国家统治力量也是薄弱的,这在早期国家形成时期尤其如此。猪口孝谈到这种国家时说:“虽说是国家,但它的规模和能力却大为逊色……在许多情况下,首领居住的首都本身也就是国家,它对地方统治的渗透极其微弱,尽管首领的命令具有绝对性,但却未必存在机构去落实这一命令。派遣到地方的官员未能深入基层,征税也只停留在表层,只有在非常时期,人们才能感受到首领的权威。”③国界的模糊、统治力的薄弱,使得边远地区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也必然是若即若离的。我国夏商两朝普遍被认为是早期国家,但商族与夏国,周族与商国的关系在早期就是不确定的。当夏朝统治着黄河中下游地区时,商族臣服于夏,但商人又有自己的政治系统,并“前八后五”地迁“都”,这说明它对夏的统治有着极大的游离性。商朝统治期间,周族至晚在武丁时期即已接受了商的封号,成为商的臣民,但周人同样在西陲拥有自己的政治系统,以致独立发展成为推翻商朝的中坚力量。商族在夏国,周族在商国的活动应该说是早期国家民族构成变幻不定的深刻反映。

c.早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普遍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因而统治民族之间一般都有一定的平等性;而早期国家又带有相当的原始性,因而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的奴役又带有极端的野蛮性。早期国家政治系统直接秉承于前国家社会的氏族系统,因而氏族组织天然具有的原始民主制度也不能不为早期国家所承袭。这种民主表现在政治体制上,也表现在民族关系上,但民族关系上的民主仅表现在居于统治地位的民族之间。与此相反,处于被统治地位的民族受的压迫和奴役却是极端残酷的。他们被认为是与统治民族不同的“非类”。这又是由前国家社会的原始性加之新生剥削阶级的贪婪性共同决定的。这两种具有强烈反差的民族关系在希腊早期国家时代很具代表性。韦尔斯讲到:“当时的民主就是平民(Demos)的政府;这是全体公民的政府,……让现代读者注意‘公民’这个词。奴隶不在内,被释放的奴隶和异邦人不在内。”很清楚,政府是全体“公民”的,而不是奴隶和异邦人的。这里的公民和奴隶与异邦人的关系也是统治民族和被统治民族的关系。在一些希腊城邦,如克里特岛诸邦和斯巴达,公民就是奴隶主,他们从不从事生产劳动,而是专门从事统治和镇压奴隶的武士集团。他们的统治和镇压对象就是被他们征服的外族奴隶。奴隶制是历史上最野蛮的剥削制度,奴隶所受压迫和奴役之残酷已是无须多言的了。

2.帝国。“帝国”的常见定义有两种:一、“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制国家。”二、“一种将外国的领土置于自己统治之下的主权国家。”应该说,这两种定义反映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帝国的政体多为君主专制型的,而帝国的规模又总是超越宗主国本土的。罗马帝国的形成说明了这两者的关系。罗马自公元前6世纪末开始经历了5个多世纪的共和国时代。其间它由一个城邦小国,经过不断扩张于公元初年发展成为地中海地区的霸主国家。其后继续对外征服,将其版图扩展到了包括埃及、不列颠、小亚西亚等地在内的更大地区,与此同时,它的政体也逐步由民主共和转向君主专制,成为大帝国。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过程。因为大规模的扩张带来的阶级斗争、民族斗争的尖锐化,统治集团内部利益竞争的激烈化需要国家权力向君主专制倾斜和转化。因此,君主专制必然要取代共和。在很多情况下,君主专制都是和帝国共生的。

国家产生始初天然具有扩张性使得早期国家向奴隶制帝国的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此后的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受经济规律、政治或宗教等因素的支配也多有向帝国发展的事例。因此.历史上不但可以有奴隶制的亚述帝国、罗马帝国,也可以有封建制的阿拉伯帝国和资本主义的西方殖民帝国。帝国是一个历史跨度极大的国家类型,它有着与其他国家极为不同的国家特征,因而也有着不同的民族结构特征。

a.帝国都是经过军事征服建立的国家,因而这种国家的建立过程也即是民族结构激烈调整的过程。迪韦尔热曾对帝国的特征作过分析,他认为帝国的第一个特征就是建立在对外征服之上,“它依靠军队执政”。这是完全正确的,任何帝国的建立离开血与火的征服都是不可能的。由于征服改变了国家的空间领域,也改变了帝国范围内的民族结构。征服首先强制改变了被征服国家或地区民族的政治领属,使这些民族被迫纳入由征服者所掌握的国家之中。其次,由于征服战争带来的残酷杀戮和迫害使得许多被征服民族的人口减少,规模萎缩,甚至族体消失。我们在前面谈到的西方殖民帝国对美洲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的屠杀和迫害已足以说明这一点。帝国的征服对民族结构的改造不仅发生于被征服民族,同样也发生于征服民族。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分化了征服民族自身。因统治的需要对被征服地区的驻军和移民是导致征服民族族体分化的主要原因。罗马在征服意大利过程中,武力扩张到哪里,罗马公民也便随之移居到哪里。罗马本土的民族成员就是随着征服和扩张散布到意大利全地区的。罗马帝国的扩张带来的民族分化是有代表性的。历史上帝国的扩张带来的民族分化直至今天也还有清晰的痕迹。我国东乡族和保安族在其形成过程中,蒙古族成分占有相当比例,而这些蒙古人就是13世纪甘、青地区驻扎留守的蒙古军队的后裔。此外,现在我国的云南、四川、河南等地也都有少量的蒙古族成员聚集,这也都是当年蒙古帝国征服过程中驻军和移民的结果。

b.帝国的统治首先是对被征服民族的统治,因而为了维持这种统治,帝国内的民族之间常有着鲜明的地位分层。列宁讲帝国主义把全世界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这是强调了近代帝国对被征服民族的压迫。但很明显,只要存在征服和被征服,只要这种关系延续到一个国家之内,这样的国家也便自然存在着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帝国的建立都经历了激烈的民族征服,因而帝国内民族压迫的存在也便是一种必然现象。民族压迫的政治基础是各民族的不同社会地位,这些社会地位往往是在征服过程中形成的。根据征服战争中各民族对待宗主国的不同态度,征服者可以把他们分成不同的等级。随从他们,并在战争中出了力的,可以得到较高等级,反之则只能得到较低等级;而对之作了殊死抵抗的,往往处在最低等级。如在我国元代,就把国内人口划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及留守中国的一部分欧洲人;第三等是汉人,包括契丹、女真人和原来金国统治下的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西南各族人民。这种划分就是基本根据这些民族对待蒙古统治者征服的态度确定的。而这种划分又是出于蒙古统治者“分而治之”的目的。

c.帝国是领土和人口规模最大的一种国家类型。因而这里的民族结构也具有最大的多样性。有学者曾对帝国和“大的国家统一体”作了区别,认为其中首先的一点即是“帝国的疆城远为广袤,而不限于某一个即使是最大的地区——其各部分由于密切的经济、地理和部族关系而自然互相靠拢的地区。与此相反,帝国必然是把经济和经济需要不同,地理条件不同,居民种族成分和文化传统不同的各地区结合在一起的。”的确,地域广阔,经济形式多样、地理条件和民族成分庞杂是帝国的显著特征,而正是这个特征,使得帝国内的民族结构也呈现出了最复杂的状况。首先是民族的数量很大。我们无法统计出任何一个帝国内的确切民族数字,这种统计会因资料记载的限制和民族划分的标准不同而无法实现。但任何一个帝国内的民族数量总是会大大超过同时代的非帝国国家的。这是由帝国的性质和规模所决定的。其次,民族的性质构成和相互关系更为复杂。帝国疆域的广袤,使得境内各个民族的发展阶段,族体形态以及经济形式等必然是参差不齐、繁杂多样的。游牧帝国控制的民族不会仅是游牧民族,它的臣民或许更多是农业民族,正如匈奴、突厥和蒙古等帝国对中原和对欧、亚其他国家的统治;封建和资本帝国控制的民族不会仅是封建或资本主义的民族,而更多的则可能是发展程度较低的民族,正如西方殖民帝国对美洲和亚、非国家的统治。同样,任何一个帝国内的族体形态也都是血缘民族和地缘民族,大民族和小民族的相互混杂。再次,帝国疆域内的民族关系也最为复杂,这是由帝国民族数量的庞大,民族性质的多样以及民族地位的等级化等因素所共同决定的;而正是民族关系的复杂,才使得帝国的统治从来就是不稳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