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家庭家居家居无忧.装修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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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管道安装质量监控

在家庭装修中,管道安装看起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这件小事如果出现问题,那将会为你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轻则管道出现漏水,重则管道出现破裂,使你整个居室“水漫金山”。要想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管道安装的时候对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了解管道安装的相关规定和管道工程验收的要求。

1.管道安装的规定

管道安装工程必须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安装,在完工之后要进行试压,管道压力检验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其他的装饰工程;工程中选用的管道、管件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在进行管道安装时,必须保证横平竖直,排水管道必须畅通,安装的各种阀门不但位置正确,而且便于使用和维修。进行通水试压的时候,所有接头、阀门、管道连接处都不能出现渗水和漏水的现象。

管道安装完毕之后,应及时用勾钉进行固定,管道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能出现松动。

在使用PVC管道和管件时,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规定进行安装。

浴缸排水口应对准出水管口,并做好密封,在这里不能使用塑料软管进行连接,淋浴龙头应安装在下水口的同一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龙头位置端正,碗形护罩要紧贴墙面。

热水器的进水口必须安装阀门,洗面器的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洗面器下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

2.管道工程验收的要求

给水管道应采用通水试验,并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水管压力承载要达到200千帕,以确定不会出现渗漏。

如果管道铺设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处,均应设置管卡;在装接管道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铰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口处理,并且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以避免出现渗漏现象。

阀门和水龙头安装位置要端正,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需正常。

水管铺设与电源、燃气管的位置一般间距应不小于50毫米,如果是进行暖器改造,还必须进行打压实验,必须加6个大气压并且持续20分钟不出现任何问题才可以。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 B 50327-2001)

1.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④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