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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金匾题字

李调元回到罗江后不久,四川安县有个姓陈的知县,因搜刮乡民,贿赂上司,刚刚擢升为汉州(今广汉)知州,即将走马上任。他为了粉饰自己,自制了一块金匾,备制了蜀缎四匹,银耳八封,还有一大坛花红酒礼,亲赴罗江,要请李调元给他金匾题字。

李调元一听赃官来访,意在题匾,忙命家人阻于门外,勿使赃了地皮;同时匆匆拿起画笔,将作画的色盘一并搬出家门,用红、白二色在匾上题了“案悬起敬”四个字,题完转身便关上门。

陈知县不解其意,反正匾已题了,乐得省下财礼。随行师爷见匾上四字龙飞凤舞,写得极好,也忙捧场说:“李翰林赞誉大人断案明察秋毫,犹如明镜高悬,令人起敬。”

这赃官一听,更是喜形于色,忙向李调元的大门拱揖礼拜,说道:“多谢翰林公栽培,下官有礼了!”又命人将匾抬走,一路洋洋得意,直抬进汉州衙门悬挂起来。

汉州百姓闻李调元给赃官题匾,十分惊讶,都来观看。一看之后,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试问,大家为什么要笑呢?

[答案:原来,那四个字是用红、白二色写成的。“案悬起敬”如只看白色字迹,则成了“安县走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