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草家族的绿袖子:原野童话
29160000000044

第44章 鸽子在天空流浪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并不想像目前“青春派”的写法那样去制造什么温馨。从手到心,已是惆然。

大连来的朋友说,市政府买来上千只鸽子,放养在市区最美丽的斯大林广场,那儿草坪如茵,塑像静穆。市民们期望鸽群此起彼伏于草坪,甚至落在孩子手心上啄面包屑。像外国电影中的情形。

然而鸽子落不下来。

有人用猎枪射击它们,有人捕捉鸽子在自己家里养。事实上,市政府的鸽子成了无人照看的孤儿。它们成群在天上飞翔,疲倦了也要飞,因为猎人不疲倦。

有人说打猎(特别是用枪射击鸟类)是高雅的享受,可以陶冶身心。我无法反对这种养生理论,即我不能否认射鸟者在射鸟时能享受乐趣。食客说射杀鸽子,煲而啖之也是大乐趣。用国人最著名的说法叫“口福”。

射击和捕食鸽子的人不是弱智人,他们同我一样,也知道天上的鸽子,不仅是鸽子,还是一种生命现象。而成群的鸽子在斯大林广场栖身,乃为国内少有的文明景观。

鸽子在天上飞着。政府在草坪放置了许多漂亮的鸽笼,但它们不敢进去睡觉,就像我们一家人不敢去老虎笼子里睡觉一样。

人类从成为人类那天起,就与动物为敌。更多的时候,是人类伤害动物。在史前时期,这是不得已的事情,人类需要的蛋白质和御寒衣物,须从兽的身上攫来。否则,人只好冻馁而毙。然而人类进入农业文明之后,这种局面便改变了。所有流派的历史学家,都把耕作,称为人类最早与最重要的文明。这样,人已经有可能与动物成为朋友了。

这几日落雪,我想起了斯大林广场的鸽子,它们还在高高的苏军纪念碑上栖身吗?友人说,苏军战士的大鼻子可落两只鸽子,冲锋枪上落十几只。

昨晚携放学的小女儿鲍尔金娜回家。路上,见几位穿皮夹克的人用汽枪射麻雀,传来低哑的扣扳机声和他们的欢呼。大约击中了一只可怜的麻雀。

鲍尔金娜是看安徒生童话长大的,她气愤地说:“他们不犯法吗?”

我回答:“麻雀不是国家保护动物。”

她更气愤:“那也不能杀死它们呀!”

我无语。我是警察,她是小学生。在雪夜里,我们各想各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