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以苏州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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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资料(2)

(一)拓展社区服务。在大中城市,要重点抓好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主要是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重点发展的项目,具有广阔的前景,要坚持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各地区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发展社区服务的各项扶持政策,统筹规划,规范行业管理。要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扩大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发展社区卫生。要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建设,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全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三)繁荣社区文化。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事业,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四)美化社区环境。要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社区。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要努力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

(五)加强社区治安。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社区规模的调整,按照“一区(社区)一警”的模式调整民警责任区,设立社区警务室,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因地制宜地确定城市社区建设发展的内容。各地区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与现有工作基础,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从基础工作做起,标准由低到高,项目由少到多,不断丰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城市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的前提是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按照便于职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并考虑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对原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作适当调整,以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冠名社区。在此基础上,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根本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三)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建设需要大批专业的社区工作者。要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居委会干部,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尤其要从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法定程序,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去。要切实改善社区党的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工作条件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条件;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五、制定规划,加强领导,形成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一)城市社区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地区要根据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社区调查、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城市社区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规划要立足于长远,具有前瞻性;实施计划要着眼于现实,注重可操作性。要指导和帮助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发展规划,保证社区建设的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在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予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城市和城区的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解决推进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地履行职责,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依托,作为今后五年城市民政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支持,按照各自的职能共同做好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老龄等组织在推进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资料三:

《国家“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2007年5月14日)

(前言)

为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编制本规划的目的是:阐明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提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服务对象,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主要内容,政府引导支持,多方共同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社区服务不断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设施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十五”末期,全国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8479个,一般社区服务设施194796个,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老年福利设施“星光计划”和国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全国城镇新增3.2万多个老年活动之家和约2000个较完善的综合社区服务设施,促进了全国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社区服务专职工作人员30多万人,兼职工作人员50多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1600多万人,已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三是社区服务对象和内容得到拓展。服务对象已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和体育、便民利民等领域。四是新型社区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自提供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有所改变,社会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改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开始出现,“阳光超市”、“慈善超市”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趋显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

但是,我国社区服务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为:第一,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单元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社区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治安仍旧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第二,服务体系难以为社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多方参与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不足,功能单一,总体水平不高。第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投资主体不明确,资金总量不足,部分地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第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和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当前,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城镇1亿以上的流动人口、5000多万退休职工、2200多万困难群众和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步伐,使社区服务体系在提高生活质量,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着眼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使社区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成员,为流动人口平等地提供社区服务。

坚持社会化、多样化、专业化。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坚持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分别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丰富服务形式,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质量。

坚持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区及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

(第三节)发展目标

到2010年,在全国城镇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国基本国情,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立足街道、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基本实现全国每个街道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发展,创新社区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其他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要有明显改善。

(第三章)重点任务

(第一节)以满足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业

积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拉动居民消费。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大力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鼓励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引导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庭服务,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利用闲置资源,兴办社区服务,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加强政府对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积极开展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通过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规划,逐步建立起市、区、街三级社区就业服务设施网络。在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开设专门就业服务窗口,提供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拨款、给予优惠政策、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和面向社会福利对象的福利服务岗位,积极发展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绿化保洁、交通管理、车辆看管等就业岗位。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发放和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逐步推进和拓展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