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日知录
29337200000077

第77章

郭璞赋误

郭璞《江赋》:“总括汉、泗,兼包淮、湘。”淮、泗并不入江,岂因盂于而误邪?

陆机文误

陆机《汉高帝功臣颂》“侯公伏轼,皇媪来归。”乃不考史书之误。《汉仪注》“高帝母,兵起时,死小黄,后于小黄作陵庙。”《本纪》“五年,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追尊先媪为昭灵夫人。”则其先亡可知。而十年有太上皇后崩,乃太上皇崩之误,文重书而未删也。侯公说羽,羽乃与汉约中分天下。九月,归大公、吕后,并无皇温。

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如《左传》“于文止戈为武”,“故文反正为乏”,“于文皿虫为蛊”。及《论语》“史阙文”,《中庸》“书同文”之类,并不言字。《易》:“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诗》:“牛羊排字之。”《左传》:“其僚无子,使字敬叔。”皆训为乳。《书·康浩》:“于父不能字厥子。”《左传》:“乐王鲋,字而敬,小事大,大字小。”亦取爱养之义,唯《仪礼·士冠礼》“宾字之”,《礼记.郊特牲》“冠而字之,敬其名也”,与文字之义稍近,亦未尝谓文为了也,以文为字乃始于《史记》。秦始皇琅邪台石刻曰:“同书文字。”《说文》序云:“依类象形,谓之文;形声相益,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周礼》:“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注云:“古曰名,今曰字。”《仪礼·聘礼》注云:“名,书文也,今谓之字。”此则字之名自秦而立,自汉而显也与?

许氏《说文》序:“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解说凡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以篆书谓之文,隶书谓之字。张揖《上博雅表》“凡万八千一百五十文。”唐玄度《九经字样》序:“凡七十六部,四百计一文。”则通谓之文。

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李斯、程邈出,文降而为字矣。二汉以上,言音不言韵,周容、沈约出,音降而为韵矣。

古文

古时文字不一。如汉汾阴宫鼎其盖铭曰:“汾阴供官铜鼎盖二十枚。”二十字作“十十”。鼎铭曰:“汾阴供官铜鼎二十枚。”二十字作“亍”。其未曰:“第二十三。”二十字作“廿”。一器之铭三见而三不同。自唐以往,文字日繁,不得不归一律,而古书之不复通者多矣。

说文

自隶书以来,其能发明六书之指,使三代之文尚存于今日,而得以识古人制作之本者,许叔重《说文》之功为大,后之学者一点一画莫不奉之为规矩。而愚以为亦有不尽然者。且以《六经》之文,左氏、公羊、穣梁之传,毛苌、孔安国、郑众、马融诸儒之训,而未必尽合;况叔重生于东京之中世,所本者不过刘欲、贾逵,杜林,徐巡等十惊人之说,而以为尽得古人之意,然与否与?一也,《五经》未遇蔡邕等正定之先,传写人人各异,今其书所收率多异字,而以今经校之,则《说文》为短,又一书之中有两引而其文各异者,后之读者将何所从?二也。流传既久。岂无脱漏?即徐铉亦谓篆书湮替日久,错乱遗脱,不可悉究。今谓此书所阙者必古人所无,别指一字以当之,改经典而就《说文》,支离回互,三也。今举其一二评之。如秦、宋、薛皆国名也。“秦”从禾,以地宜禾,亦已迂矣,“宋”从木为居,“薛”从辛为辠,此何理也?《费誓》之费改为“{北米}”,训为恶米。武王“载旆”之旆改为“坺”,训为臿土。“威”为姑,也为****。“殹”为击声。“困”为故庐。“普”为日无色。此何理也?“貉”之为言恶也,视“犬”之字如画狗,“狗,叩也”,岂孔子之言乎?训“有”则曰“不宜有也”,《春秋书》“曰有食之”。训“郭”则曰“齐之郭氏善善不能迸,恶恶不能退,是以亡国”,不几于剿说而失其本指乎?“居”为法古,“用”为卜中,“童”为男有罪,“襄”为解衣耕,“吊”为人持弓会禽,“辱”为失耕时,“臾”为束缚捽抴,“罚”为持刀骂詈,“劳”为火烧门,“宰”为罪人在屋下执事,“冥”为十六日月始亏,“刑”为刀守井,不几于穿凿而远于理情乎!武空师之而制字,荆公广之而作书,不可谓非****于许氏者矣,若夫训“参”为商星,此天文之不合者也;训“毫”为京兆社陵亭,此地理之不合者也。书中所引乐浪事数十条,而他经籍反多阙略,此采摭之失其当者也,今之学者能取其大而弃其小,择其是而违其非,乃可谓善学《说文》者与?《王莽传》:“‘刘’之为字卯、金,刀也,正月刚卯,金刀之利,皆不得行。”又曰:“受命之日丁卯。丁,火,汉氏之德也。卯,刘姓所以为字也。”光武告天祝文引《谶记》曰:“卯金修德,为天子。”公孙述引《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是古未尝无刘字也。魏明帝太和初,公卿奏言:“夫歌以咏德,舞以象事,于文文武为‘斌’,臣等谨制乐舞名曰《章斌之舞》。”魏去叔重未远,是古未尝无“斌”字也。

《说文》原本次第不可见,今以四声列者,徐铉等所定也。切字,铉等所加也。

旁引后儒之言,如杜预、裴光远、李阳冰之类,亦铉等加也,又云:“诸家不收,今附之字韵末”者,亦铉等加也。“始”字《说文》以为“女之初”也,已不必然,而徐铉释之以“至哉坤元,万物资始”,不知经文乃是“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若用此解,必从男乃合耳。

说文长笺

万历末,吴中赵凡夫宦光作《说文长笺》,将自古相传之《五经》肆意刊改,好行小慧,以求异于先儒。乃以“青青子衤今”为淫奔之诗,而谓“衤今”即“衾”字,如此类者非一。其实《四书》尚未能成诵,而引《论语》“虎兕出于柙”,误作《孟子》“虎豹出亏囗”然其于《六书》之指不无管窥,而适当喜新尚异之时,此书乃盛行于世。及今不辩,恐他日习非胜是,为后学之害不浅矣,故举其尤刺谬者十馀条正之。

《旧唐书·文宗纪》:“开成二年,宰臣判国子监祭酒郑覃进石壁《九经》一百六十卷。”九经者,《易》、《诗》、《书》、《三礼》、《春秋》三传,又有《孝经》、《论语》、《尔雅》、其实乃十二经。又有张参《五经文字》,唐玄度《九经字样》,皆刻之于石,今见在西安府学,凡夫乃指此为“蜀本石经”。又云:“张参《五经文字》、唐彦升《九经字样》亦附蜀本之后,但可作蜀经字法。”今此石经末有年月一行,诸臣姓名十行,大书“开成二年丁巳岁”。凡夫岂未之见而妄指为孟蜀邪?

又云:“孙愐《唐韵》文、殷二韵三声皆分,独上声合一;咸严、洽业二韵平入则分,上去则合。”按今《广韵》即孙愐之遗文,殷上声之合则有之,咸严、洽业则四声并分,无并合者。

切者,两字相摩以得其音,取其切近。今改为盗窃之“窃”。于古未闻,岂凡夫所以自名其学者邪?

“瓜分”字见《史记·虞卿传》、《汉书·贾谊传》。“灶突”字见《汉书·霍光传》。今云瓜当作“瓜”,突当作“突”,然则鲍昭《芜城赋》所谓“竟瓜剖而豆分”,魏玄同疏所谓“瓜分、瓦裂者”,古人皆不识字邪?按张参《五经文字》云:“突,徒兀反。作{穴叐}者讹,”

顾野王,陈人也,而以为晋之虎头,陆龟蒙,唐人也,而以为宋之象山。王筠,梁人也,而以为晋。王禹偁,宋人也,而以为南朝。此真所谓不学墙面者与?

“晋献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按《晋书·虞啸父传》:“为孝武帝所亲爱,侍饮大醉,拜不能起。帝顾曰:‘扶虞侍中。’啸父曰:‘臣位未及扶,醉不及乱,非分之赐,所不敢当。’帝甚悦。”传首明有孝武帝字,引书者未曾全读,但见中间有贡献之“献”,适与“帝”字相接,遂以为献帝,而不悟晋之无献帝也。万历间人看书,不看首尾,只看中间两三行,凡夫著书之人乃犹如此!

“恂”字笺:“汉宣帝讳。”而不知宣帝讳“询”,非询也。“衍”字笺:“汉平帝讳。”而不知平帝讳“衍”非衍也。

《后汉书·刘虞传》:“故吏尾敦,于路劫虞首归葬之。”引之云:“后汉尾敦路,劫刘虞首归之莽。”若以敦路为人名,而又以“葬”为“莽”,是刘幽州之首竟归之于王莽也。

《左氏成六年传》:“韩献子曰:‘易觤****愁,民愁则垫隘。’”。《说文》{雨执}、垫二字两引之,而一作阨者,古隘、阨二字通用也。笺乃云:“未详何出。”“野”下引《左传》“身横九野”,不知其当为“九亩”;又《穣梁传》之文,而非左氏也。

“鹊臭鸟*>,其飞也。”此《尔雅·释鸟》文,笺乃曰:“训词未详,然非后人语。”“骹马,白州也。”本之《尔雅·释畜》“白州,骹。”注:“州,窍也。谓马之白尻者。”笺乃云:“未详,疑误。”

中国之称夏尚矣,今以为起于唐之夏州,地邻于夷,故华夷对称曰华夏。然则《书》言“蛮夷猾夏”,《语》云“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其时已有夏州乎?又按夏州本朔方郡、赫连勃勃建都于此,自号曰夏,后魏灭之,而置夏州,亦不始于唐也。

云:“唐中晚诗文始见‘簿’字,前此无之。”不知孟子言“孔子先簿止祭器”,《史记·李广传》“急责广之莫府对簿”,《张汤传》“使使八辈簿责汤”,《孙宝传》“御史大夫张忠署宝主簿”,《续汉·舆服志》“每出,太仆奉驾上卤簿”,《冯异传》“光武署异为主簿”,而刘公幹诗已云“沈迷簿领书,回回目婚乱”

“毦”字云:“字不见经。”若言《五经》则不载者多矣,何独毦字。若传记史书则此字亦非隐僻,《晋语》“被羽先升”注:“系于背,若今将军负毦矣。”《魏略》:“刘备性好结毦。”《吴志·甘宁传》:“负毦带铃。”梁刘孝仪《和昭明太子诗》:“山风乱采毦,初景丽文辕。”“祢衡为鼓吏,作《渔阳挝掺》。掺乃‘操’字。”按《后汉书》:“衡方为《渔阳参挝》,蹀囗而前。”注引《文士传》作“渔阳参槌”。王僧孺诗云:“散度广陵音,参写渔阳曲。”自注云:“参,音七绀反。乃曲奏之名,后人添手作‘掺’。”后周庚信诗:“玉阶风转急,长城雪应暗,新缓始欲缝,细锦行须篸,声烦《广陵散》,杵急《渔阳掺》。”隋炀帝诗:“今夜长城下,云婚月应暗。谁见倡楼前,心悲不成掺。”唐李颀诗:“忽然更作《渔阳掺》,黄云萧条白日暗。”正音七绀反。今以为“操”字,而又倒其文,不知汉人书操固有借作“掺”者,而非此也。

“叩,京兆蓝田乡。”笺云:“地近京口,故从口。”夫蓝田乃今之西安府属,而京口则今之镇江府,此所谓风马牛不相及者。凡此书中会意之解,皆“京口”之类也。

寸,十分也。《汉书·律历志》:“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本无可疑,而增其文曰:“析寸为分,当言十分尺之一。”夫古人之书,岂可意为增改哉?

五经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