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回放]
陈平是我的同学,大学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在一政府部门上班。作为一名工作在第一线的公务员,平时是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的。这不,刚听说单位国庆要组织去云南双飞七日游,他就毫不犹豫的第一个报了名,并交了两千块钱的组团费用。
终于,国庆节到了,他们的行程开始了。陈平的工作单位是在一个小县城,要坐飞机,需要到省城的机场去。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坐飞机,心情别提有多激动。可是,刚到机场,导游把人数清点完毕后,就开始让大家交50块钱的费用。陈平就纳闷了,旅行社不是已经交了钱吗,怎么刚出发就要另外交钱了啊?这时,导游不慌不忙的说道:“你们交的钱,只包括航空公司的机票费,不包括机场的建设费,所以,要想坐飞机,就必须把这个钱给交了,难道这点你们都不知道吗?”虽说心里面不是很痛快,但是,为了接下来的盼望已久的云南之旅,陈平还是忍痛交了这50元钱。
飞机是下午两点多起飞的,到了昆明,已经快五点了。按照行程,导游带领大家先办理住宿手续。旅行社预定的宾馆离市中心不远,周围环境还不错。大伙住的都是标间,两人一间,陈平和同事小刘挑了一间靠近走廊尽头的房间,有电视机,配备空调和电话,还有独立的卫生间。他俩随便看了看,吃完晚餐,就开始睡觉了,毕竟,跑了一天,确实有些累了,而且第二天还要起个大早去大理呢。一夜无事。第二天早晨,当他们收拾好行李,在宾馆大厅办理退宿手续的时候,服务员叫住他俩,让再交200元。“为什么?”陈平不解的问道。“房间地毯上面有个烟头烫的洞。”“可是这洞昨天来的时候就有了啊,更何况我根本就不吸烟,同事们都知道的啊。”“这个我们不管,谁让你们昨天不告诉我们,而且你们又没有任何确切的证据,损害东西是要赔偿的,否则,就不能给你们办理退宿手续!”服务员的口气很硬,不容反驳。这时,导游发话了:“我看了看,烫的也不是很厉害,100元足够修复了,我们还要赶时间呢。”……“行,看在旅行社的面子上,100元算了,欢迎下次再来。”就这样,100元就在导游与服务员的讨价还价中稀里糊涂的送给了不知谁的口袋。
根据旅游合同的规定,这一天安排的旅游景点有四个,这是个不小的数字啊,行程很紧。可是,等到了下午三点多第三个旅游景点刚游玩的时候,地陪和导游又提出要增加两个自费项目。在介绍这两个项目时,导游用混淆、误导和模棱两可的方法,把这两个自费项目和旅游合同中的自费项目混在一起,让大家以为交的钱包括了这一天中所有的自费项目,同去的一位细心些的同事还和导游确认是否包括,导游说是。同时地陪还威胁大家,不去的话就要在外面等两个多小时,而且期间车上还不开空调,当时天气非常热,为了不使这次大理浪漫之旅变成大理爆烤之旅,大伙只好被迫掏钱了。就这样,80元钱又跑进了别人的口袋。
终于,急行军的一天旅程总算是告了一个段落,回到住宿的地方,陈平和同事们打算好好吃顿饭,洗个澡,休息一下。到了吃饭的时候,大伙早早的围在餐桌旁,可是,看着一道道端上桌的所谓的合同上的“佳肴”,大伙不禁傻了眼。第一道和第二道菜都是当地的在北方被称为凉菜的东西,大家都没太在意,接下来的那几道菜,可真是让大家长了见识。一道香菇肉片,那香菇真是朵大如伞,而且更绝的是,那香菇的柄都没有被摘掉,直直的杵在那里,仿佛从采摘到做成都没有经过任何人工处理似的,好一个“纯天然”。一个大烩菜,白菜叶子上面被虫子咬过后留下的一个个孔赫然在眼,而服务员则解释道:“本店的蔬菜都是没有任何农药污染的!”好一个“绿色、健康”。最后,合同书上写明的八菜一汤就这样上齐了,但是,令大家欣慰的是,尽管菜是不咋的,但是每样的量倒是不少。
真是应了一句旅游界的行话:“八菜一汤,管饱不管好。”
根据合同的规定,最后一个旅游景点是西双版纳。在导游的安排下,一行人坐车到了西双版纳,这是一个相对于北方游客来说很陌生而且很神秘的地方。来到这热带雨林,看着一片片橡胶林,很是舒服。观看憨态可掬的大象表演,参加当地的篝火晚会,大家都觉得很是愉快和新奇,但临行前的一件事情却让大家改变了对这个热带丛林的印象。导游通知大家去一个傣族的村寨,说那是什么政府的试点地区,刚到那里,一位很热情的少多哩(傣族称呼女孩的方式,男的叫毛多哩)把我们带到她的家里面,这是一幢三层小木楼,典型的傣族住房,楼底下养牲口,上面住人。
上楼的时候,女主人主动叫大伙脱鞋,说什么不要怕脚臭,脚臭才是真英雄。但不许大家拍照,说如果拍照是对傣家的不尊敬,大伙当时不明白她为何特意提到这个禁忌,到后来才明白原来她是别有用心。接着她给大家讲了好多傣家的风俗,什么男人要捅竹楼,干什么三年苦力,什么和尚可以结婚等,说了一通。接着就切入主题了,他的老公是当地的大佛爷,很受人尊敬的。还说自己的家里面有好几辆拖拉机,等等。大伙这时就想看看她的丈夫当地的大佛爷到底是何模样,就询问是否可以见见她的丈夫。这时,这个女人又说道,他们这里的男人现在都去澜沧江淘砂金砂银去了,淘回来后,就把它们交给政府,政府把这些淘砂金砂银做成饰品,然后交给他们卖。说着就拿出好多饰品,还真漂亮。她报了各种饰品的价格,并强调都是真的,不许还价。大家都不相信这些真的东西会这么便宜,没有人想买。她就拿一个黄金饰品用刀切了,里面全是黄的,说什么佛爷家的人不骗人,骗人下地狱,还说自己是党员,她要竞选妇女主任,在他们那里,妇女主任比村长大。听到这些,大家想了想,反正价钱也不是很贵,说不定还真的是真的东西呢,于是纷纷掏钱买了自己中意的几件饰品。
可是,刚离开村寨,在离那村子不远的镇上,大伙却惊奇的发现同样的那一百元的东西十元钱就可以买三个。
[骗术揭秘]
出外旅行总是令人愉快的事情,特别是在工作压力如此巨大的社会,能有一次轻松旅游的机会可是很多人的梦想。然而,在旅游中却由于旅行社的原因,总会出现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让一次快乐之旅变成一段段痛苦的回忆。
旅游过程中的陷阱有许多种,大体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无中生有,巧取豪夺。旅行社先谎称本次旅行只收取路费等交通费用,游客自愿付费参观景点。等游客上钩后再利用各种情形强迫游客掏钱参观某些景点。 其二,抛砖引玉,放长线钓大鱼。旅行社打出只需若干元即可游遍几大城市,吸引不少团友纷纷报名参加。而实际上,这所谓的若干元只是很少的交通费用,所有景点都需游客自掏腰包。
其三,霸王条款,狸猫换太子。旅行社利用自己制定合同条款的机会,规定一些模棱两可的服务条款。事先口头承诺各种高级服务,但到目的地后,却将服务标准降级。等游客发现上当时,旅行社却拿出合同当挡箭牌。
其四,假货真卖,黑心导游。导游往往介绍游览地的特产商品,诱使游客去买。等游客买到所谓的“正宗货”的时候,却发现其实所购物品并不正宗,或者根本不值自己所掏的价钱。而其中的利润,早已被导游和商家瓜分了。
[骗案违法]
旅行社和导游以及当地商家的行为,很大程度的损害了游客的利益。其行为,严重的可构成我国刑法上的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除此之外,导游和当地商家的某些相互勾结的行为,也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枟民法通则枠第58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无效;第四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我国枟合同法枠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据此,若游客在履行过程中受到欺骗,其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毛宏彬吕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