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古今骗术揭秘·江湖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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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猜猜我是谁?”骗惨热心人

[骗局回放]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电脑、电话等高科技成果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这些高科技成果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麻烦。拿手机来说吧,近些年就被一些骗子当成了工具,而且他们行骗的手段还十分特别,可以说是让人防不胜防啊!这不北京某公司的王先生前些天就亲身“体验”了一把。

王先生是在北京做生意的外乡人,在来北京之前也曾经闯荡“商场”多年,可谓是阅历丰富,朋友遍及五湖四海啊!尤其是他在北京落脚以后,凭着自己的超强能力办起了自己的公司,事业可以说是做得有声有色。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王先生事业上的成功也引来了许多朋友羡慕的眼光,一时间分散在各地的朋友纷纷进京前来投靠他。王先生是一个爽快热情的人,对于朋友的来访自然是“满招待”。

就在2004年3月底的一天,和往常一样,王先生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忙碌着。这时电话铃响了,“喂,你好。”王先生很客气的说道。这时电话的另一头响起了一个男子的声音:“最近忙什么呢?……你猜猜我是谁?”对于这种电话,王先生也不是很陌生了。因为原来好多朋友给他打电话的时候经常用这15种方式。听到对方是上海口音,王先生随口猜到:“你是上海的李老弟吧?”谁知对方大笑了起来,原来是王先生“猜对”了。说起这位李老弟,在三年前曾经与王先生有过生意上的来往,但是对于李老弟的声音,王先生已经记得不是十分清楚了。只是感觉对方是上海口音,所以就随口说了出来。哪知对方竟然顺坡下驴,一口咬定他就是王先生的那位李老弟。

双方对话继续进行,“你还在北京呢吧?我现在正在石家庄办点儿事情,今天就差不多了,我明天就去北京,咱们好好聚聚!”说着,“李老弟”从容地挂断了电话。

果然,第二天早上,“李老弟”就给王先生打来了电话说: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一会儿就出发,大概十一点到北京吧。”

王先生挂了电话,接着忙自己的。谁料想没过多久,那位“李老弟就又打来了“求救”电话。只听对方懊恼地在电话里说“我在保定出事了,把人家的车给撞了,你这边有朋友吗?”王先生略微想了一下,也没想到保定有什么熟人,于是他也感觉到很为难。正在这时,“李老弟”又提议说:“我想和对方私了,可是我的手里只有五千,要不你先借我五千?给我存到卡上,等我到了北京以后我再到朋友那里拿钱还给你。”王先生是个爽快热情的人,朋友有难,岂有不帮之理?于是他也没多想就按“李老弟”说的把钱存到了他提供的银行账户上。一切妥当之后,王先生回到公司静候这位“李老弟”的到来,可是眼瞅着天都快黑了,“李老弟”还是没出现。于是王先生想给他打个电话问问,可是当他拨打“李老弟”的电话时却发现是个空号。王先生一连打了好几通,都是如此。此时他才恍然大悟,自己是上当了,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王先生呆住了。

[骗术揭秘]

事实上,这种骗子只是惯用“猜猜我是谁”的简单诈骗伎俩,结果却屡试不爽。

那么,他们具体到底是怎么行骗的呢?原来,这种骗子一般是几个人团伙作案;他们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购买手机卡,有的负责打诈骗电话,有人负责取款并迅速转移。当他们选好目标后,由团伙成员打电话的方式初步接触受害人,骗子一般先让对方“猜猜我是谁”,受害人往往会误将骗子当成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生意伙伴”,然后就脱口说出名字,这时骗子就会迎合而上。有了第一步,以后的步骤也就容易了,他们往往会以短信的方式继续和受害者联系,等待感情加深、受害人对“朋友”的身份深信不疑的时候,骗子就会以出车祸为由向受害人借钱,而受害人往往念及旧情而不忍心拒绝。一旦受害人汇出钱款,骗子便会迅速注销手机号码,并将银行汇款提走,从此销声匿迹。

那么,骗子又是如何锁定目标的呢?这些骗子一般是收集一个城市的资料后,按照手机号段逐一拨打。有的时候,骗子手中有可能握有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东西有可能来自于互联网,诸如校友录、聊天网站等。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除非必要,不要在网上填写过于真实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自己联系方式。只有时时都有防范之心,个人隐私才能得到较好保障。那么骗子也就没有可乘之机了。

[骗案违法]

本案中“李老弟”的行为应该属于典型的“诈骗罪”。诈骗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罪名,所涉条款为刑法第266条。其规定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李老弟”通过手机通话的方式使王先生陷入了错误认识即认其为好友,并且紧接着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物即把钱给了骗子,因此,“李老弟”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刑法266条,构成诈骗罪。

(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