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回放]
张先生是某大学旁一家川味饭馆的小老板,虽然餐馆规模不大,但胜在饭菜做的卓有味道,吸引不少大学生早晚到张先生的饭店里就餐。张先生的饭馆对面是一间银行的分行,张先生遇到找零或者存款的时候,总是要往那家银行跑上两趟,这样一来二往的,跟银行的工作人员也熟悉了起来。一日,张先生要去粮站买米,跑去对面银行的ATM机准备取三五百元。当张先生跑去ATM机的时候,发现ATM前空无一人,旁边只有两个流氓模样的青年在看报纸。张先生心中不禁窃喜起来,真是很顺利,也不用排队,买了米回来晚上不耽误生意。张先生刚把卡插到ATM前,那两个小青年突然晃着走了过来。张先生心中一惊,这不是要打劫吧,看这两个染着黄头发绿头发的样儿就不像好人。谁知那两个小青年走了过来并没有找张先生的麻烦,而是很礼貌的到张先生后面排队,并且对张先生微笑的打着招呼。张先生心里想着,这是哪出子戏啊,我还是赶快取了钱走人吧。于是张先生很快的在ATM机前输入密码。啪的一声,一个人的手打在了张先生的肩膀上,张先生一惊,立刻回头看去。原来是那个染着黄头发的小青年,他微笑着对张先生说:
“您好,师傅,你的钱掉地下了,这是您的钱吧。”张先生低头一看,一张20元人民币在地上。张先生心想:“这个肯定不是我的,我随身就没有带钱。但是……我也不管什么但是了,就20块钱,我拿了也不知道是谁的。”于是张先生往旁边走了两步,弯腰把地上的20元人民币拣了起来。当张先生拣起来的时候,张先生发现那个染着绿色头发的小青年不在了,那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小青年还在他后面排着队,对他微笑着。于是张先生把ATM机“吐”
出来的钱和卡拿上之后数了数没有差,就赶快打了个出租车往粮站去了。在出租车上,张先生看见那个染着黄色的小青年,发现他没有取钱,转身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几天过去了,张先生的川味饭馆还是一样的红火,张先生还是一样的忙碌着。一天,张先生往银行里面存钱,刚填写完存款的单子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小王的时候,小王笑着说:“张先生,孩子要结婚了吧?”张先生被这么一问,晕的云里雾里的,说道:“什么要结婚啊,我女儿才刚大学毕业,还没呢。”
小王笑着说:“你看你这帐上前天取了一万元,昨天取了一万元,这不是给你们家女儿买嫁妆呢嘛。”张先生被这么一说,更是晕了起来。他连忙问到:“没有啊,我就没有提过钱,我们家的钱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密码,连我老婆都不知道。”小王警觉到,说:“你没提过钱?”张先生说肯定没有。小王立刻查了一下提款的记录,发现原来钱果然是在外地的ATM机上提取的。张先生感觉那张银行卡好像有点不对劲,便再次拿出卡来看了看,发现这张卡明显比自己的卡要新。于是张先生把卡给小王,小王插进卡后,显示屏竟显示这是张错误的卡的信息。这时候,张先生才幡然醒悟,自己的卡被调包了。
[骗术揭秘]
张先生被换走银行卡应该是在他弯腰捡钱的时候,染绿色头发的人将柜员机吐出的卡取走换上另一张假卡。张先生推测,应该是后面那个染绿色头发的人偷看他的密码或者另外有人从远处用望远镜偷窥他输入密码,然后迅速把钱取走。
[骗案违法]
本案所涉及的罪名为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文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盗窃的客体要件上,侵犯的是张先生的财务,在客观要件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张先生的财物;在主体要件上,两名犯罪嫌疑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要件上,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想要非法占有张先生的财务。
(魏帅张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