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灵异仙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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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人世间最毒地诅咒

法院宣判后,所有人都对这个判决不满意,认为对薛宝珍判决的太轻了。

“薛宝珍!我诅咒你!你不得好死!”

林美妹对着被押走的薛宝珍骂着,她对这个判决更是不满意。在她的心里,是希望法院把薛宝珍判成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法院宣判是在一个星期之后,再次开庭后宣判的。

法庭上,法官询问了一些相关地证据后,当庭作出了宣判。

薛宝珍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滛/乱、卖/滛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赔偿被害人林美妹医药费二十万。

因为无赔偿能力,赔偿只能作废。

林美妹认为太便宜她了,数罪并罚只判了十年,一分钱都没有赔偿给自己,等于是她薛宝珍把自己毁容了就毁容了。所以!林美妹在薛宝珍被押送走的时候,忍不住在背后骂她。

周正邦律师提出的民事赔偿标准是一百三十万。

认为:学校管理上有问题,要求学校方面补偿林美妹的医药费加其他费用十万元。贾保誉负主要责任,承担医药费以其他补偿费用,共八十万。薛宝珍这个罪魁祸首的赔偿费,是四十万。

而判决地结果是:林美妹念书的高中学校,赔偿十万。贾保誉的赔偿是四十万,薛宝珍的赔偿是二十万。薛宝珍因没有钱赔偿,二十万赔偿款也就不了了之,成为空谈。

贾保誉的家人后来托人找关系给周正邦律师送礼,想只支付二十万。所以!硬塞了五万给周正邦律师。

周正邦律师竟然答应了,愿意帮他说这个情,也毫不客气地把那五万块钱收下。

事后!他把贾保誉家送来的这五万块钱,一分不少地送给了林美妹。并劝说林美妹家放弃追讨,三方互不为难。

林美妹家自然是听周正邦律师的,不想让他难做人,只好答应了,以后不再提这事。

唯独林美妹就读的高中学校,上阳县高中,十万元钱一分没有少。

实际上,林美妹真正得到的赔偿只有学校方面的十万,加贾保誉家的二十万,加周正邦送来的五万,一共只有三十五万。一百三十万的赔偿标准,到最后,实际得到的只有三十五万。

三十五万,对于林美妹来说,根本不够整形的医药费用。

薛宝珍戴着手铐,身上穿着看守所的囚服,身体还是那么肥胖,并没有因为进去了而消瘦。她还是那么地“乐观”,不时地露出一个自得的笑容。

有时,她还会狂野在大笑着。

“老娘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老娘进去了,一样吃香的喝辣的!啊哈哈!”

听说她在看守所里面的这些日子,有不少与她上过床的小男友去看望她,给她送去钱物。她在这些小男友的心目中,就是一个大姐大!

听到林美妹的诅咒,薛宝珍不但不生气,反而停住脚步,哈哈大笑。

只见她扭头对着林美妹说道:“你诅咒我不得好死!好!好!你毁了我一生你还诅咒我!好吧!林美妹!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不诅咒你,我祝福你!

林美妹!你听好了!你诅咒我死,那我就祝福你长命百岁!活到你的丈夫死了你的儿子死了你的孙子也死了你还活着!啊哈哈!啊哈哈!痛快!痛快!老娘今天真是痛快!”

薛宝珍狂野地笑着,被押送人员押送走了。

林美妹气得站在原地,一个站立不稳,瘫软倒地。

薛宝珍是在祝福她吗?

那分明是在诅咒她!

而且还是人世间最毒地诅咒!

人世间,还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痛苦?

一个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死去、儿子死去、孙子死去,她会有多么地痛苦?

特别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讲,丈夫、儿子、孙子,那可都是她最亲地人啊!

薛宝珍的这个“祝福”,深深地刺痛了林美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