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武警建设讲座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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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对《建设现代化武警纲要》的学习理解(4)

3.要搞好预测预报。这是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工作预见性的科学手段。严格落实经常性安全形势分析预测制度,重点分析预测人员思想状况、敌社情动态、任务特点、驻地环境、季节气候等因素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切实把本单位安全工作底数搞清楚,尤其是对本单位什么时间、什么环节、什么岗位、什么人可能发生问题,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在部队输送、野营驻训、演练训练过程和形势变化、任务变换、人员变动、季节变更,以及遇有重大节日、特殊敏感时期,都要结合实际进行专题分析,加强预警预报,充分利用警地多种信息资源,形成严密的安全报知网络,及时捕捉各类不安全信息,对其可能造成的紧急情况、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早发出不同类型和级别的预警信号,以赢得时间、争取主动,有效防止各类安全问题发生。在预防自然灾害方面,各单位要针对部队驻地地理地貌和气象特点,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要提前预测、防范和制定行动预案,驻山区和江、河、水库、泄洪区及执勤目标内可能出现险情的部队,对营区和执勤目标抵御山洪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周密制定防灾自救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应的训练演练,确保遇有自然灾害时,部队能够快速有效行动。

4.要果断科学决策。“当断则断,不断其乱”。当发现风险即将来临时,要通过科学的方法与手段,广泛收集与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并通过客观分析与科学研判,提前发出预警,果断科学决策,沉着组织应对,妥善进行处置,不管情况如何紧急,都是可以设法抢得先机、把部队带出险境的;否则,发生大的群死群伤就再所难免。2005年10月2日,武警福州指挥学院遭遇特大山洪侵袭,导致84名学子殒命的典型案例,就是因为在事先得知风险即将来临的情况下,预防不力、决策不当而导致的悲剧。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只有做到安全教育在先、形势分析在先、情况预测在先、措施采取在先,才能固强安全防线上的每一个节点和环节,做到出现异常情况有人报、事故苗头有人抓、违章违纪有人管,确保安全隐患早知道、早排查、早预防。

(二)立足自身实际排查治理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针对性

******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各级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之前,一定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把所要排查治理的隐患摸清楚、搞准确,这样才能保证隐患治理有的放矢、富有成效。为了扎实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更好地用《实施办法》指导隐患排查治理,我总队组织专门力量历时一年多,撰写印发了《防范重大安全问题纵横谈》,从九个方面对如何防范重大安全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为各级抓好防范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抓手,希望广大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努力付诸实践。从掌握情况看,凡是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细致的单位,安全形势就好,持续安全稳定时间就长。但有些单位抓安全工作,尤其是隐患治理方面还不够扎实细致,经常是原则上要求多、集中研究的少,平时面上查的多、蹲到基层抓的少,排查治理的针对性不强、解决问题不力,对发生事故案件的特点规律缺乏研究,因而使隐患酿成问题、问题导致事故也就不足为怪。那么,如何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呢?我认为,主要应解决四个问题:

1.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思想麻痹,对安全工作摆位不到位,抓不住影响部队建设的关键,如前所说,对《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领导观念落后,工作标准低,不愿做艰苦细致的工作,把主要精力用在“出名挂号”上,忽视了基础性工作,导致问题不断出现。所以,必须想方设法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如定期教育、深入学法、析案明理、常敲警钟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扫清障碍。

2.解决落实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落实制度不严格是贯彻《实施办法》关于“查制度”要求不力的具体表现。剖析近年来部队发生的事故案件,一条深刻教训就是管理教育不严,安全制度不落实。一些单位官兵遵章守纪观念淡化,不按条令和规章制度办事,有的对落实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问题发生。这就告诫我们,谁要无视法规制度,谁就会遭到无情的惩罚。

3.解决隐患排查不深入的问题。抓得不深入,等于没有抓。从近年下部队检查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单位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满足于会议开过了,任务部署了,不注重排查过程和治理环节,对基层落实情况若明若暗,没有掌握部队的安全底数;有的虽然蹲到了一线,但对排查工作指导不力,掌握情况不全面,往往用了解一般情况代替对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劳而无功;

还有的对基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愿亲自动手,凭第二手资料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使问题得不到解决,隐患依然威胁着安全。所以,隐患排查只有细致深入,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及时有效地治理。

4.解决隐患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常言道:“隐患不除,遗害无穷。”回想许多事故案件的发生,都是有症候、有苗头的,且大多是能发现而且是可控的,但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使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了。比如,有的单位在隐患排查时发现个别战士私自外出,意识到可能发生问题,但没有很好地做工作,最终导致问题发生。有的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往往“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治理不彻底,从而引发严重安全问题。因此,各级要始终把每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挑刺”、“揭短亮丑”、“吹毛求疵”盯着问题抓落实的契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依据《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求,坚持“谁蹲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采取逐级签字、定人定责、边查边治、限时整改的办法,做到一般隐患“不过夜”,难点问题“不放过”,治理不好“不撒手”,确保隐患归零。

(三)立足对症下药排查治理隐患,增强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治理工作是解决隐患问题的关键环节。抓安全隐患整改不是摆弄“花拳绣腿”、做样子给别人看的。整改,就必须真改,有什么问题就采取相应办法整治什么问题,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1.要掌握常识保安全。不掌握安全常识也是安全隐患。条令条例、《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安全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对安全常识都进行了明确界定,各级要把安全常识教育列入经常性教育内容。但从发生的问题看,官兵对安全常识不熟悉、不掌握仍然是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2008年8月26日,某支队四中队组织架设哨位电子围栏线路时,因缺乏应有常识,使用铝合金梯子铺设线路,导致一战士触电身亡。2005年9月10日,某总队后勤基地组织战士打捞蓄污池中的排污泵时,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作业,造成5名战士硫化氢中毒窒息死亡。这是不懂安全常识、盲目蛮干导致的悲剧,也是作业前没有按规定排查隐患的必然结果。

2.要经常整治促安全。日常工作中,个别官兵总认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年搞、经常做,每次都如出一辙、老生常谈,抱着这种态度去查找问题无异于隔靴搔痒。安全工作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今天安全不代表明天安全,今天不出事不代表明天没有事;这项任务安全完成了,不能代表下一项任务也能安全完成。因此,各级要牢固树立抓安全工作的“常态化”意识,做好打“持久战”准备,特别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时机,把定期整治与随机整治结合起来;按规定内容,把普遍整治与重点整治结合起来;按规定程序,把群防群治与领导抓治结合起来,上下协力经常抓、反复抓、持久抓,使安全隐患无藏身之地,为安全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3.要克服侥幸抓安全。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克服三种侥幸心理:一是对看似很小的隐患,满足于说一说、讲一讲,没有下功夫认真治理,导致发生问题。二是往往认为先进、标兵单位不会发生问题,在平时的隐患排查治理中有所忽视,结果恰恰在认为放心的单位发生不放心的问题。三是对发生问题的单位经集中教育整顿、隐患排查治理大抓几个回合后,认为不会再发生问题,但往往事与愿违,事故案件还是发生了。这三种现象是我们抓安全隐患排查的最大思想隐患。事实证明,再小的隐患也可能引发大的问题,真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放心的单位也不可能没有问题,印证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哲理;再扎实的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和粗枝大叶地处理问题,谁不认真、谁存侥幸,谁就会栽跟头、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