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工资的支付的主要规定有: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
(4)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