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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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孝以事君

《礼记·坊记》:“子云:‘孝以事君。’”《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孝,所以成为古代政治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即《左传·文公二年》所谓“孝,礼之始也”,就是因为这种敬奉先祖的伦理原则,是有利于政治权力的维持与巩固的。所以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孝,德之始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孝的伦理涵义并不仅仅是善事父母。《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氏传:“继先祖之志为孝。”《周书·牠法》说:“协时肇享曰孝”,又说:“五宗安之曰孝。”在祭祀先祖的仪式中,行祭礼者统称孝孙。《诗·小雅·楚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礼记·郊特牲》:“祭称孝孙孝子,以其义称也。”

中国古代政治理论常有强调“天下为家”的观点,所谓“礼教之设,本为正家;家道正,而天下定矣。正家之道,不可以贰;总一定议,礼归本宗”,孝,也是原本作为“正家”的礼教,而演化为“定天下”的政治法则的。通过孝道的倡导,来追求“其政不严而治”的效用,是中国古代政治家的传统法宝。

历代帝王多有标榜“以孝治天下”者。汉代有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称为“察举”,其中包括举孝察廉。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子举廉吏各一人,然而在两汉通常情形下,孝廉往往连称并混同为一科。汉武帝元朔元年曾经下诏严令必须察举孝廉,肯定了主管行政部门的奏议:

令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

而“不敬”是相当重的罪名。察举孝廉为岁举,即郡国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荐这样的人才,孝廉于是成为汉代官吏进身的正途。许多名臣,如路温舒、王吉、韦彪、冯豹、周章、寒朗、张敏、袁安、霍谞、蔡衍、刘儒等等,都是孝廉出身。关于察举孝廉的史例,两《汉书》中可考者多达百余人。《汉书·衡山王刘赐传》记载,衡山王太子刘爽“坐告王父不孝”,被处以弃市之刑。曹操也正是以“不孝”作为主要罪名,杀了**********者孔融。

《孝经·五刑》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对“孝”的否定,如同要君无上一样,形成对政治权威的动摇。《公羊传·文公十六年》何休注:“无尊上、非圣人、不孝者,斩首枭之。”《唐律》“十恶”之中,“不孝”列于第七。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法律答问》中也有:

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亟执勿失。

老人控告不孝,要求判以死刑,应否经过三次原宥的手续?当时法律明文规定:不应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逸。

显然,“孝”作为必须严格遵行的行为准则,实际上成为政治权力的主要支柱之一,历代都以法律手段加以维护。

严格地说,“孝”这种政治规范当与其他政治规范发生矛盾时,往往是以“孝”为最高基准的,其他原则不得不有所避让。

云梦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有“父盗子,不为盗”的条文,又规定“子告父母”,“勿听”,子控告父母,不予受理,如仍行控告,控告者有罪,控告者已经处罪,又有别人接替控告,也不应受理。《唐律》:“诸告祖父母、父母者,绞。”《疏议》:“父为子天,有隐勿犯。如有违失,理须谏诤,起敬起孝,无令陷罪。若有忘情弃礼而故告者,绞。”除了缘坐之罪及谋叛以上的罪行,其他一切均按此处置。

这种看似慈和其实冷峻的“孝”道,能够支撑表现出极端保守性的政权达数千年之久,就是因为“敬祖”的伦理形式是与“法祖”的政治原则相一致的,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也”,成为百世不易的安治之本,正如司马光在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向皇帝奏进《五规》,其中《惜时》篇中所说到的:

夫继体之君,谨守祖宗之成法,苟不毁之以逸欲,败之以谗谄,则世世相承,无有穷期。

这种对先祖所创立的政治成规的盲目迷信,正是作为政治伦理规范的“孝”的真髓。依靠这种迷信所维持的政治权力,其成就的最理想的极点,也不过只是守护旧业。层层重裹的宗法迷信的浓雾,千百年来长期封锁着原本有希望在政治形态方面多所革故创新的民族智慧的光辉。

从文字学的角度讲,教令、教化、教训、宗教、政教的“教”,其实都和“孝”有关。《孝经·开宗明义》中记录孔子对门徒曾子的谈话中,就说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所谓“教”,按照《说文·教部》的解释,是“上所施,下所效也”。这种看起来由模仿得以推行,因习惯以致传衍的道德规范,实质上又首先是一种政治道德。孔子与曾子论“孝”时,还曾经说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的实践,最终是以政治活动为内容,以政治成功为目标的。

林语堂在讨论中国“文化的稳定性”时,曾特别注意到家族制度和家族观念的作用。他认为:“使种族稳定的文化因素之一首先是中国的家族制度。这种制度有明确的定义和优良的组织传统,使得人们不可能忘记自己的宗系。这种不朽的社会组织形式,被中国人视为珍宝,比任何其他世俗的财产都宝贵,甚至含有一种宗教的意味。向祖先表示崇拜的各种礼仪,更加增加了它的宗教色彩。对这一套东西的意识也已深深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心灵之中。”

这种文化特征,也是中国政治显示超常的稳定性的因素之一,当然也是中国政治的陈旧性与保守性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