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水调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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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保源建议

周杰1985年从陕西省水利学校毕业,1996年到水保站上班,2000年开始负责汉江水源的保护工作。对源头的生态建设,他是再熟悉不过了。

与周杰交谈,我看到了汉江源头保护的另一面,就是存在的问题。宁强县每年投入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均在3000万元以上,但国家的补助不到1000万元。而宁强县本身就是国家级的贫困县,农民人均收入不到2000元,因此,工作压力很大。

现在,工价提高了,国家执行的是2003年的水保定额:每天16元。但如今一个普工的工资每天都要70元,技工会更高。

宁强县这些年在水保方面虽然作出了不小的成绩,但山区面积太大,仅汉江流域,还有多一半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没有得到治理,这对水源地的保护,是个大问题。

周站长交给我一份建议书,希望向有关方面呼吁一下。现在,我照录如下:

关于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实行生态补偿的建议

为了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确保汉江水量稳定,水质长期达标,县内广大群众要逐年减少陡坡耕地粮食生产,严格控制林木的采伐,控制水土流失。同时,在农业生产中要控制使用农家肥和农药及化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控制面源污染,对粮食及经济作物生长影响较大。并且,要关闭有污染的企业。一些矿产资源因环评不过关而不能开发,县里经济损失较大。此外,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地方财政每年都要投入,广大群众要义务投工。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县投入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均在3000万元以上,但国家补助不到1000万元。综上所述,上游地区为了保护水源,不仅减少了生产经济收入,还为改善生态投入大量资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巨大,国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十分必要。建议国家制定、出台以下政策规定:

1.加大对上游地区的补助,对生态功能区采取财政转移支付,补偿该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导致的财政减少,特别是因发展方式和机会受到一定限制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我县因保护水源每年至少补助一半,即1500万元。

2.项目支持。一是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时,应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按审批的项目概算足额拨付建设资金。二是对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凡国家审批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如“长治”坡耕地整治等项目,以流域为单位,统一规划、设计,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立项后,要列入长期建设计划,安排建设资金,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3.建立水资源返还机制。下游用水户交纳的水费一部分返还给水源地,返还比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确定,同时应逐步提高返还比例。目前,华北地区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元,应将1/10返还水源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水源地的水源涵养和保护。

宁强县水利局

201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