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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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商务

第一节 商务机构

1956年12月,陶乐县商业局成立。1958 年4 月陶乐县供销合作机构合并为陶乐县商业局。原隶属供销社管理的高仁镇、五堆子、红崖子分销店改为商业局分销店,时有职工23人。1961年10月,陶乐县商业局、供销社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单独核算,时有职工28人,直属企业有贸易公司、食品加工厂、胶车运输队、百货副食门市部、收购站。1966年11月20日,商业局供销社再次合并,统一核算,原供销社高仁镇、五堆子、红崖子、月牙湖分销店改为商业局分销店,县城分设百货、副食品门市部,直属企业有贸易公司、副食品加工厂、胶车队,时有职工63人。

1968年3月1日,更名为陶乐县商业供销革命委员会。分设人秘、计财、业务政工股。1963年4月设立民航干校分销店。1969年1 月派贫下中农宣传队管理商业。1972 年1 月高仁镇、五堆子、红崖子分销店分别更名为红旗、红卫、永红分销店。

1973年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属办公,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处抽派工商业务干部1人主管商业。1974年12月设立煤建石油公司。1976 年增设照相、镶牙、理发、弹棉花4 个服务社。同年10月商业供销单独核算,商业局分管县城商业,供销社分管农村代销店。商业局主要经营百货,五金交电,针棉纺织品,中西药品批发、零售和收购,煤炭、石油销售,生猪养殖。同年11月增设供销公司,总揽全县农村基层社代销店计划统计业务。

1979年12月,商业供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供销公司更名为生资日杂土畜产公司,隶属供销合作社管辖。同年3 月县农林局渔业站划交商业局管辖,与食品公司合署办公。同年12月,商业、供销合作社分设,12月31日增设饮食服务蔬菜公司。1981年区商业局拨款5万元、县财政拨款8万元,兴建商场,总面积580 平方米。1982 年9 月区商业局投资4万元,县财政投资1畅6万建筑商业办公楼380平方米。1984年区计经委拨款5万无,翻建食品加工厂,县财政拨款2万元,配备红外线烤炉及相应设备。1985 年1 月石油分设,煤炭划交县物资局经营,同年12月县商业局分设贸易公司,糖业、烟酒副食品公司,副食品加工厂。1994年贸易公司分设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公司。1995 年五金交电公司破产,1997 年百货公司、食品公司改制实行股份制,食品加工厂破产。同年9 月商业局改名为商贸总公司。2000年重组分离组建为糖烟酒公司、盐业公司。

为了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使之守法经营,1983 年先后在红崖子、五堆子、马太沟、六顷地、高仁镇5个乡镇和城关镇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发展会员153 人。2001 年,全县有个体工商户587户,从业人员1009人,私营企业58户,从业人员859人。

第二节 公司 商店

一、贸易公司

1956年7月成立,主要职责是办理农产品采购、工业品供应,有职工23 人。1957 年投资26192元,其中银川专署拨款18770 元,地方投资7476 元。建房57 间,其中仓库、棚道8间,门市部12间,肉食门市部4间,办公室15间,宿舍、伙房等18间。总建筑面积1068平方米。1974年体制改革,贸易公司撤销。1976年11月10日,复设贸易公司政企合一,公司配正副经理(局长兼)。1977年6月24日,将食品公司经营的糖、烟、酒、糕点、饮食、蔬菜业务划归贸易公司经营。1979年县委批示,烟、酒、糖复归食品公司经营。1985 年4 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拨款3万元、县财政拨款10 万元,公司自筹0畅6 万元,建五金交电大楼一幢,经营饮食,开展零售业务,至1985 年年底,累计销售金额达3035畅1 万元。1986 年公司完成销售收入474畅21万元,比上年增长20畅11%,实现利润4畅85万元。1987年销售额185畅10万元,比上年下降93畅81%,主要原因是计划商品数量减少,高档商品供货紧张。1988 年起国家逐步放开毛纺织品、针织品的定价权利,实行市场调节,其经营额逐年下降,至1994 年下降为30畅1万元。2002年3月,实行民营化改制。

二、糖烟酒副食品公司

1973年6月13日,食品公司革命领导小组成立,1974年1月撤销。1976年1月5日成立食品公司,主要经营品种有烟、酒、奶粉、糕点、食用动物油等,分设生猪养殖厂、食品加工厂,货源由自治区按照县级人口分配下达,1985 年12 月食品公司改名为糖业烟酒副食品公司。1985年完成销售额111畅8万元,比上年增长37%,1986 年完成销售额109畅97 万元,比上年下降1畅93%,主要原因是猪肉销售市场开放。1987 年总销售额达124畅07 万元,比上年增长14畅10%,实现利润1畅81万元。1991年,公司实行第一轮滚动承包,承包形式为利润递增包干,超收全留,歉收自补。1997年4月30 日,公司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账面资产额为18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91万元,固定资产金额90万元;账面净负债总额为7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8万元,长期负债19 万元。同年7 月进行资产评估,10 月份开始募集股金7.6 万元,其中上岗资格股6.8万元,管理股8000元。10月19日,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2000年3月17日公司重组,分设为陶乐县烟草公司,陶乐县盐业公司。

三、清真食品厂

1985年清真食品从糖、烟、酒、副食品公司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核算小型商业企业。1961年10月~1985年10月,主要生产醋和酱油。1985年总产值为5畅5万元。1986年起生产糕点、面包、饼干等食品。1986年年销售额为9畅54 万元。1987 年投资23 万元,开发生产“美味茄子”,年末完成产值9畅68万元。1988年以后随市场经济的建立,加之清真食品加工厂生产设备老化、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下、资金缺乏等诸多因素,至1994 年停止生产,2000 年5月31日宣告破产。

四、百货公司

1994年,贸易公司重组分离,成立百货公司,主要经营百货、针纺织品,兼营五交、化工产品、水暖、器材、机动车辆配件等。1997 年7 月31日,企业账面资金125畅3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畅69万元,固定资产总额65畅5万元,长期投资1840 元;负债总额为48畅4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畅98 万元,长期负债22畅5 万元,负债率为38畅57%。公司成立经几次改制,至2000年为民营企业。

五、迎春商店

迎春商店,1989年始建,开业初期投资600元,从石嘴山、银川、内蒙古乌海进货,经营小百货、烟、酒、糖茶、副食等50多个品种,商店面积13平方米。

至1993年,经营资金增加到4万余元,开始批零兼营。1994年筹资3万元,购买北京厢装吉普1辆;1995年更换南京跃进2吨轻型货车1 辆,直接到厂家进货,当年批发零售额达10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上缴工商税收0畅5万元。1998年,投资4畅5万元,购进新型跃进2吨货车一辆;1998年陶乐县兴陶市场翻建,投资23万元购买商品营业楼300多平方米,注册资金20万元,固定资产达60 万元,经营品种2000 余种,营业管理人员7 名。2001年,在黄河南路开设连锁经营商店。2002年批发零售额达12万元,利润4畅5 万元。1989~2002 年,店主伏贵鑫、王彩莲夫妇为社会福利捐款累计达15000 多元,救助吊庄一名小学生读完小学,多年来帮助28户同行共同致富。

迎春商店以其优质的报务、合理的价格、良好的信誉赢得了陶乐县广大客户的信赖,成为陶乐县非公有制经济诚信经营大户,受到区、市、县奖励60 多次,店主伏贵鑫1988 年当选为自治区工商联委员,1987年当选为石嘴山市个体协会理事,2002 年当选为陶乐县工商联副会长,2003年当选为县政协委员。王彩连1993年当选为县政协委员,1998年当选为城关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0年当选为石嘴山市政协委员,1989年被自治区妇联评为优秀女企业家,参加国际妇女联合会在北京召开的座谈会。

六、如意商店

如意商店,1989年,黄翠兰筹资3500元,合伙投资经营小百货等生活用品,经营品种达100余种,年营业额达10 万元。1991 年底,租赁马太沟商店。1994 年,定名为如意商店。1995年投资3畅3万元购买了蓝天双排客货车开始批零兼营,年销售额达17 万元。1996 年投资3畅5万元购买南京1041 客货车,1999 年投资15 万元购买兴陶市场营业房90 平方米,时固定资产达30 万元,流动资金10 万余元。2001 年投资3 万元购买昌河客货车一辆。2002年经营品种达2000余种,管理营业人员4 名。累计缴纳工商税收14 万元。捐助社会福利事业1万余元,先后40余次受到市县表彰奖励。1998年被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授予诚信商店。2002年,店主黄翠兰被选为陶乐县工商联副会长。

七、集市贸易

1953年7月,县人民政府在马太沟设立集市,因人口少,未能形成。20世纪70 年代末,县城摊点贸易主要以生产队农户销售瓜果蔬菜为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城个体商业贸易开始发展,逐年增加。1993年5月,县人民政府为促进集市发展,建立职工市场,确定逢五(每月农历初五日、十五日、廿五日)为集。1998 年6 月,县工商局在红崖子乡、五堆子乡、二道墩、县城设立集市,制定优惠政策,至1999年红崖子、二道墩集市初步形成。县城农贸市场经几次拓建,市场占地面积2.2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 万平方米,市场贸易红红火火。

八、物资交流大会

自1983年起,每年秋季在县城,红崖子集镇召开物资交流大会。招引邻近市、县客商、城乡居民开展商品贸易。各生产企业利用物资交流大会进行产品展示、展销。各级政府机构利用物资交流大会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文艺节目,丰富节日文化市场,促进物资贸易交流。物资交流大会的召开,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建设和市场的繁荣。

第三节 宾馆 酒楼

1958年,县商业局创办国营汉民食堂,年均营业额0畅6 万元。1964 年,办回民食堂,年均营业额0畅15万元,1977年,因营业额小停办。1966 年,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开设旅馆住宿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城先后由张学忠、张月英、杨苏子等始办个体饮食业。1990年,全县服务业发展到36家,从业人员44人。全县有饮食网点43 家,从业人员74 人,其中个体饮食业41家,年营业额25万元。1998 年饮食业发展到60 家,从业人员97 人,营业额145畅2万元。1999年饮食业营业总额545 万元,其中个体营业额341 万元。2000 年饮食业网点发展到81 家,从业人员207 人,年营业额646畅1 万元,其中个体销售收入420 万元。2001年饮食网点发展到115家,从业人员254 人,营业总收入达847 万元,其中国营集体营业收入397万元,个体450万元,上缴税金143畅99 万元。全县服务业营业收入121畅8 万元,上缴税金6畅09万元。

陶然宾馆 1998年9月8日开业。宾馆总投资75 万元,位于陶乐县城振兴北街,花园西街桃园公园西侧,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宾馆集餐饮、住宿为一体,餐饮部共有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10名,日接待量为50人。餐饮部推出独具陶乐风味的手抓羊肉、红焖鲤鱼,其独特的色、香、味深受顾客喜爱。住宿部环境幽雅、整洁、有序,日可接待住宿旅客40 人。1998~2002年,营业总额达60万元,年上交利税4 万元。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宾馆的进一步发展。2002年陶然宾馆在红墩子开发区新建了陶然宾馆分店红土地山庄,山庄总投资80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是年7月26 日开业。集餐饮、住宿、娱乐、旅游为一体,融入了浓厚的黄河文化、蒙古风情等民族特色景致,黄河垂钓、沙海泛舟、滑沙等娱乐项目吸引了大量的游客观光游览。红土地山庄开业以来,年营业额达30 万元,上交利税3 万元。1998年以来,经理李学定先后为社会捐款4000元,为县敬老院孤寡老人送衣送物,为家乡五堆子乡沟湾子学校义务修建旗台一座,为月牙湖吊庄贫困群众捐粮300 公斤,捐衣物100 件,受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1998~2000 年,陶然宾馆连续3 年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光彩之星。2002 年,经理李学定当选为陶乐县工商联副会长。1998 年、2003 年经理李学定连续两届当选为陶乐县政协委员。

梦源酒楼 1986年,余桂香筹资3000元在县城黄河南路建造土房92平方米,开始经营家常便饭,饭店定名春晖饭馆,经营初期有十多个饭菜品种,年营业额3万元。1988年,租赁县药材公司营业楼,取名药善餐厅,时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4万元。1990年,承包县木器厂厂房,经营家常便饭。1998年,筹资34万元在县城南环路建造了梦源酒楼,时为陶乐县档次最高的饭店,月营业额达7万元。2000年,投资5 万元,扩建酒楼面积1200 平方米,固定资产达68万元,流动资金20万元,经营品种达30余种,特色品种菜有全肘、锅仔胡辣鱼、手抓羊肉、红爬金鸡、清炖鲶鱼、火锅鱼,闻名全县,吸引了很多外来客人就餐住宿。梦源酒楼以优质的饭菜,合理的价格,独具特色的风味,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成为陶乐县有名的餐饮经营大户,至2002年,累计交纳工商税收27畅2 万元。余桂香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贫困孩子上学,累计捐款达2万余元,受到了社会好评。1996年余桂香被陶乐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个体工商户,1998年授予非公有制经济先进经营者,1999 年被授予先进个体工商户,2001年被石嘴山市工商局授予“十星级”模范个体经营者。

第四节 烟草专卖

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委托白含英负责筹建陶乐县供销合作社。县人民政府驻地高仁镇开办营业室经营烟草,销售卷烟,至1957年3月,县供销社、红崖子、马太沟、高仁镇、五堆子、月牙湖、三站分销店均经营烟草和销售卷烟业务。烟草经营及卷烟销售由商业局及基层分销店代销点经营销售。1985年12 月,县商业局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委托,负责烟草批发经营及卷烟销售,由于不具备烟草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企业无权参与全国卷烟市场,无资格从卷烟厂或其他烟草部门购进卷烟。2000 年6 月12 日,经县人民政府与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协商,决定组建陶乐县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陶乐县烟草专卖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模式,隶属石嘴山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管理,时有职工8人,资产为零。

一、烟草品种

20世纪50年代初,卷烟主要品种有光荣、飞马、前进、黄金叶、太阳、解放、恒大、新时代、哈德门等。1988年7月以后,开始少量经营中华、云烟、玉溪、红塔山、红山茶、茶花、牡丹、阿诗玛、大重九、恭贺新禧、石林、上海红双喜、凤凰等名牌卷烟。20 世纪90 年代以来,销售的卷烟有20多个品种,95%为过滤嘴卷烟。2001 年销售卷烟主要品种有中华、三五、一枝笔、玉溪、芙蓉王、好猫、红国宾、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熊猫、红杉树、沙湖、乒坛、宁园、白沙、红双喜、红梅、一品黄山、红河、龙泉、沙河、金驼等30多个品种。

二、卷烟销售

1985~2000年6月,陶乐县糖业烟酒副食品公司受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委托批发销售卷烟,年均销售卷烟700箱左右,年销售总额为500万元,毛利率不足2%,年利润2万元左右。

2000年6月~2001 年12 月,批发销售卷烟1967 件,销售总额达1006 万元,实现利润35畅3万元,人均实现利润4万元,人均创税收2万元,毛利率由2000年的4%提高到2001年的9畅9%。上缴国家税金15畅5万元,1985~2002年累计上缴国家财政税收40万元。

1985年前,烟草销售以零售为主,以后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1963 年7 月,卷烟列为计划供应和凭票证定量供应商品,同年9 月实行高价销售至1965 年。1966 年以后除甲级、乙级卷烟实行票证进行专供和节日供应外,其他卷烟敞开销售。1986年烟草实行专卖,统一由糖业烟酒副食品公司购进和批发销售。1988年7月开始对中华、云烟、玉溪、红塔山、红山茶、茶花、牡丹、阿诗玛、大重九、石林、上海红双喜等13种名牌卷烟放开价格,敞开销售。

三、烟草专卖管理

1986年,烟草实行专卖,经营卷烟的国营、集体、个体商业经许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卷烟零售。1986~2001年,共办理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194本。陶乐县烟草专卖局成立后,认真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学习枟烟草专卖法枠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全县划分为三片责任区,规定市场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路查每周不少于1次,2000年6月~2001年12月,共进行市场检查172 次,出动280 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6起,罚没款共1400 元,市场无销售走私、假冒卷烟,没有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现象,市场净化率达94%,执证经营率达96%,无监销标志卷烟控制在2%以内。1998~2001年,路查共查处无证经营运输烟草1001 件,价值100 万元,全部进行了罚没处理,查获罚没卷烟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卷烟10件,价值1万元。结合专卖、销售和户籍化(许可证)管理。全面掌握本县境内全部零售网点、业主姓名、规模、从业人员等情况,绘制零售户分布图,建立零售档案。每年利用“3 · 15”及枟烟草专卖法枠宣传日上街宣传法律法规。制作“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警示标志,发放到每个卷烟销售网点,全县烟草市场得到规范有序的管理。2001年12月,全县共有卷烟销售商业网点194处,从业人员194人,有证经营194户,占卷烟销售总户数的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