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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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兵事 驻军

第一节 兵事纪略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3年),大将蒙恬率30万士卒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今黄河河套西北部地区东部,包括县境),在境地南,黄河东侧设立军事城障“浑怀障”,为古代中原王朝在县境设置最早的军事要塞。

陈胜吴广起义后,中原地区处于战乱,北方匈奴单于头曼南下夺取“河南地”。

汉武帝遣卫青击匈奴,收复“河南地”,复缮秦筑“浑怀障”设浑怀都尉。

宋夏灵州大战,初战于境地南部兵(冰)沟一带。

西夏党项李德明在省嵬山下(今红崖子乡境),修筑省嵬城。防御诸蕃军戒。

明王朝在境南修筑河东墙,即明长城。

明王朝在境地北起红崖子都思兔河,南至横城,修筑长堤一道,沿黄河纵贯县境。河套鞑靼部落首领率兵由河东(今陶乐)入侵平虏(今平罗)。

清康熙帝率军西征平息葛尔丹,驻扎境地南部明长城一带。

民国十七年(1928年)4月,马仲英攻打宁夏,路过境地,人民被迫宰猪杀羊,拶(筹)应粮草。

民国二十年(1931年)8月,绥远省沃野设治局政警队兵变,队长安华带领20 余人窜逃鄂托克旗抢劫后返回境地,向北逃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2月,孙殿英、马鸿逵在宁夏北部混战,孙殿英部来境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 月20 日,日军飞机18 架由陶乐上空飞过,空袭宁夏中卫和兰州。

8月,日军飞机32架,由高仁镇上空过,在贺兰通义堡河滩投弹1颗。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2 月,宁夏首次向陶乐征集兵员22 人,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共征兵9次,219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蒙汉西北防共自治军,即德穆楚克栋普鲁(德王)李守信、王英之部(黑鞑子)千余人驻防陶乐,奸淫抢掠,暴殄天物,人民恨之入骨。

1949年8月26日,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解放了兰州。第十九兵团在司令员杨得志、政治委员李志民的率领下,于9 月初兵分3路向宁夏挺进。同年9 月23 日,人民解放军一九一师受命由仁存渡河至银川城。9月27日,人民解放军五六九团接管平罗县城。9 月25日,人民解放军六十四军一九○师五六九团团长罗保顺派刘文带12名战士由贺兰县立岗堡过河,经流洲头(今溜山子),到高仁镇(陶乐县政府所在地)。人民解放军进驻陶乐县之前,陶乐县政府大部分官员和办事人员主动向人民解放军报到投诚,县长徐梦麟与少数官员回家隐匿。陶乐县保安大队副大队长白凤隆向人民解放军投降后,组织地方自卫队协同人民解放军维持社会治安。马鸿逵部一二八军二五六师、骑兵十一师二十团部分散兵溃逃陶乐县境,向人民解放军报到投诚,陶乐宣布和平解放。共收缴小炮2 门、机枪32 挺、冲锋枪3支、65步枪39支、79步枪1 支、79 合子枪6 把、65 步枪子弹630 发、79 步枪子弹753 发、电话机1部、战马67匹。

第二节 历代驻军

秦朝统一中国,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命大将蒙恬率30 万士卒北击匈奴,在境地南修筑军事城障“浑怀障”。汉、宋、西夏、明历朝均在秦筑浑怀障驻军设防。民国四年(1915年)4月,在境内筹办垦务事宜,设立垦务总局,创办军马场。民国十年(1921年),马福祥在境地设置垦务局。民国十八年(1929 年),阎锡山设立绥远垦务委员会屯垦队,境地时称托护勒滩,被列入军垦地段。六顶地乡境内“王连长”之地,系绥远开办军垦耕地。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高仁镇乡境内上八顷、中八顷、下八顷,上、下营盘、六顷地等均系宁夏省军垦之地。民国三十年(1941年),民国陶乐县政府设立军事科,成立保安大队,负责军垦、征集兵员事宜。

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19 兵团一个班进驻陶乐。10 月,成立陶乐县人民武装科,设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陶乐县中队。1967 年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037 部队支左小组进驻陶乐,执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任务。1978 年,宁夏军区某团进驻陶乐县红崖子,承建都思免河(苦水河)防洪坝建设任务。1997 年,宁夏军区某部步兵团野营训练,进驻陶乐一中一周。

一、公安中队

1949年10月,陶乐县公安中队成立,编36 人。1952 年,改县中队为县民警队。1963年,改民警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陶乐县中队,编40人。1983年,改县中队为人民武装警察陶乐县中队。

二、消防队

1987年,陶乐县消防队成立,编工作人员5 人,队长1 人,隶属公安消防科管理。1989年撤销,3名工作人员转隶属公安局,2名工作人员分流。1996 年,恢复消防科,编2 名现役人员(1名科长、1名科员)。2000年,改编为消防队,编制3人,隶属石嘴山市消防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三、武警中队

武警陶乐县中队前身为宁夏省陶乐县公安队,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宁夏省公安总队。1954年9月,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银川专区公安大队。1955 年8 月,隶属于甘肃省银川专员公署人民武装警察大队。1958年5月,改称陶乐县民警队,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处。1958年11月,改称为陶乐县中队,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1962年3月,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队。1966年3月,隶属于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队石嘴山大队。1966 年6月,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陶乐县人武部。1976年1月,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处石嘴山市公安局民警科。1982年12月,陶乐县中队列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总队石嘴山市支队陶乐县中队。2004年5月12日,陶乐县中队调整至石嘴山市驻大武口区建设西街。

第三节 防务设施

一、长城

明成化十年(1474年),在境南与灵武交界处修筑河东墙,即东长城,又名横城大边。由黄河嘴(宁河台)至花麻池(盐池),长约193公里,县境内长约10公里,筑墩堠29个。

二、陶乐长堤

明嘉靖十五年(1536 年),修筑长堤一道,北起红崖子,南至横城,沿黄河东岸纵贯全境。由于受黄河冲刷和农田开发,绝大部分遗址已被毁坏。今地名一道墩、二道墩、三道墩、哨墩子均为原长堤上的烽火台。尚残存高3~10米的遗址,后人称“陶乐长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