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元和十四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幸亏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新唐书·韩愈传》说,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写下了这篇《祭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这一传说固然不可信,但这篇文章仍不失为佳作,体现了韩愈为民除害的思想;文章虽然短小,却义正词严,跌宕有力。又,一般祭文的内容都是哀悼或祷祝,此文却实为檄文,如兴问罪之师,这也是韩愈为文的大胆之处。正如曾国藩所评:“文气似司马相如《谕巴蜀檄》,但彼以雄深胜,此以矫健胜。”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选自《四部丛刊》本《昌黎先生集》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之所以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刺史受天子之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份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却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的牲畜、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胆敢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软弱无能,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争辨明白。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你就听刺史我说: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鲸、鹏,小至虾、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类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移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移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作战,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你们可不要后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