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已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
“译文”
晋文公赏赐跟着他逃亡的人们,介推不要求赏赐,赏赐也没有给他。
介推说:“献公的儿子有九个,惟独国君还在(人世)。惠公、怀公没有亲信,(国)内外都抛弃他们。天没有(打算)灭绝晋,必定要有主持(国家大事)的主人。主持晋国祭祀的人,不是君王是谁呢?上天实际已经安排好了的,而这一个二个的认为是自己的贡献,(这)不是荒谬吗?偷窃别人的钱财,都说是盗窃。更何况贪天的功劳,认为是自己的贡献呢?下面的(臣子)将罪当做道义,上面的(国君)对(这)奸诈(的行为)给予赏赐。上下互相欺瞒,难以和他们相处啊。”
他的母亲说:“何不也去要求赏赐呢?(否则)这样(贫穷地)死去(又能)埋怨谁呢?”回答说:“责备这种行为而又效仿它,罪更重啊!况且说出埋怨的话了,不能吃他的俸禄了。”他的母亲说:“也让国君知道这事,好吗?”回答说:“言语,是身体的装饰。身体将要隐居了,还要装饰它吗?这样是乞求显贵啊。”他的母亲说:“你)能够这样做吗?(我)和你一起隐居。”便隐居到死去。晋文公寻找他找不到,用绵上作为他的祭田。说:“用它来标记我的过失,并且表彰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