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南京大屠杀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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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审判与证词(8)

谷寿夫系日本军阀中剽悍善战之将领,远在日俄战役,即已从军,并著战绩。迨民国二十六年中日战起,充任第六师团长,于是年八月,率部来华,参与侵略战争。先转战于河北永定河及保定、石家庄等处。同年十一月杪,我京沪沿线战事频告失利,转移阵地,扼守南京。日本军阀以我首都为抗战中心,遂纠集其精锐而凶残之第六师团谷寿夫部队,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第十八师团牛岛部队,第一一四师团末松部队等,在松井石根大将指挥之下,合力会攻,并以遭遇我军坚强抵抗,忿恨之余,乃于陷城后,作有计划之屠杀,以示报复。由谷寿夫所率之第六师团任前锋,于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即农历十一月十日)傍晚,攻陷中华门,先头部队用绳梯攀垣而入,即开始屠杀。翌晨复率大军进城,与中岛、牛岛、末松等部队,分窜京市各区,展开大规模屠杀,继以焚烧奸掠。查屠杀最惨厉之时期,厥为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被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尸横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状,尤非笔楮所忍形容。如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时,我军警二千余名,为日军俘获后,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饮弹齐殒,其负伤未死者,悉遭活焚。同月十六日下午六时,麇集华侨招待所之难民五千余人,被日兵押往中山码头,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中弹受伤,投身波中,与漂尸同流,得以幸免。同月十八日夜间,复将我被囚幕府山之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以铅丝扎捆,驱集下关草鞋峡,亦用机枪射杀,其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毙,并将全部尸骸,浇以煤油焚化。又如十二月十二日,乡妇王徐氏,在中华门外下码头,遭日军枭首焚尸。同月十三日,乡民魏小山,因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堆草巷纵火,驰往施救,致被砍死。同日,僧隆敬、隆慧及尼真行、灯高、灯元等,亦于中华门外庙庵内,悉遭屠戮。十四日,市民姚加隆携眷避难于中华门斩龙桥,又遭日军将其妻奸杀,八岁幼儿,三岁幼女,因在哀泣,被用枪尖挑入火中,活焚而毙。同月十三日至十七日,时值严寒,驻中华门外日军,勒令乡民三十余人,入水捞鱼,从则冻毙,违亦遭戮。并将一老叟,绑悬树梢,以枪瞄准,作打靶练习,终至命中,绳断跌毙。又日军官二人,以杀人为竞赛,其一杀达百零五人,一则以杀百零六人获胜。同月十九日,乡妇谢善真,年逾六旬,被日军在中华门外东岳庙用刀刺杀,并以竹竿插入阴户,均属惨无人道。计自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我首都无辜军民,被日军残杀而有案可稽者,达八百八十六起。其在中华门一带被害者,除以上列举外,尚有王福和、柯大才、卓吕同、沈有功、刘广松、曾文党、余必福、陈萧氏等三百七十八案。日军陷城后,更四出强奸,一逞淫欲。据外侨所组国际委员会统计,在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六、十七两日,我妇女遭日军蹂躏者,已越千人。且方式之离奇惨虐,实史乘所未前闻。如十二月十三日,民妇陶汤氏,在中华门东仁厚里五号,被日军轮奸后,剖腹焚尸。怀胎九月之孕妇萧余氏,十六岁少女黄桂英、陈二姑娘,及六十三岁之乡妇,亦同在中华门地区惨遭奸污。乡女丁小姑娘,在中华门堆草巷,经日军十三人轮奸后,因不胜狂虐,厉声呼救,当被刀刺小腹致死。同月十三日至十七日,日军在中华门外,于强奸少女后,复迫令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致死。又在中华门外土城头,有少女三人,因遭日军强奸,羞愤投江自尽。凡我留京妇女,莫不岌岌自危,乃相率奔避于国际委员会所划定之安全区。讵日军罔顾国际主义,竟亦逞其兽欲,每乘黑夜,越垣入内,不择老幼,摸索强奸。虽经外侨以国际团体名义,迭向日军当局严重抗议,而日将谷寿夫等置若罔闻,任使部属肆虐如故。再日军锋镝所至,焚烧与屠杀常同时并施。我首都为其实行恐怖政策之对象,故焚烧之惨烈,亦无伦比。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遍处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成灰烬。我公私财产之损失,殆不可以数字计。中华门循相里房屋数十幢均遭烧毁,居民何庆森、夏鸿贵、毕张氏等数百人,庐舍成墟,栖息无所。中华门钓鱼巷、湖北路、长乐路、双闸镇各处居民,曾有年、常许氏、冯兆英等房屋数百幢,亦俱焚烧,荡然无存。至十二月二十日,复从事全城有计划之纵火暴行,市中心区之太平路火焰遍布,至夜未熄,且所有消防设备,悉遭劫掠,市民有敢营救者,尽杀无赦。日军更贪婪成性,举凡粮食、牲畜、器皿、古玩,莫不劫取。如在石坝街五十号,抢掠国医石筱轩名贵书籍四大箱,字画古玩二千余件,木器四百件,衣服三十余箱。又在集庆路、任管巷等处,掠劫民间牲畜、粮食、钱财,不可胜计。即国际红十字会病院内,护士财物、病人被褥、难民食粮,亦遭洗劫一空。美大使职员陶格拉斯晋钦(Douglas Jenkine)、美籍女教士格蕾丝苞尔(Miss Grace Bauer)、德人乌拉比、巴赤德、波濮罗、蒸姆生( Rabe,Barchardt,Poblo,Jeimssen)等住宅,并经先后搜劫,损失綦重。种种暴行,更仆难数。日本投降后,谷寿夫在东京被捕,经我驻日代表团解送来京,由本庭检察官侦查起诉。

理由:

……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十日

在判决书的下方落款处,有审判长、审判官和书记官的签名。

“判得好!”“判得好!”

“该死的日本鬼子早毙了!”

“打死谷寿夫!”

“打倒日本侵略者!”

“为亲人们报仇——!”

当审判长宣读完毕的那一瞬,法庭内外一片欢呼声,而在这雷动海啸般的欢呼声中,人们依然还能听到无数哭泣的怒吼……

是啊,我苦难的南京人,你们失去了多少亲人!流下了多少泪水与血水!现在,你们终于有机会看到仇人的下场了!

金陵在欢呼!钟山在哭泣!

莫愁湖在哭泣!雨花台在欢呼!

中华门在欢呼!光华门在哭泣!

欢呼!哭泣!哭泣!欢呼!

这是这一天南京城内的故事和景象……

33. 大案的终结与遗憾……

1947年4月26日,南京雨花台。

这个被南京人称作“杀头台”的地方,这一天成了万众瞩目的地方——上午11时30分,由军事法庭将罪犯验明正身后,谷寿夫被押至此地,随即由国防部警卫第一团班长洪二根在围观市民的欢呼声中,一枪将谷寿夫毙命于泥草地上……

审判谷寿夫的同时,南京军事法庭对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野田及其他几十名日本战犯也进行了审判与处决。

至此,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画上了句号。

写此书时有一件事始终令笔者不解。如在南京审判谷寿夫时,笔者看到判决书后面的附件中有大量关于日军抢劫财物的案例,如: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凤游寺十一号商民沈秀荣被拉伕至今生死不明。同月十日晚,日军复率多人,将沈秀荣家所有家具及生财抢掠一空。(证人华云喜、沈王氏)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凤游寺抢劫商民王加德所有家具财物等件。(证人方述福、王韩氏)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白下路穆家巷一号抢劫胡廷珍家所有财物,将阖家老幼痛殴后纵火焚烧房屋,并将胡樊氏掳去,至今生死不明。(证人胡廷珍)

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间,在大石坝街五十号抢劫国医石筱轩名贵书籍四大箱、字画古董两千余件、木器四百件、衣服三十余箱。(证人石筱轩、张玉麟)

……这些证据证明日军占领南京时,除屠杀市民外,他们犯下的另一个罪行就是对我当时首都的财富的疯狂掠夺。

南京是历史名城,六朝古都,又是当时中国的首都,且不说“老蒋”的家底有多丰厚,单说民间人士中有多少家藏古玩者?富商豪绅又何止千百家?他们在日本人占领时,几乎都与上面的这些受害者一样,不是家藏被日本人抢劫一空,就是被逼交出宝物后又遭杀戮,连命一起全部送给了这帮强盗。

日本人在1937年占领了两座中国最富有的城市——上海与南京。在上海到底掠夺走了多少黄金和宝贵财富,只有哭泣的黄浦江说得清。笔者只听自己的舅舅说,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外公的一个有生意往来的商家,其家传三代的瓷器藏品300余件(多数是明清官窑珍品),无一例外地被占领军日本人抢走了,留给这户商家的仅有的几件红木家具,解放后还换了数万银圆。

上海有大户,大户人家当时以为逃到法租界可以避难,结果日本人一仗打来,许多人一看不妙,带着“宝贝”往首都南京跑,哪知不到一个月南京又被日本人占领。有些人根本没有再从首都跑出来,成了日本人刀下的亡魂。他们积蓄的宝物都到哪儿去了?莫愁湖无言回应,倒是远在东洋的东京人在日后的笑谈中露出了马脚——是他们的“兵哥”带回了家。

日本人对南京城感兴趣的有两点:一是作为中国的首都,能够占领它,可为日本国扬威;二是南京乃一国之都,古国六朝王宫在此,有多少人间奇珍异宝?日本人早已贼眼闪光!

向南京开战之时,日皇裕仁便将姑父朝香宫鸠彦王派到前线,任进攻南京的最高前线指挥官。进城后的日本官兵忙着杀人放火强奸妇女,可人家天皇及其亲信们则忙着另一件比大屠杀更“快乐”的事——那就是抢夺南京政府和南京民间财富!

这一行动是有计划的,名叫“金百合”计划,直接受皇室指挥。执行这一任务的是一支编制人数超过一个联队的宪兵队。该宪兵队进入南京城后,行动十分隐秘,专门负责扣压所有中国政府的财产,炸开银行的库房,抢劫富豪和专业人士的家藏之物。“据说,在这一阶段,秘密宪兵队至少收集了6000吨黄金。对这个问题的历史研究显示,官方报道的掠夺数量往往只是实际数目的一个零头。另外还有无数中国人喜欢储存的小金块、白金条、钻石、红宝石、蓝宝石、艺术品和古董等也遭抢劫。这些是从私人家里和农村的坟墓里盗取的。日本人做得如此彻底,甚至连尸体上镶的金牙也敲下来。”西格雷夫夫妇在《黄金武士》一书中这样记述:“宪兵队忙于洗劫房屋——搬走家具、镜子、地毯,装箱,运往日本。‘金百合’别动队——日本特务机构的精英则把注意力集中于银行老板、行业协会首领、连锁当铺老板及帮派老大,所有这些人的身份事先都早已弄得一清二楚。特务们就靠敲诈勒索来控制这些富有人,如果不从,死路一条。”这种方法很灵,许多想活命的中国富商与收藏家们,只得把自己的金银财富“献”给日本人。